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6证券简称:中大力德公告编号:2026-005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
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公司2025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705997.34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71645937.4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2025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7164593.7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2082913.1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9158536.33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5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2082913.11元,总股本为196522670股。
3、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
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965226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582720.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其他说明
(1)本年度公司前三季度未实施现金分红,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股东会
审议通过,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3582720.40元;
(2)本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3)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3582720.40元,该总额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
例为37.61%。
(二)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
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股本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3582720.4039304534.1012093702.8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2705997.3472550353.3873147951.97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52082913.11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459158536.33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4980957.3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69468100.90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4980957.3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
□是□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综上,公司2023-2025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74980957.3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69468100.90元的107.94%。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分红预案符合公司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