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和要求,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首席合伙人:王晖;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54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1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035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7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
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共计
7171.7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专项沟通会议。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进行沟通,明确了审计范围、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及审计重点,听取了事务所关于本次审计关键审计事项的确定依据及对应审计措施落实情况的说明。审计确定初稿后,审计项目组就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进展情况及初步审计结论作专项汇报,明确已严格遵照审计准则与既定计划完成全部核心审计工作,且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差错及重大会计调整事项。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