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州
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或“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华阳集团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8099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9999977.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92611.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2707366.1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4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00204号)。
根据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中披露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计划,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调整后拟使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投资总额集资金用募集资金华阳通用智能汽车电子
智能汽车电华阳通用75108.3457640.7726320.74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1子产品产能
华阳多媒体智能汽车电华阳集团、华
扩建项目60737.4352225.7341850.00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阳多媒体
1华阳精机汽车轻量化零部件产品产能扩华阳集团、华
273275.0170293.9156070.00
建项目阳精机
3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华阳通用25518.7819839.5815030.00
合计234639.56200000.00139270.74
二、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8月15日,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轻量化零部件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华阳通用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华阳多媒体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等项目结项。该等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拟使用实际使用募序号项目名称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节余募集资金募集资金集资金续费等的净额华阳通用智能汽车电子
126320.74583.9821659.055245.66
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华阳多媒体智能汽车电
241850.00745.7141099.111496.59
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华阳精机汽车轻量化零
356070.00540.0856562.3847.70
部件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合计124240.741869.77119320.546789.95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
本着合理、节约及高效的原则,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成本和相关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2、在本次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充分利用自身工艺技术及自动化设计能力,
通过原有设备改造升级提高产线生产效率,减少了设备采购支出的费用,节省了部分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且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2定,鉴于前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
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6789.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等)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亦终止。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将由自有资金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上述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汽车轻量化零部件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华阳多媒体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华阳通用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该等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对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同意公司对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汽车轻量化零部件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华阳通用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华阳多媒体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3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小年万小兵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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