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8证券简称:蒙娜丽莎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27044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427311.6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06493456.18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71044458.83元,减去已实际派发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
81761265.80元,提取盈余公积10381861.37元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85394787.84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59369214.74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
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85394787.84元。
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不送1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为408806529股,
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2704522.32元(含税)。
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如本方案获
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32704522.3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2.38%。
(二)自2026年4月24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
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2704522.3281761265.80122640115.80
回购注销总额(元)110003060.39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427311.65124961794.26266238358.55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1359369214.74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585394787.84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237105903.92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110003060.39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147875821.4867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347108964.31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是□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提出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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