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6证券简称:深南电路公告编号:2026-003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15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1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2、召集人: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城东路99号公司5楼会议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之诚先生
5、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86名,代表股份5263131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382%。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名,代表股份
4279125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79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75名,代表股份98400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85%。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8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85620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827%。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公司总经理杨智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4513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1%;
反对177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3%;弃权
240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4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762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742%;反对177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8014%;弃权240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2、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4353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89%;
反对11940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87%;弃权
129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02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716%;反对11940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1153%;弃权129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的458138股回避表决本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4371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22%;反对11923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54%;弃权
122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198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896%;反对11923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0980%;弃权122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的458138股回避表决本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4370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22%;
反对11923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54%;弃权
125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619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893%;反对11923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0980%;弃权125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持有的458138股回避表决本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9064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
反对18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弃权1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526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5%;反对18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弃权17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深天科技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持有的426489271
股、杨之诚先生持有的723309股回避表决本议案。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浩律师、赵丹阳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