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5 证券简称:金逸影视 公告编号:2026-034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
09:15至09:25、09:30至11:30、13:00至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4日 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68号嘉逸国际酒店七楼M6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邱显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2人,代表股份2844989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600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
股份2822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00%;现场出席的3位股东均为关联股东,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9人,代表股份2258988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0.6003%。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89人,代表股份
22589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003%。
(2)现场无中小股东出席。
(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9人,代表股份2258988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6003%。
5.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表决结果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关于向广州南国投资 总表决情况 2238028 99.0722% 19460 0.8614% 1500 0.0664% 282240000有限公司进
1.00 通过
行永续债权其中,中小股东融资暨关联 2238028 99.0722% 19460 0.8614% 1500 0.0664% -的表决情况交易的议案》
1.由于广州南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李玉珍女士,上述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李玉珍
女士、李根长先生以及广州融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进行表决;关联股东所持股份 282240000股,已计入本次会议出席股份总数,因回避表决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是指相应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即 2258988股)的比例。
2. 本次会议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股东表决比例的计算基数与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基数一致。
3.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即 2258988股)
的 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余洁律师、黄菊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