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5证券简称:盈趣科技公告编号:2025-090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8月20日,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并且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
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假设公司于2025年12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发行时间仅用于计算
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8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
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777441784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其余日常回购股份、利润分配、股权激励或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鉴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规模等需在发行后方可最终确定,按照假设测算发行价格为14.76元/股(该价格为公司股票于2025年8月2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则发行数量约为5420.05万股。该发行数量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发行数量构成承诺,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为准。
6、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152.46万元,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808.57万元。假设公司
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1)较上一年度持平;
(2)较上一年度增长10%;
(3)较上一年度增长20%。
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假设未考虑公司未来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因素的影响。
8、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9、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12月2025年12月31日/2025年
项目31日/2024年度度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77744.1877744.1883164.23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80000.00
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万股)5420.05
假设情形一: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4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5152.4625152.4625152.4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3808.5723808.5723808.57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30.320.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30.320.3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310.310.31
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0.310.310.31
股)
假设情形二: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24年基础
上增长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5152.4627667.7127667.7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3808.5726189.4326189.43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30.360.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30.360.3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310.340.34
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0.310.340.34
股)
假设情形三: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24年基础
上增长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5152.4630182.9530182.9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3808.5728570.2828570.28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30.390.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30.390.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310.370.37
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0.310.370.37
股)注: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一定幅度增长,但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项目收益需要在建设期后方能逐步体现,因此公司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短期内可能出现下降的情形,股东即期回报存在着被摊薄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时,对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亦不等同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关于本次发行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详见同日公告的《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有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马来西亚智造基地扩建项目、墨西哥智造基地建设项目、健康环境产品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公司深耕智能制造领域,以自主创新的 UDM模式为基础,主要为客户提供智能控制部件、创新消费电子、健康环境及汽车电子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并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在全球供应链和贸易格局重构的背景下,为响应国际化客户对全球运营能力的高要求,公司提出“大三角”发展战略,致力于构建亚洲(中国、马来西亚)、欧洲(匈牙利)及美洲(墨西哥)三地国际智
造基地同步运营、分工生产、系统共建、体系共享的发展格局。多年来,公司依托该战略布局整合全球资源,逐步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智能制造平台,为客户提供涵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的一站式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在国际市场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影响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业务开展,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海外业务布局,满足客户多供应链需求,并强化研发能力、丰富产品矩阵,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市场地位,进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联系紧密。
五、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公司的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智能制造领域有多年的从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和管理经验,形成了一支既精通电子信息技术,又擅长国际沟通协作的复合型人才团队,具备对行业发展趋势和产业升级等方面的专业判断能力,且团队始终保持稳定。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各类人才的培养和人才梯队的建设,构建了科学完善的人才引进培育体系,不断充实公司的人才储备,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技术储备
公司以自主创新的 UDM模式为基础,主要为客户提供智能控制部件、创新消费电子、健康环境及汽车电子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并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经过多年技术研发与经验积累,公司在设计系统集成、嵌入式软硬件开发、无线通信技术应用等核心领域形成了丰厚技术储备。依托稳定的研发团队与全流程项目经验,公司已具备从技术预研到产品落地的完整研发能力,能快速响应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公司在传感技术、通讯技术、互联网技术、3C 融合技术及人工智能技术等领域的技术储备,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市场储备
在全球供应链和贸易格局重构的背景下,为响应国际化客户对全球运营能力的高要求,公司提出“大三角”发展战略,致力于构建亚洲(中国、马来西亚)、欧洲(匈牙利)及美洲(墨西哥)三地国际智造基地同步运营、分工生产、系统共建、体系共享的发展格局。多年来,公司依托该战略布局整合全球资源,逐步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智能制造平台,为客户提供涵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的一站式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公司深度参与国际知名客户产品全生命周期开发与生产,从设计阶段到生产全流程管控均严格遵循国际标准,实现从原材料采购至成品出厂的全链条质量把控,积累了深厚的国际化客户服务经验,在国际市场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公司丰富的国际客户资源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较好的基础。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
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积极落实募集资金使用,助力公司业务做大做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马来西亚智造基地扩建项目、墨西哥智造基地建设项目、健康环境产品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现有的业务提供良好的支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竣工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获得合理回报,提高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已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公司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万利达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凯庭先生及其一
致行动人厦门赢得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琳艳女士、吴雪平女
士、吴雪芬女士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对此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特此公告。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