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栋,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黑龙江分所负责人。现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黑龙江分所负责人,哈尔滨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空港保税集团任外部董事,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
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本人认真参与讨论各项议案内容,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并就会议审议议案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对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本报告期应以通讯方式是否连续两次独立董事现场出席董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出席股东参加董事会参加董事会未亲自参加董姓名事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会次数次数次数事会会议王栋90900否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专业职能。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公司2022年度股权激励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就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与提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涉及关联交易、股权激励解除限售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均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同审计委员会其他
委员及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听取及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每季度审议监察审计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内部审计报告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议案,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规范化运作,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作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在公司财务报表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保持沟通,跟进审计工作开展进程,期间还进行了审计前、审计中及审计后的交流,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各阶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发挥了监督职能。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投资者的诉求。主动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媒体等有关公司及公司所涉行业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强对公司的认识与了解。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确保公司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始终保持一致。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现场工作时间15天。通过
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竞拍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公司本次拟参与竞拍有助于推动公司产业布局的全面发展,同时充分发挥业务的协同性,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均按照约定有效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四)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经核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各董事、高管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认为各候选人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且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成就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5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2025年度的薪酬方案。本人认为该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现阶段经营状况相适应,有利于进一步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股权激励2025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查了相关资料,认为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深
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与治理运作情况,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良好沟通,在推动公司规范经营、实现稳健发展等方面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王栋
2026年0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