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0证券简称:德赛西威公告编号:202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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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5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余孝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拟解除限售的772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
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由46.19元/股调整为44.99元/股。
此外,鉴于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以及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3340股。
以上调整及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此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