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6证券简称:深南电路公告编号:2026-014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256438767.50元,未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931630.00元。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75738151.27元;母公司会计报表2025年度实
现净利润为2031697975.82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以母公司会计报表数据为依据,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623044589.94元,扣除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769316302.50元及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93163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4808494633.26元,资本公积余额为6067687239.69元。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681166595.00股。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24.00元(含税),预计总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
1634799828.00元,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比例为49.91%。
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
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634799828.00元;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634799828.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91%。
5、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
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634799828.00769316302.50461589781.5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75738151.271877565481.011398114737.36
(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0023976085.72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4808494633.26
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2865705912.0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0.00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183806123.21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2865705912.0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634799828.00元,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865705912.00元,占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131.23%,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0.72亿元、
人民币0.87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29%、0.28%,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