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8证券简称:德生科技公告编号:2025-018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5号二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虢晓彬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0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8209294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2066%。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共20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471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58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8054577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848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471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586%。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800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3%;
反对200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0%;弃权
923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54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821%;反对200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9461%;弃权923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1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768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7%;
反对251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1%;弃权
73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2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125%;反对251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2489%;弃权73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8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768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7%;
反对200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1%;弃权
124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2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125%;反对200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9590%;弃权124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85%。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4.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802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4%;
反对215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2%;弃权
75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6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165%;反对215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9091%;弃权75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4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766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5%;
反对236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弃权
90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0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768%;反对236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5.2988%;弃权90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4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6.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766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5%;反对251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1%;弃权
75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0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768%;反对251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2489%;弃权75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4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7.0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344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87%;
反对673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9%;弃权
75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8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947%;反对673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3.5310%;弃权75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4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766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5%;
反对236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弃权
90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0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768%;反对236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988%;弃权90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824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9.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780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5%;
反对236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7%;弃权
76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4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204%;反对236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5.2600%;弃权76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9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0.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779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7%;
反对270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7%;弃权
42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3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248%;反对270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5028%;弃权42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24%。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11.00《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784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6%;
反对265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8%;弃权
42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8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0673%;反对265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1602%;弃权42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2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2.00《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756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0%;
反对261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6%;弃权
75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0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304%;反对261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8952%;弃权75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4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752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2%;
反对264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4%;弃权75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6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107%;反对264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1150%;弃权75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43%。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子宏、童琳雯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