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6-038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出售回购股份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6年 9月 24日至 2027年 3月 2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
份不超过 29794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00%);出售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9月 2日披露的《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出售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所回购股份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售。
截至 2024年 5月 19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48589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7124%,最高成交价为 12.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34元/股,成交均价为 12.00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58286184.0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首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 9月 24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 1001200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 148970127股的 0.67%,最高成交价为 21.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64 元 /股,成交均价为 20.91 元 /股,本次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
2093692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前期已披露的出售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