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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牧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1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910证券简称:庄园牧场公告编号:2026-033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和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兰州庄园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庄园乳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HT26000250709001号)约定公司为庄园乳业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本金限额1000万元的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金额均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兰州庄园乳业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三角城村三角城社398-1号

3.法定代表人:马刚4.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5.成立日期:2024年7月18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23MADR7CXQ9X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乳制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生鲜乳收购;牲畜饲养;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东、股权状况:公司是庄园乳业的股东,持有庄园乳业100%的股权。

9.被担保人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03月31日

资产总额72403.3781624.12

负债总额41462.5451231.1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00.001537.38

流动负债总额41372.5450103.73

净资产30940.8330393.01

资产负债率57.27%62.76%

2025年度2026年1-3月

营业收入60641.9815923.52

净利润1063.73-547.82

10.经查询,庄园乳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兰州庄园乳业有限公司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3.保证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4.最高额保证:人民币1000万元

5.保证范围:

(1)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

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2)对于甲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而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被乙方直接扣收/扣划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乙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之费用;*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复利;*罚息;*利息;*本金/垫款/付款。当乙方已发放的贷款逾期超过九十日时,乙方有权将前述清偿债权的顺序调整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本金/垫款/付款;*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知悉:发生前述情形时,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选择是否调整清偿顺序,但并不构成乙方必须履行的义务。

6.保证方式:甲方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甲方对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到期债务

的履行期限届满日。(3)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子公司)余额为0;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52%。公司无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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