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证券简称:铭普光磁公告编号:2026-00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开立
募集资金专户、确认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确认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及延期的议案》。
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泌阳县铭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泌阳铭普”)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车载 BMS 变压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增加泌
阳县产业集聚区(花园路西段)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新增的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确认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或借款的方式分阶段划转至泌阳铭普专户用于实施“车载 BMS 变压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将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视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确认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及延期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数量 23626062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7.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16999994.3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405307.1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7594687.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4
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025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基本情况
根据《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说明书调整后拟使变更后拟使用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计划投入募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集资金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
1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27693.8522900.0021959.4712759.47
项目
车载 BMS 变压器产业
25937.604500.004500.004500.00
化建设项目安全智能光储系统智
35487.203500.003500.00132.34
能制造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12500.0010800.0010800.0010800.00
光模块及光器件产品
513475.980.000.0012567.66
改建项目
合计51618.6541700.0040759.4740759.4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2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变更后截至2025年12月截至2025年12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31日投入金额月31日投资进度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磁
112759.4712120.5494.99%
性元器件智能制造项目
车载 BMS 变压器产业化
24500.002408.6153.52%
建设项目安全智能光储系统智能
3132.34132.34100.00%
制造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10800.0010806.22100.06%
光模块及光器件产品改
512567.661355.6710.79%
建项目
合计40759.4726823.39
注:以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投入金额情况还未经审计。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在不改变原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前提下,增加“车载BMS变压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将项目前期已投入的部分设备搬迁至新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投项目名称变更前变更后变更前变更后广东省东莞市石东莞市铭庆电子东莞市铭庆电子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车载BMS变压器 有限公司(以下 有限公司、泌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泌阳产业化建设项目简称“铭庆电县铭普电子有限排段157号县产业集聚区子”)公司
(花园路西段)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
3鉴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为适配行业趋势、更好满足市场对车载 BMS变压器及相关产品的需求,本次将泌阳铭普增加为“车载 BMS 变压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其注册地同步确定为实施地点。该子公司具备显著人力成本优势,且依托原有业务生产资源,可进一步优化整体成本结构;同时,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将有效优化生产布局,提升车载 BMS 变压器产能,助力巩固公司在车载变压器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确认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情况及原因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投项目“车载BMS变压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为了进一步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与实施,铭庆电子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以增资或借款的方式向泌阳铭普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部分募集资金,专项用于“车载BMS变压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建设。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1、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开户主体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号账户余额
1铭庆电子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排支行56900001594941684.96
2铭庆电子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723021478274.8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营
3铭庆电子6488692100.00
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
4铭普光磁540500788013000010070.00
山湖科技支行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
5湖北铭普7009007880180000157430.69
行青山支行
6泌阳铭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泌阳支行41050174790809555555150.27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还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经审慎评估,决定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项目名称调整前调整后
车载BMS变压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2026年3月4日 2027年6月30日
3、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募投项目立项前期,公司已结合发展战略、业务布局及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对本募投项目进行了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公司根据宏观经济环境、下游市场需求变动及公司实际产能建设,对募投项目“车载 BMS 变压器产业化建设项目”投入节奏进行优化调整,导致项目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为确保项目稳步推进,有效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与合理高效运用,公司本着对全体投资者负责及审慎投资的原则,结合项目当前实际进展情况,经慎重研究与评估,拟对前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预计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
4、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5、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按期完成的措施
“车载 BMS 变压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目前的投资进度已经超过 50%,在项目建设内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7年6月。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工程投资、设备
购置及安装等,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投入,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
5督,合理统筹,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增加的实施主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能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优势,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布局;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确认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与公司现阶段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能够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确认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及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
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2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确认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及延期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基于“车载 BMS 变压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确认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及延期,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确认募集资金投
入方式及延期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调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
根本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6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确认
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及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确认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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