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以书面、邮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修宗峰、黄郡、谭骅亲自出席了会议。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修宗峰先生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继续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审阅公司向我们提交的有关对外投资事项继续展期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继续展期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未来在文化传媒领域的布局,优化公司产业链发展体系,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继续按照《补充协议三》展期至不迟于2024年12月31日,并同意
递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此页无正文,为《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的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修宗峰黄郡谭骅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