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作为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对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审查意见经核查,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助于满足生产经营资金所需,有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此页无正文,为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王淑芳张建民
____________________张凯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