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7证券简称:意华股份公告编号:2026-032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意华科技园华星路2号温州意华接插
件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蔡胜才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9人,代表股份85594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481%。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84123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894%。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3人,代表股份147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87%。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183人,代表股份
147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8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577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6%;反对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03%;反对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26%;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1%。
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573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7%;反对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60%;反对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53%;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7%。
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何佳玥律师、王博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