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0证券简称:庄园牧场公告编号:2025-035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32197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6.47%)的股东马红
富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含司法再冻结);
2.马红富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庄园牧场”)近日通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马红富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含司法再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股是否为控股占其是否为占公司东股东或第一本次冻结所持限售股冻结总股本起始日到期日冻结申请人
名大股东及其数量(股)股份及限售原因比例称一致行动人比例类型马司法
2025年2028年深圳市宝安
红否3218800099.97%16.46%否再冻
7月2日7月1日区人民法院
富结马
2025年2028年深圳市宝安司法
红否94000.03%0.01%否
7月2日7月1日区人民法院冻结
富合
/32197400100%16.47%/////计司法冻结涉及的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合计为21269409元(本金额系依据执行申请确定,实际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2025年7月2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冻结了马红富先生持有的庄园牧场股份,冻结合计32197400股。
股东马红富先生本次被司法冻结的部分股份32188000股前期已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6);2024年7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占其所持占公司总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结数量(股)股份比例股本比例
马红富3219740016.47%32197400100%16.47%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原因系股东马红富先生个人仲裁事项所致。
马红富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马红富先生已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管辖权异议书》,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现正在审理中。案件管辖权异议处理完毕后,马红富先生会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不予执行,待不予执行案件处理完毕后,才会存在被冻结股份被强制执行的可能性。马红富先生正在积极妥善解决司法冻结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