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州市华阳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或“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华阳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628099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99999977.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92611.56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2707366.1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4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00204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95957128.9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1053545761.57元,本年使用人民币242411367.33元,本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68067320.39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61039343.40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
7027976.99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余额人民币51913293.71元(其中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47548344.71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4364949.00元)。公司累计取得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累计净额为23230376.81元。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公司及广发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华
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多媒体”)与广发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市
华阳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精机”)与广发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
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通用”)、广发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除“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外,其它募投项目已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已终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现金管理收益及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号账户余额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结余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4001007880150000298651913293.714364949.00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2411367.33元,具体情况详见本
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主要是公司技术研发等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11000.00万元;已到期理财产品为人民币11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为人民币0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理财收益人民币1657892.25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9 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
30320468.52元,置换的金额为65862363.9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银
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尚未到期的金额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监管要求,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广发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的核查工作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中介机构相关报告、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有关的公告、销户证明;亲往银行获取并检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
核查募集资金大额支出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华阳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139270.74入募集资24241.14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入募集资129595.71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是否已截至期末项目可行变更项调整后投资总额项目达到预本报告期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本报告期投入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投资进度是否达到性是否发
目(含(1)定可使用状实现的效
资金投向总额额金额(2)(%)(3)预计效益生重大变
部分变(注1)态日期益(注4)
=(2)/(1)化
更)承诺投资项目汽车轻量化零部件产品产能扩建项目(注否70293.9156070.002159.4456562.38100.882025/8/312014.48是否
2)
华阳通用智能汽车电
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否57640.7726320.747450.8521659.0582.292025/8/314482.86是否(注2)华阳多媒体智能汽车
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否52225.7341850.0011201.8641099.1198.212025/8/314050.00是否目(注2)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
否19839.5815030.003429.0010275.1768.3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目(注3)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00000.00139270.7424241.14129595.7193.05-10547.34--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200000.00139270.7424241.14129595.7193.05-10547.34--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分具体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不适用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不适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不适用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不适用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19774027.82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于 2023年 9月 19日出具了(德师报(核)字(23)第 E00311号)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不适用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因“汽车轻量化零部件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9月,公司将节余资金(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483425.83元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了销户,公司已于2025年9月对该募投项目结项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详细披露。
2、因“华阳通用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9月,公司将节余资金人民币52559915.76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46616829.55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5943086.21元)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了销户,公司已于2025年9月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详细披露。
3、因“华阳多媒体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9月,公司将节余资金人民币15023978.80(其中包含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14422513.85,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601464.95元)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该
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了销户,公司已于2025年9月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详细披露。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5年9月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对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无情况
注 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 2000000000.00元系《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于 2023年 8月 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将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至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92707366.19元。
注2:“汽车轻量化零部件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华阳通用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华阳多媒体智能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2025年9月,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华阳通用、华阳多媒体、华阳精机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同时终止。
注3:“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主要用于购置研发硬件、软件工具或设备,研发驾驶域控和其他辅助驾驶产品,引进优秀人才,提升技术水平,加快本公司智能驾驶业务的发展,故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不适用。由于该项目主要为技术研发等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