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0证券简称:德赛西威公告编号:2025-051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授予日:2025年6月9日
*授予数量:285.80万份
*行权价格:86.09元/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6月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98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85.80万份,行权价格为86.09元/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
1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24日至2025年6月2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44)。
3、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7)。
4、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该等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二、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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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三、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拟授予的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300人调整为298人,该等人员放弃的期权将分配给其他激励对象,授予的期权数量不变,仍为285.80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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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予日:2025年6月9日
3、授予数量:285.80万份
4、行权价格:86.09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德赛西威 A 股普通股股票或/及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德赛西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情况
(1)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3个月。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满后,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全部作废,由公司收回并统一注销。
(2)等待期、行权期: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
为12个月、31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行权行权时间安排比例
第一个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自授予
50%
行权期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1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自授予
50%
行权期登记完成之日起43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和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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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
第1个
2025年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2、以202
行权期
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4年营业收入
第2个
2027年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2、以202
行权期
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3)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股票期权某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股票期权不可行权,由公司注销。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2025年、2027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考评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100%60%0
在完成公司业绩考核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各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当期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人数为298人,授予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占本次激励计划占授予股票期职务权数量(万公告时总股本的权总量的比例
份)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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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
285.80100.00%0.52%
术/业务人员(298人)
合计285.80100.00%0.52%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出现《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能授予或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以2025年6月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98名激励对象授予285.8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6.09元/份。
六、本次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统计的可行权数量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会计处理方法
1、授权日会计处理
由于授权日股票期权尚不能行权,因此不需要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公司将在授权日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Model)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
2、等待期会计处理
公司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础,按照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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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可行权日之后会计处理
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4、行权日会计处理
在行权日,如果达到行权条件,可以行权,结转行权日前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未被行权而失效或作废,则由公司进行注销,并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5、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认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2025年6月9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00.12元/股(取2025年6月9日收盘价)
(2)行权价:86.09元/股
(3)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31个月(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每期首个可行权日的期限)
(4)历史波动率:21.8891%、17.5546%(分别采用沪深300指数最近12个月、31个月的年化波动率)
(5)无风险利率:1.41%、1.44%(分别采用1年期、3年期中债国债收益率)
(6)股息率:1.1986%(取公司最近一年股息率)
(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预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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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027年2028年
股票期权数量摊销总费用2026年(万(万(万(万份)(万元)(万元)元)元)元)
285.805081.521924.692098.831032.2025.80
注: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经初步预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本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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