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9证券简称:英派斯公告编号:2026-030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海南英派斯智慧体育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为顺应体育制造业智能化升级新趋势,抓住体育健康产业快速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满足长远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在海南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南英派斯智慧体育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约65850.30万元,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为智能健身康养设备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投资金额约29860.89万元。
项目后续投资将统筹市场需求规模、产能建设匹配度,根据实际运营需要分阶段、分批有序落地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投资建设海南英派斯智慧体育产业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条件和要求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和要求。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4779.6976万股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亿元
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
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确定。其中任一特定对象(以特定对象的实际控制关系合并计算)认购的股份数应当不超
过1200.00万股,且不低于100.00万股。
在本次发行竞价实施时,上市公司发出的《认购邀请函》中将要求认购对象作出承诺:参与竞价的合格投资者之间不得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不得主动谋求发行人的控制权。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6)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将按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8)上市地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0)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953.4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拟投资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智能健身康养设备研发制造基地建设项目29860.8927953.44
2补充流动资金2000.002000.00
合计31860.8929953.44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逐项审议通过。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编制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33)。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办[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本次发行方案,制定了本次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就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