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本人魏晶,于2025年11月24日起担任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恪尽职守、忠实履职,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本人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事项自查结果
1、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是否在本公司?否
或附属企业任职?
□是:请详细说明。
2、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否
份比例1%以上?
□是:请详细说明。
3、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为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否
然人股东?
□是:请详细说明。
4、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本公?否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请详细说明。
5、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否
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请详细说明。
6、本人是否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否
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是:请详细说明。
7、本人任职单位,是否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否
或者其控制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是:请详细说明。
8、本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否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是:请详细说明。
?否
9、最近十二个月内,是否存在以上所列情形?
□是:请详细说明。
?否
10、除上述情况以外,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是:请详细说明。综上所述,经自查,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在后续的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持续关注上述自查事项,确保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管理要求。
报告人:
魏晶
2026年0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