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1证券简称:佛燃能源公告编号:2025-088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公司16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5人,代表股份10798185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3.1657%。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0763084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2.89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9人,代表股份351016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70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2人,代表股份351056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70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海南众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831990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1%,以下简称“众城投资”)于2022年12月26日出具《关于放弃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针对《关于放弃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中特定事项,众城投资承诺放弃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12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放弃表决权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提案1、2、4、
5、6属于众城投资放弃表决权事项。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09716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6%;反对4793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9%;
弃权49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8158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319%;反对4793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543%;弃权49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37%。
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475118896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96059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8%;反对5165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弃权43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5033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416%;反对5165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156%;弃权43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28%。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天然气供用气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42759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9%;反对3711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
弃权52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867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287%;反对3711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21%;弃权52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92%。
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475118896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961927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2%;反对3712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
弃权55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837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433%;反对3712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49%;弃权55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18%。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960740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3%;反对4780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
弃权67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650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619%;反对4780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176%;弃权67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05%。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937842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5%;反对27689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8%;
弃权66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52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52%;反对27689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754%;弃权66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9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792792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反对4775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2%;
弃权618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711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356%;反对4775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31%;弃权618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13%。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刘家杰律师、戴思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