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证券简称:伊戈尔公告编号:2026-031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君华大道212号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俊承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2人,代表股份1614677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331%。(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2320612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3079900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
1/7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420126224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378547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1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4人,代表股份23612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0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8人,代表股份2672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114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4人,代表股份23612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04%。
(三)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后,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进
行逐项表决,并形成以下决议: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61293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0%;反对16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6%;
弃权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53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77%;反对16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2/7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14%;弃权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9%。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61295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6%;反对16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5%;
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55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4%;反对16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70%;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46823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308%;反对14631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16%;
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083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110%;反对14631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430%;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0%。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1425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6%;反对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
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3/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68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6%;反对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8%;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1305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7%;反对1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4%;
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6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9%;反对1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25%;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1297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6%;反对16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6%;
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5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30%;反对16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14%;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858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95%;反对16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02%;
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
4/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5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22%;反对16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71%;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1242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3%;反对219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6%;
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02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62%;反对219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94%;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865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790%;反对18593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52%;
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125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995%;反对18593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657%;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7总表决情况:同意160983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4%;反对13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8%;
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4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94%;反对13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8%;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1292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3%;反对161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2%;
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5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36%;反对161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2%;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叶长城律师和洪英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
6/7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