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3—4页
三、附件………………………………………………………………第5—8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5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6页
(三)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7—8页关于湖南南方机床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2-201号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环数控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关于湖南南方机床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宇环数控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宇环数控公司2025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宇环数控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湖南南方机床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宇环数控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第1页共8页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宇环数控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湖南南方机床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湖南南方机床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第2页共8页关于湖南南方机床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度完成收购湖南南方
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机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湖南南方机床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南方机床原股东签订《关于湖南南方机床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1000.00万元收购南方机床33.33%的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南方机床33.33%的股权,为南方机床第一大股东;南方机床法定代表人陈均、初始发起人刘华洲、谭建武将其持有南方机床股份比例(本次收购后陈均持有南方机床的股权比例为8.41%、刘华洲持有南方机床的股权比例为7.77%、谭建武持有南方机床的股权比例为7.12%)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委托给公司,表决权委托期限为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的一年时间内,南方机床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4年
11月8日,南方机床就上述事项办妥工商变更;自2024年11月起,南方机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4年12月,公司对南方机床增加注册资本666.67万元,公司对南方机床的持股比例提高至60.00%。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南方机床原股东陈均、何晖等16名自然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南方机床原股东陈均、何晖等16名自然人承诺南方机床2024年、2025年、2026年净利润分别
为400.00万元、600.00万元、800.00万元。
第3页共8页本复印件仅供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2-201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5页共8页本复印件仅供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2-201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6页共8页本复印件仅供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2-201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李永利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7页共8页本复印件仅供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2-201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吴佳林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