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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14 00:00 查看全文

伊戈尔 --%

证券代码:002922证券简称:伊戈尔公告编号:2026-028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44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44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1924%。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17日。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3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44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44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1924%。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1、2023年1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1/9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3年1月18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23年 1月 19日,公司通过内部 OA系统、企业微信、邮箱公示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28日,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3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2月3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2月4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2/9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23年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5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62.60万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2月24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9320455股增加至301946455股。2023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87名激励对象授予期权

189.20万份。

7、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3年9月14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2023年9月2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办理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4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9、2023年10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10月10日为预留授权/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1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1.52元/份;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37.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16元/股。

10、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3/9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符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43万股;符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0人,拟行权数量为

46.20万份;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2024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

12、2024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完成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司已注销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37名离职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

计35.20万份。

13、2024年4月19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2024年6月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2.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14、2024年9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符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2万股;符合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人,拟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00

4/9万份。

15、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83万股,符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43人,拟行权数量为44.25万份。

16、2025年6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17、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人,拟行权数量为2.76万份,符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2万股。

18、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26人,拟行权数量为52.08万份,符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44万股。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第三个限售期已届满

5/9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30%售期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30%售期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40%售期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2月10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故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限售期已届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2026年2月

10日开始。

(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说明是否满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备注条件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任一是适当人选;情形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6/9*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2022年、2025年营业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收入分别为28.21亿元、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的营业收入增52.64亿元,增长率为长率不低于80%;86.60%,不低于80%;公以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司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

2025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

60%。是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影响的数值,与2022年相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比增长率低于60%。

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公司已满足其中一项业绩据。

考核目标,因此公司2025年业绩考核达标。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

44名激励对象在2025年度

人评价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解是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中为“合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全部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格”

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7/9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4月17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44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44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924%。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首次获授剩本次可解除首次获授已解除限售本次可解除余未解除限限售数量占姓名职务的限制性的限制性股限售的限制售的限制性公司总股本股票数量票数量性股票数量股票数量的比例

赵楠楠董事、总经理25.0015.0010.0000.0236%

吴豫辉副总经理7.504.503.0000.0071%

柳景元副总经理9.005.403.6000.0085%

郭石光副总经理6.003.602.4000.0057%

陈亮副总经理7.504.503.0000.0071%

陈丽君财务负责人7.004.202.8000.0066%

黄慧杰副总经理5.503.302.2000.0052%

中层管理人员(37人)136.1081.6654.4400.1286%

合计(44人)203.60122.1681.4400.1924%

注:(1)上述“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首次获授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仅包括本次可解除限售的44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含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

(2)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8/9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903854211.59%-8144004822414211.3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7416758288.41%+81440037498198288.61%

三、总股本423206124100.00%-423206124100.00%

注:“本次变动前”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8日的股本结构。本次变动数量尚未考虑解除限售后的高级管理人员锁定股份情况,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12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

励对象资格,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回购注销。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和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回

购注销、调整、行权及解除限售、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回购注销及调整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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