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5证券简称:中欣氟材公告编号:2026-055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氟材”或“公司”)本次
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80495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924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9月3日(星期四)。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概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9号)同意注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9804955 股,新增股份于2026年3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25468375股增加至
335273330股。
二、本次股份发行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自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5名,分别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楼小妹、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云泽、李欣、郭静洁、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石
萍萍、国泰民福投资有限公司、董卫国、石琼、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宁
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向日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钱琪。
上述股东在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作出的承诺如
下:本次认购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980495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9245%,解除限售股东数量为15名,涉及证券账户106户,将于2026年9月3日(星期四)起上市流通。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总股数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股东名称号(股)(股)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7833422783342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018971201897
3楼小妹674749674749
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95677595677
5关云泽579862579862
6李欣579862579862
7郭静洁579862579862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8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527148527148
投资基金
9石萍萍527148527148
10国泰民福投资有限公司400632400632
11董卫国316288316288序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总股数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
股东名称号(股)(股)
12石琼289931289931
13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89931289931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
14合伙)-宁聚向日葵私募证券投289931289931
资基金
15钱琪168695168695
合计98049559804955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比例(%)比例(%)
(股)增+/减-(股)
一、限售流通股
4408396913.1487-98049553427901410.2242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29118936186.8513+980495530099431689.7758
流通股
三、总股本335273330100.0000-335273330100.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中欣氟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中欣氟材对本次限售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中欣氟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