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8证券简称:德生科技公告编号:2026-020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5号二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虢晓彬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9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723538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0807%。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共19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84961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28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538577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652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84961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287%。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560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92%;
反对659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1%;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4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5080%;反对659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540%;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8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605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8%;
反对616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1%;弃权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0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626%;反对616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562%;弃权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12%。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596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6%;
反对62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36%;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0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652%;反对62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860%;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88%。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4.0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590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0%;
反对63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7%;弃权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4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246%;反对63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861%;弃权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578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91%;
反对645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0%;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2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596%;反对645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808%;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9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6.00《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虢晓彬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138927714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3735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94%;
反对934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91%;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9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238%;反对934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165%;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9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7.0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579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1%;
反对62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32%;弃权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4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569%;反对62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482%;弃权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4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8.00《关于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8.01《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584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7%;
反对63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7%;弃权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8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056%;反对63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861%;弃权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8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8.02《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584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7%;
反对63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7%;弃权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8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056%;反对63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861%;弃权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8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8.03《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593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6%;
反对621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8%;弃权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7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760%;反对621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157%;弃权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8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8.04《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551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9%;
反对663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弃权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5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052%;反对663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864%;弃权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8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8.05《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584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7%;
反对63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7%;弃权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8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056%;反对63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861%;弃权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83%。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8.06《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342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60%;
反对878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8%;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6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055%;反对878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105%;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39%。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子宏、郭绮琳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