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孟凡强,于2024年7月起任职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本人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事项自查结果是否属于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1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是□否?
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是否属于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2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或者是公司前十名是□否?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属于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3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是□否?
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是否属于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4是□否?
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是否属于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5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是□否?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是否属于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6是□否?
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
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是否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
7是□否?
六项所列举的情形之一
是否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8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是□否?
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如上述任何一项填写为“是”,请在以下就具体事宜进行详细解释:
经自查,本人在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签名):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