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5证券简称:盈趣科技公告编号:2026-050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情况: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3号楼806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总裁杨明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46人,代表股份47781536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138%。其中:
(一)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股份474015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150%。
(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36人,代表股份38002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8%。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林松华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林先锋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均委托董事、总裁杨明先生代为出席;董事吴凯庭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出席,特委托董事吴雪芬女士代为出席。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77664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4%;反对135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
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801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54%;反对135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24%;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2%。
2、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77602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197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弃权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739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051%;反对197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78%;弃权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1%。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7651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7%;反对136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弃权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788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514%;反对136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55%;弃权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31%。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5083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83%;反对2702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56%;
弃权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898%;反对2702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740%;弃权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63%。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7618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8%;反对161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
弃权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755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41%;反对161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52%;弃权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07%。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林松华、建瓯趣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明、胡海荣、李
3金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88864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4%;反对162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弃权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755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165%;反对162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05%;弃权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3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吓虹和刘昭怡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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