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ST 赛隆 公告编号:2026-048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由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8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已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永信瑞和(深圳)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信瑞和”)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3.1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9.3.12
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情形的,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起停牌。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由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8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根据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永信瑞和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第五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终止上市决定、退市整理期安排及退市后安排
1、停牌安排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3.1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9.3.12条
第一项至第六项情形的,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起停牌。
2、终止上市决定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第9.3.14条之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本规则
第9.3.13条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的,自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在收到或者深交所公告送达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之日(以在先者为准,下同)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交所提出听证要求,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有关听证程序和相关事宜,适用深交所有关规定。公司对终止上市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或者深交所公告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并提供相关文件。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书面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1条相关规定,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议意见。上市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由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并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议意见。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议意见。深交所根据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
3、退市整理期安排
若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9.6.2、
9.6.10条之规定,自深交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
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4.退市后安排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6条之规定,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公
司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1、公司已于2026年1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2、公司已于2026年2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3、公司已于2026年3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4、公司已于2026年3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5、公司已于2026年4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6、公司已于2026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电话:0756-3882955
2、传真:0756-3352738
3、电子邮箱:ir@sailongyaoye.com
4、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31号2单元21层
五、其他说明
1、公司将全力维护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继续争取各方支持,积极做
好员工、投资者的沟通协调工作,促使公司尽快恢复并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https://www.cs.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