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0证券简称:哈三联公告编号:2026-013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9625469.72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02729836.79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05439874.65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724944764.59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未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63271510.0063278010.00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39625469.7258675175.4473663110.9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05439874.6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724944764.59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2654952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69095727.79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26549520.00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基于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配的条件如下: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
4、公司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鉴于以上规定,公司2025年度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实际,董事会提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来,公司将持续提高经营质量,提升经营业绩,以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能力,积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