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10证券简称:庄园牧场公告编号:2026-019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1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元)245572691.10210397052.4616.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1508394.07-25950787.89-21.42%润(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114565.96-27738561.53-12.17%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45825641.8216027899.83185.91%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0.13-23.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6-0.13-23.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5%-2.41%-0.74%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
总资产(元)2300871384.132303821443.43-0.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990921284.841017429678.91-2.61%
者权益(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项目本报告期金额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553142.41主要系政府补助。
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1182883.06主要系公司缴纳滞纳金所致。
支出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3651.94主要系港币汇兑损失。
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239564.48
合计-393828.1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2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26年3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增减幅度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经营回款
货币资金278311808.16204698488.0035.96%增长及筹资活动资金净流入增加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设备
其他非流动资产684865.00258865.00164.56%采购预付款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优化
长期借款308704384.62183217921.6768.49%融资结构所致。
合并利润表
项目2026年1-3月2025年1-3月增减幅度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加大产
研发费用1828067.23745816.98145.11%品研发力度所致。
主要系公司缴纳滞纳金所
营业外支出1215523.36657615.3684.84%致。
主要系报告期内缴纳企业
所得税费用1799447.57-3371554.95153.37%所得税所致。
合并现金流量表
项目2026年1-3月2025年1-3月增减幅度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经营性往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774784.995918255.6065.16%来款增加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到期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37500000.00215114720.71-36.08%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19721(其中A 股股东户数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9715户,非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上市外资股登记股东6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甘肃省农垦资
产经营有限公国有法人19.40%379316650不适用0司甘肃省农垦集
团有限责任公国有法人17.77%347501000不适用0司
马红富境内自然人13.50%2639050024148050质押26321000高盛公司有限
境外法人1.22%23901370不适用0责任公司
3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UBS AG 境外法人 0.66% 1291660 0 不适用 0
BARCLAYS
境外法人0.56%10943660不适用0
BANK PLC广发证券股份境内非国有法
0.44%8562000不适用0
有限公司人
刘玮境内自然人0.42%8217000不适用0
J. P. Morgan
Securities
境外法人0.42%8186410不适用0
PLC-自有资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保诚多
策略灵活配置其他0.39%7529000不适用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截止2026年3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量19553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回购股份存放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股份种类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数量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37931665人民币普通股37931665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4750100人民币普通股34750100马红富2242450人民币普通股2242450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2390137人民币普通股2390137
UBS AG 1291660 人民币普通股 1291660
BARCLAYS BANK PLC 1094366 人民币普通股 109436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56200人民币普通股856200刘玮821700人民币普通股821700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
818641人民币普通股818641
-自有资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保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752900人民币普通股752900
券投资基金(LOF)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是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上述两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家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他股东之间,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是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无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4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诉讼(仲诉讼(仲诉讼(仲涉案金额是否形成诉讼(仲裁)基本裁)审理结裁)判决执披露日期披露索引(万元)预计负债裁)进展情况果及影响行情况青海圣源于2026年1月截至本报告巨潮资讯网
2020 年 9 月 6日,青海 披露日,为 www.cninfo.com.cn初收到青海圣源牧场收加快青海圣《兰州庄园牧场股省西宁市中到青海省西源牧场资产份有限公司关于全
级人民法院宁市中级人盘活,青海资子公司政策性搬出具的行政民法院送达圣源牧场与迁的进展公告》判决书的《青海省湟源县人民(公告编号:2021-﹝(2020)西宁市中级政府多次沟073);《兰州庄园青01行初人民法院受通后向青海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16号)﹞。理案件通知省西宁市中关于全资子公司政青海省西宁书》级人民法院策性搬迁的进展公市中级人民﹝(2026)提交了双方告》(公告编号:法院认为:青01执5达成的《执2021-112);《兰公司全资因原告青海号)﹞。为行和解协州庄园牧场股份有子公司青圣源提出的加快青海圣议》,并申限公司关于全资子海圣源因行政补偿请源牧场资产请撤回强制公司政策性搬迁的政策性搬求尚需被告盘活,青海执行。2026进展公告》(公告迁向青海
西宁市湟源圣源牧场与年1月19编号:2022-省西宁市县人民政府湟源县人民日,青海圣010);《兰州庄园中级人民
进行调查、政府多次沟源牧场收到牧场股份有限公司法院递交裁量,以确通后向青海青海省西宁关于全资子公司政了行政起定补偿范省西宁市中市中级人民策性搬迁的进展公诉状。该围、标准和级人民法院法院送达的告》(公告编号:行政起诉数额,故被提交了双方《青海省西2022-063);《兰已由青海告西宁市湟达成的《执宁市中级人州庄园牧场股份有省西宁市源县人民政行和解协民法院执行2026年01限公司关于全资子中级人民0否府应当对原议》,并申裁定书》月21日公司政策性搬迁的法院正式告青海圣源请撤回强制〔(2026)进展公告》(公告受理并于
牧场有限公执行。2026青01执5编号:2023-
2020年8司关闭搬迁年1月19号〕。青海059);《兰州庄园月7日开
补偿申请作日,青海圣省西宁市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庭审理,出处理。一源牧场收到级人民法院关于全资子公司政于2020年审已判决青海省西宁认为,青海策性搬迁的进展公
9月初收到后,2020年市中级人民圣源牧场关告》(公告编号:青海省西11月30法院送达的于向本院提2024-017);《兰宁市中级日,被告西《青海省西交其与湟源州庄园牧场股份有人民法院宁市湟源县宁市中级人县人民政府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出具的行人民政府向民法院执行达成的《执公司政策性搬迁的政判决原告青海圣裁定书》行和解协进展公告》(公告书。
源牧场发送〔(2026)议》,并申编号:2024-《湟源县人青01执5请撤回强制063);《兰州庄园民政府关于号〕。青海执行的申请牧场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圣源牧省西宁市中符合法律规关于全资子公司政
场有限公司级人民法院定,应予准策性搬迁的进展公关闭搬迁处认为,青海许,依照告》(公告编号:置事宜的复圣源牧场关《最高人民2026-001);《兰函》(源政于向本院提法院关于适州庄园牧场股份有函[2020]27交其与湟源用〈中华人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号),决定县人民政府民共和国民公司政策性搬迁的给予原告青达成的《执事诉讼法〉进展公告》(公告海圣源关停行和解协的解释》第编号:2026-后2019议》,并申四百六十四006)。
5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年、2020年请撤回强制条之规定,
80户大华镇执行的申请裁定如下:
池汉村农户符合法律规终结青海省
土地流转费定,应予准高级人民法
498000许,依照院(2024)元。根据《最高人民青行终7号《国有土地法院关于适行政判决的上房屋征收用〈中华人执行。
与补偿条民共和国民例》、《畜事诉讼法〉禽规模养殖的解释》第污染防治条四百六十四例》第二十条之规定,五条等相关裁定如下:
规定,原告终结青海省青海圣源牧高级人民法
场因政策性院(2024)搬迁遭受经青行终7号济损失,被行政判决的告西宁市湟执行。
源县人民政府应依法予以补偿,但被告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政府未就原告青海圣源因政策性搬迁导致损失做出实质性补偿方案或意见,其所作复函不符合原告青海圣源牧场因政策性搬迁导致巨大经济损失的客观事实,亦不符合法律规定,严重损害原告青海圣源牧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整体利益,2021年2月18日青海圣源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青海圣源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
6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2日出具的关于青海圣源起诉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政府行政补偿案件
开庭传票,传票通知关于青海圣源起诉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政府行政补偿案件,于
2021年7月
21日开庭审理。此后,青海圣源于
2021年7月
20日接到青
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时变更开庭时间通知,青海圣源起诉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政府行政补偿案件开庭审理日期改为2021年8月3日。该案件已于2021年8月3日正常开庭审理。青海圣源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
11月16日
作出的
(2021)青
01行初27
号行政判决书。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本院认为”部分的主要观点
为:1、虽然被告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政府根据
7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青
01行初16
号生效判决,以复函形式对原告青海圣源牧场补偿申请履行了职责,但是其
2020年11月30日作出的《湟源县人民政府关于青海圣源牧场有限公司关闭搬迁处置事宜的复函》主要证据不足,且对原告青海圣源牧场补偿申请事项未作
出全面、完
整地回应,属明显不当。故原告青海圣源牧场提出撤销
《复函》的诉讼请求成立。2、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考虑到案涉政府关闭搬迁方案中未规定具体的补偿范围及标准
可供参照,更鉴于在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原被告双方仍愿意自行协商
解决纠纷,从实质解决
争议、减少当事人诉
累、节约国家司法和行政资源的角度,被告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政府应
8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着及时、全面补偿原则,重新作出补偿决定。基于以上观点,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
一、六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1、撤销被
告湟源县人民政府于
2020年11月30日作出的《湟源县人民政府关于青海圣源牧场有限公司关闭搬迁处置事宜的复函》;
2、责令被
告湟源县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原告青海圣源牧场有限公司重新作出补偿决定。青海圣源牧场与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政府行政补偿纠纷一案,因青海圣源牧场不服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青
01行初27
号行政判决,为维护公司和全体
9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股东的合法权益及整体利益,2021年12月2日青海圣源牧场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上诉状。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25日作出的
(2021)青行终110号行政判决书。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本院认为”部分的主要观点
为:被上诉人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政府虽依照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作出
涉诉复函,内容涉及给予上诉人青海圣源牧场关停后相关土地流转费用,但无论从复函的形式要件还是实质内容来看,其对上诉人青海圣源牧场因政策原因划定禁养区,致使关闭或者搬迁所遭受经济损失的
范围、补偿依据及补偿金额等均未予以界定及明确。同时结合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湟水河两岸养殖场(小区)的
10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搬迁,主要是引导搬迁至新选址建
设养殖场,争取国家、
省、市项目
重点支持,或鼓励转产,给予相关政策扶持,未就货币补偿规定具体的补偿方式和标准这一事实。
被上诉人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政府尚有对上诉人青海圣源牧场的补偿权益作出相关处理的“自由裁量权”。一审法院西宁市中院基于此判决被上诉人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政府限期重新作出补偿决定并无不当。被上诉人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政府应进一步查清上诉人青海圣源牧场的损失事实,尽快确定补偿方式和范围,明确补偿依据和金额,使上诉人青海圣源牧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综上,一审法院西宁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上诉人青海圣源牧场的上诉请
11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求不能成立。基于以上观点,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
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判
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后,
2022年6月
8日,被告
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政府作出《湟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青海圣源牧场有限公司关闭搬迁补偿申请的处理意见》(源政函[2022]29号)。意见中被告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政府决定负责给予解决原告青海圣源牧场年牧场土地流转费
996000元。被告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处理意见明显不符合原告青海圣源牧场因政策性搬迁导致巨大经济损失的
客观事实,亦不符合法律规定,严重损害原告青海圣源牧场的合法权
12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益。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整体利益,2022年12月2日青海圣源牧场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
2022年12月27日,青海圣源牧场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2)青01行初66号)﹞,
该行政起诉已由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件已于
2023年4月
14日开庭审理。案件开庭审理后,鉴于该案已
经过多次、多级人民法院审理,出于化解矛
盾、解决问题角度,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原告青海圣
源牧场、被告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政府进行调解,并给予原、被告双方3个月的
调解期限,以期双方通过调解方式解决行政补偿纠纷。
13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5月至6月,青海圣源牧场与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政府多次通过
见面、电话等方式就该案积极进行
沟通、调解,但双方无法达成有效调解意见。2023年
12月18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23)青
01行初66
号行政判决书,判决书对于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源政函
(2022)29号处理意见是否应予撤
销、青海圣源牧场主张牧场因划定禁止养殖区域而关闭搬迁遭受的经济损失提起补偿请求是否有事实及
法律依据、青海圣源牧场因关闭搬迁遭受的经济损失所提各项补偿请求是否成立等均进行了论述。基于对前述事项的论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
款第一项、
第七十三条之规定,作
14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出如下判
决:1、撤销被告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政府于
2022年6月
8日作出的《湟源县人民政府关于青海圣源牧场有限公司关闭搬迁处置事宜的处理意见》;
2、被告西
宁市湟源县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补偿原告青海圣源牧场有限公司搬迁后的
损失290.74万元;3、驳回原告青海圣源牧场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青海圣源牧场与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政府行政补偿纠纷一案,因青海圣源牧场不服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青
01行初66
号行政判决,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及整体利益,2023年12月28日青海圣源牧场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上诉状。青海圣源牧场收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4年4月
15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16日作出的
(2024)青行终7号行政判决书。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本院认为”部分的主要观点
为:第010号评估报告确定房屋建筑物价值为
859万元,
青海圣源牧场认为一审判决在859万元基础上
乘以75%确
定644.25万元补偿数额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青海子正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对〈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司法执行行政补偿职责纠纷涉及的青海圣源牧场有限公司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征求意见
稿)〉的异议回复》明确了因项目停产等因素,无法判断企业经营当中的设计产能与实际产能等的差异,故本次评估主要考虑实体性贬值因素。而案涉建筑
物、构筑
物、机械设备及其他室内物品在功
16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能上均可正常使用,且不存在因本身原因造成利用率下降,价值得不到实现的情况。加之
第010号评估报告载明了:“委托资产产权持有单位均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也就是说,最终的评估结果也是在建筑物不具有产权证明的基础上做出,因此,一审法院以评估结果未考虑房屋建筑物权属情况及功能性和经济性贬值为由,自行对房屋建筑物补偿金额酌定为
644.25万元
(859万元×75%)不妥,应予纠正。青海圣源牧场的此项主张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上诉人青海圣源牧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
部分成立,应予支持。
一审判决认定的补偿金额不当,应予纠正。基于以上观点,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
法》第七十
三条、第八
17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九条第一
款第一项、
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一、维持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
院(2022)青01行初
66号行政判
决第一项,即:“撤销被告湟源县人民政府于
2022年6月
8日作出的《湟源县人民政府关于青海圣源牧场有限公司关闭搬迁处置事宜的处理意见》”;
二、撤销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
院(2022)青01行初
66号行政判
决第二项,即:“被告湟源县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补偿原告青海圣源牧场有限公司搬迁后的损失
290.74万元”;三、湟源县人民政府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补偿青海圣源牧场有限公司关闭搬迁损失
505.49万元;四、驳回青海圣源牧场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4年7
18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月,青海圣源牧场因与青海省湟源县人民政府行政补偿一案,不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4)青行终7号行政判决,故作为再审申请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近日,青海圣源牧场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
2024年8月
20日作出的
(2024)最高法行申
7428号行政裁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在裁定书中“本院认为”部分的主要观点为,湟源县政府对于其所辖行政区域内符合规模标准的畜禽养殖场所因划定禁止养殖区域而关闭搬迁遭受的经济损失,有依法予以补偿的职责。此种补偿非因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而产生,其补偿范围应限定于直接损失并应综合考虑案情后作出判断。关于涉案补偿款是否应当扣减湟源县
19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政府已经支付的补贴款问题二审法院已作详
细、充分的论述,本院予以认可,不再赘述。
根据青海圣源牧场申请再审提供的材料和理由,不能推翻一二审法院生效判决。综上,青海圣源牧场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
法〉的解
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
二款规定,裁定驳回青海圣源牧场的再审申请。2025年,公司与青海省湟源县人民政府因补偿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2026年1月4日,青海圣源牧场因与青海省湟源县人民政府行政补偿一案,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6年1月6日,
青海圣源牧场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
20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6)青01执5号)﹞。为加快青海圣源牧场资产盘活,青海圣源牧场与湟源县人民政府多次沟通后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双方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并申请撤回强制执行。2026年1月19日,青海圣源牧场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6)青01执5号〕。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青海圣源牧场关于向本院提交其与湟源县人民政府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并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21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百六十四
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青海省高级人民法
院(2024)青行终7号行政判决的执行。
公司因与公庄园牧场不截至本报告
司持股5%以服兰州市城披露日,庄上股东、董关区人民法园牧场不服
事马红富先院(2026)兰州市城关生就公司全甘0102民区人民法院
资子公司青初2711号(2026)甘
海圣源牧场民事判决,0102民初有限公司支在15日法2711号民事
付搬迁损失定上诉期内判决,在15事宜,向兰向一审法院日法定上诉州市城关区兰州市城关期内向一审人民法院提区人民法院法院兰州市公司因与起诉讼,并递交了《民城关区人民公司持股在2026年1事上诉法院递交了5%以上股月19日收状》,公司《民事上诉东、董事到兰州市城上诉请求状》,公司巨潮资讯网
马红富先关区人民法为:1.请求上诉请求
www.cninfo.com.cn
生就公司院出具的依法撤销兰为:1.请求《兰州庄园牧场股全资子公《受理案件州市城关区依法撤销兰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司青海圣通知书》人民法院州市城关区起诉讼事项的公
源牧场有〔(2026)甘(2026)甘人民法院告》(公告编号:限公司支0102民初0102民初(2026)甘2026-007);《兰付搬迁损2711号〕及2711号民事0102民初州庄园牧场股份有失事宜,《传票》,判决,改判2711号民事2026年04
2107.38否限公司关于提起诉
向兰州市该案已于支持上诉人判决,改判月25日讼事项的进展公城关区人2026年3月一审全部诉支持上诉人告》(公告编号:民法院提12日开庭审讼请求;2.一审全部诉2026-015);《兰起诉讼,理,庄园牧本案一审、讼请求;2.州庄园牧场股份有
兰州市城场收到甘肃二审诉讼费本案一审、限公司关于提起诉关区人民省兰州市城用由被上诉二审诉讼费讼事项的公告》法院已正关区人民法人承担。公用由被上诉(公告编号:2026-式受理该院于2026司收到一审人承担。公
016)
案并于年4月6日法院司收到一审2026年3作出的《民(2026)甘法院月12日开事判决书》0102民初(2026)甘庭审理。〔(2026)2711号《交0102民初甘0102民纳诉讼费用2711号《交初2711通知书》,纳诉讼费用号〕。兰州公司在法定通知书》,市城关区人缴费期内已公司在法定民法院在判向二审法院缴费期内已决书中“本兰州市中级向二审法院院认为”部人民法院缴兰州市中级分的主要观纳了上诉费人民法院缴点为:“首147168纳了上诉费先,依据元,并收到147168《中华人民二审法院开元,并收到共和国民法具的诉讼收二审法院开
22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典》第四百费专用票具的诉讼收
七十三条据,案件开费专用票‘要约邀请始进入二审据,案件开是希望他人程序。始进入二审向自己发出程序。
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
告、招股说
明书、债券
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
明书、商业广告和宣
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
要约邀请’之规定,案涉《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系发行人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披露信息、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定文件,并非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之间设立权利义务的合同。被告作为控股股东作出的
相关承诺,本质是面向
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及不特定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内容,目的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并非与原告达成合
意、设立债权债务关系。其次,原告与被告之间未签订任何书面补偿协议,未就补偿范
围、履行方
式、违约责任等达成任何一致意思表示。原告
23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仅凭《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内容主张合同权利,缺乏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亦无法律依据。再次,案涉《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记载的圣源牧场虽被关停,但圣源牧场在与湟源县人民政府行政诉讼案件执行过程中,已达成和解,案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并未
实际拆除、报废或灭失,且案涉建筑物、构筑物至今为止仍由原告
正常使用,湟源县人民政府也已就案涉补偿履行完毕,补偿程序已经终结,故该承诺约定的核心履行条件并未成就,原告基于此请求赔偿于法无据。综上,对于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向其支付圣源牧场关闭搬迁损失及资金占用使用费的诉请,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据《中华人民
24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共和国民法
典》第四百
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庄园牧场不服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2026)甘
0102民初
2711号民事判决,在15日法定上诉期内向一审法院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上诉状》,公司上诉请求
为:1.请求依法撤销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2026)甘
0102民初
2711号民事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全部诉
讼请求;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公司收到一审法院
(2026)甘
0102民初2711号《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公司在法定缴费期内已向二审法院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了上诉费
147168
25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元,并收到二审法院开具的诉讼收费专用票据,案件开始进入二审程序。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78311808.16204698488.00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96911942.76106757828.56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7064420.845461993.98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0654425.9310778357.94
其中:应收利息应收股利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90236701.65222994238.58
其中:数据资源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923246.855836286.13
流动资产合计588102546.19556527193.1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4471.0044471.00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139700544.751161539798.94
在建工程43361744.5635575240.35
生产性生物资产385868700.00404924500.00油气资产
26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使用权资产36801380.0337735626.89
无形资产87131025.5587863209.57
其中:数据资源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643557.881866653.99
递延所得税资产17532549.1717485884.50
其他非流动资产684865.00258865.00
非流动资产合计1712768837.941747294250.24
资产总计2300871384.132303821443.4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65172230.33738479011.66向中央银行借款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42973638.15172757575.90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9007496.577961445.2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6830782.856486879.12
应交税费3872859.713510105.18
其他应付款40897458.3436722536.84
其中: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分保账款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7294216.8771151497.86
其他流动负债1173718.11987589.77
流动负债合计937222400.931038056641.57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308704384.62183217921.67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租赁负债33256410.9233794985.57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602195.80598557.32
递延收益25188113.5725650810.61
递延所得税负债4532725.754600220.64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72283830.66247862495.81
负债合计1309506231.591285919137.38
所有者权益:
股本195539347.00195539347.00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27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资本公积550541383.87545541383.87
减:库存股15131786.6015131786.60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6583275.4646583275.46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13389065.11244897459.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90921284.841017429678.91
少数股东权益443867.70472627.14
所有者权益合计991365152.541017902306.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300871384.132303821443.43
法定代表人:杨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红兵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尚利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245572691.10210397052.46
其中:营业收入245572691.10210397052.46利息收入已赚保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266374465.98233063246.23
其中:营业成本202997792.66168472691.50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退保金赔付支出净额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保单红利支出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2483192.732336524.30
销售费用33965243.4033526370.74
管理费用18666160.6420197260.87
研发费用1828067.23745816.98
财务费用6434009.327784581.84
其中:利息费用6666793.358010706.49
利息收入368559.88340341.36
加:其他收益553142.412514418.69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8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8168420.63-8534832.05“-”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137769.78-177387.08
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28554822.88-28863994.21
列)
加:营业外收入32640.30124362.97
减:营业外支出1215523.36657615.36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29737705.94-29397246.60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1799447.57-3371554.95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31537153.51-26025691.65
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31537153.51-26025691.65“-”号填列)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508394.07-25950787.89
2.少数股东损益-28759.44-74903.7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31537153.51-26025691.6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31508394.07-25950787.89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8759.44-74903.76
八、每股收益:
29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基本每股收益-0.16-0.13
(二)稀释每股收益-0.16-0.1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杨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红兵会计机构负责人:姚尚利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99661766.98261929485.01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拆入资金净增加额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774784.995918255.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9436551.97267847740.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2725259.16197227608.69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0094515.3828729360.11
支付的各项税费8636710.138633301.8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154425.4817229570.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3610910.15251819840.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825641.8216027899.8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8405382.3419884533.44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405382.3419884533.4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4599901.1735863570.21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质押贷款净增加额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30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599901.1735863570.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194518.83-15979036.7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400000.00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85373850.0025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00.004204416.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0373850.00254604416.2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37500000.00215114720.7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7574378.616022167.39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14204.4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6388583.09221136888.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985266.9133467528.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3651.94-436.69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3612737.9633515954.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0035898.08219982639.8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73648636.04253498594.35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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