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1证券简称:联诚精密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28120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元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总计107人,代表股份5716986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690%(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94人,代表股份
201325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5543%。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648259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38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9人,代表股份68727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0%。
4、出席、列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占出席本次股东其中:中小股东占出席会议中股数(股)大会有效表决权所持股份数小股东所持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的比例
同意5707240199.8295%2003510699.5159%
反对896500.1568%896500.4453%
弃权78110.0137%78110.0388%
表决结果:通过。
2.0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占出席本次股东其中:中小股东占出席会议中股数(股)大会有效表决权所持股份数小股东所持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的比例
同意5702690199.7499%1998960699.2899%
反对1354500.2369%1354500.6728%
弃权75110.0131%75110.0373%表决结果:通过。
3.0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占出席本次股东其中:中小股东占出席会议中股数(股)大会有效表决权所持股份数小股东所持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的比例
同意5707170199.8283%2003440699.5124%
反对896500.1568%896500.4453%
弃权85110.0149%85110.0423%
表决结果:通过。
4.0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占出席本次股东其中:中小股东占出席会议中股数(股)大会有效表决权所持股份数小股东所持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的比例
同意5707270199.8300%2003540699.5174%
反对896500.1568%896500.4453%
弃权75110.0131%75110.0373%
表决结果:通过。
5.0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占出席本次股东其中:中小股东占出席会议中股数(股)大会有效表决权所持股份数小股东所持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的比例
同意5707270199.8300%2003540699.5174%
反对896500.1568%896500.4453%
弃权75110.0131%75110.0373%
表决结果:通过。
6.0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占出席本次股东其中:中小股东占出席会议中股数(股)大会有效表决权所持股份数小股东所持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的比例
同意5702480199.7463%1998750699.2795%
反对1375500.2406%1375500.6832%
弃权75110.0131%75110.0373%
表决结果:通过。
7.0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占出席本次股东其中:中小股东占出席会议中股数(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所持股份数小股东所持股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的比例
同意5701910199.7363%1998180699.2512%
反对1381600.2417%1381600.6863%
弃权126010.0220%126010.0626%
表决结果:通过。
8.0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占出席本次股东其中:中小股东占出席会议中股数(股)大会有效表决权所持股份数小股东所持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的比例
同意5702130199.7401%1998400699.2621%
反对1357500.2374%1357500.6743%
弃权128110.0224%128110.0636%
表决结果:通过。
9.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占出席本次股东其中:中小股东占出席会议中股数(股)大会有效表决权所持股份数小股东所持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的比例
同意5701870199.7356%1998140699.2492%
反对1428600.2499%1428600.7096%
弃权83010.0145%83010.041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0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占出席本次股东其中:中小股东占出席会议中股数(股)大会有效表决权所持股份数小股东所持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的比例
同意5701970199.7373%1998240699.2541%
反对1426500.2495%1426500.7086%
弃权75110.0131%75110.037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