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李军印作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2025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军印,出生于1970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5月至2021年6月任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8月至2021年6月任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任东莞市宏川智慧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经理;2015年6月至2021年6月任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10月至2021年7月任广东绿川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2021年10月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东莞市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2021年6月至今任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2022年5月至今任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5年6月至今,任广东百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
1门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性建议,谨慎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均出席参会。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应参加董事会现场出席董以通讯方式参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未亲自参加董次数事会次数加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事会会议
101900否
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1111
(1)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初选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核,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公司购买
深圳ABB电动交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进行研究与讨论,切实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440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组织下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将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履职的核心原则,强化监督制衡,严守合规底线。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秉持独立原则,客观、审慎地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密切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与公司中小投资者建立了联系,充分听取了投资者意见。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应当在公司现场工作15天,实际在公司现场工作15天。本人
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沟通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的经营状态、规范运作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宏观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1、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1-5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5年1-5月向关联人深圳
3鲲鹏无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总金额不超过1250万元及销售产品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李竞舟先生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
2、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广东美碳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控股子公司深圳铭普能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20.4%股权以
0.0001万元转让给关联人深圳欧普东方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3、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与公司参股公司深圳鲲鹏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
4、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公司控股股东杨先进先生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报告,准确披露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
4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会计师事务所立信进行了沟通,立信对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舒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的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人对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税前8000元/月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于2025年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发放;公司内部董事没有董事津贴,薪酬按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执行,按其兼任的其他岗位领取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公司统一
的薪酬体系执行。
5(七)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8000股。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48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76000份。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出的权益全部处置完毕,本次激励计划结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6年,本人将继续保持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勤勉、谨慎的态度,持续强
化政策法规学习,积极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提高公司治理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向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管理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积极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jy002930@qq.com
独立董事:李军印
62026年4月23日
7(此页无正文,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军印
2026年4月23日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