证券代码:002896证券简称:中大力德公告编号:2026-021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岑国建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会议,经半数
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伍旭君女士主持。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8人,代表股份934919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7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8人,代表股份934919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73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6人,代表股份4371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6人,代表股份4371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42%。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464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2%;
反对20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弃权7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43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29%;反对20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49%;弃权7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3%。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459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7%;
反对20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弃权11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9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70%;反对20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03%;弃权11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7%。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464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5%;
反对19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弃权7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43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97%;反对19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73%;弃权7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0%。
表决结果:通过。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3408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8%;
反对2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弃权62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7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11%;反对2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77%;弃权62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11%。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464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3%;
反对19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弃权7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43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51%;反对19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73%;弃权7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5%。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447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3%;
反对31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弃权12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6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04%;反对31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02%;弃权12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4%。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462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
反对21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弃权7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41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08%;反对21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9%;弃权7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3%。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463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2%;
反对20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弃权7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42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23%;反对20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02%;弃权7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5%。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459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8%;
反对20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弃权12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8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64%;反对20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49%;弃权12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7%。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396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7%;
反对86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9%;弃权8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5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11%;反对86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62%;弃权8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7%。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竺艳律师、温婷婷律师
3、结论性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