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建民)
本人从2025年8月26日起受聘担任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独
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自2025年8月26日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起,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对所有审议事项均进行了表决,并对董事会决议进行了签署,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自2025年8月26日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起,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列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了专门会议,对广东证监局《关于对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里提到的“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程序不规范”事宜进行了核查,会同公司进行了整改,提请董事会重新审议通过了《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1次会议,按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对补选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个人履历进行了审核,确保公司补选程序符合规定。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共列席了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按规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总结和2025年下半年工作计划》、《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等事项,本人就相关会议事项认真查阅相关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提出了建议,确保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报告期内,未发生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1.独立董事听取了审计监察部《2025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总结和2025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等汇报,对审计监察部2025年上半年度合规审查方面的内容、2025年下半年工作计划中合规审查的主要方向等进行提问和提出了意见;
2.独立董事与公司审计监察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团队能力、过往处罚情况和相关资质的取得及有效性等事项进行交流和提问。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等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自2025年8月26日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起,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到访深圳子公司现场了解服务器业务等事项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业务负责人交流、深入服务器业务生产基地、实地查看服务器
业务生产情况、查阅有关资料,详细了解服务器业务的销售订单、物流、交货情况等方式,现场了解深圳子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业务发展进展情况。
自2025年8月26日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起至2025年12月31日,现场工作时间为7日,符合规定。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相关资料,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担保情况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有助于满足生产经营资金所需,有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定期报告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上述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董事长、副董事长和专门委员会委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资格,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对于两任会计师事务所相继辞任的监督履职情况
2025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辞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函,我会同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情况,并直接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了解情况,高度关注选聘新的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1月27日,继任审计机构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再次辞任。我会同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向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发出了《关于督促公司妥善处理会计师事务所辞任事宜及完善相关治理工作的函》,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任的态度,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建议职责。
(五)高度关注AI服务器业务针对2025年12月AI服务器业务收入高度集中现象,我和其他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起,进行了专项核查。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自2025年8月26日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起,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合规履职,勤勉尽责工作,为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各项业务的发展提出了建议并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公司董事会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有效支撑,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履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任职期间
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独立董事:张建民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