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3证券简称:奥士康公告编号:2026-01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
158680252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无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不存
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7907364.95元;母公司会计报表2025年度实现净
利润为201929858.00元。扣除2025年度内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190416302.57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498483883.11元,母公司202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09997438.54元。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盈利及现金状况,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拟采取派发现金红利的方式,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31736050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888300股后的3144722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预计本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4341661.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预计2025年度公
司现金分红总额为94341661.20元。2025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总金额为90039741.52元。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84381402.7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9.88%。
5、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分配比
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94341661.20190416302.57314821619.97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7907364.95353281764.91518626014.39
(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959372962.30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509997438.54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599579583.74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00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393271714.75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599579583.74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否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599579583.74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
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
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