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审核报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361Z0179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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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1-2
2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1-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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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5]361Z0179号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趣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盈趣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盈趣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盈趣科技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盈趣科技公司相关子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盈趣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1(此页无正文,为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361Z0179号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林宏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丽红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贾伟
2025年4月24日
2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趣科技”)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开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 Inov 3 Sàrl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攸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攸信”)收购上海
开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开铭”)股权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 SDATAWAYSA(以下简称“SDW”)收购 Inov 3 Sàrl事项均存在业绩承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上海开铭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1、基本情况
(1)2019年9月27日,公司子公司厦门攸信与上海开铭股东上海蓝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文简称“上海蓝佐”)、马建国、文士伟和吴永振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股东协议》,厦门攸信以自有资金1960.00万元人民币收购上述股东合计持有的上海开铭56.00%的股权。
(2)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上海开铭2020年度业绩补偿进展情况的公告》,因上海开铭未能实现2020年度业绩承诺目标,上海开铭股东上海蓝佐、马建国、文士伟和吴永振已经分别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及《股东协议》中关于业绩约定的
相关条款,向厦门攸信无偿支付补偿金618102.34元,无偿转让股份243008.00股;厦门攸信的持股比例从56%变更为58.43%。
(3)2024年8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上海开铭业绩补偿进展情况的公告》,因上海开铭未能实现2023年度业绩承诺目标,上海蓝佐、马建国、吴永振及文士伟已按照约定与厦门攸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共计167056.00股无偿转让予厦门攸信,厦门攸信的持股比例从58.43%变更为60.1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补偿金78.58万元,剩余198.74万元尚未支付。公司将继续跟进且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追
1偿,同时根据进展情况,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业绩承诺内容
原协议约定上海开铭自然人股东及法人股东上海蓝佐承诺上海开铭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五个会计年度可实现的考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00.00万
元、350.00万元、420.00万元、500.00万元和600.00万元。净利润为厦门攸信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确认的净利润。
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未达成本年净利润的业绩目标,上海开铭自然人股东及法人股东上海蓝佐应对厦门攸信进行补偿。厦门攸信有权选择要求自然人股东及法人股东上海蓝佐向厦门攸信无偿转让业绩补偿股权或支付业绩补偿款,或同时转让一定比例的业绩补偿股权和一定比例的业绩补偿款。
业绩补偿方对应补偿股份数与补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业绩补偿股权计算公式:a=Y×K×b×(1-(c-d)/e)
业绩补偿款计算公式:m=Y×(1-K)×b×(1-(c-d)/e)×n其中,“Y”为当年度系数,分别为:
序号年度系数
12019年度(会计年度)0.4
22020年度(会计年度)0.3
32021年度(会计年度)0.3
42022年度(会计年度)0.2
52023年度(会计年度)0.2
“a”为当年度应向厦门攸信无偿转让的业绩补偿股权;
“K”为厦门攸信届时所要求的当年度支付比例(0~100%),该等比例由厦门攸信根据实际情况于每年度自行调整;
“b”为本次收购完成后各业绩补偿股东持有的股权数额,该股权数额将根据目标公司可能发生的增资、减资、售买股等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c”为当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当年度净利润为负时,c亦以负值表达;
“d”为截至当年度 12月 31日账面逾期应收款及其利息的总和。
2“e”为当年度业绩目标;
“m”为当年度应向厦门攸信支付的业绩补偿款;
“n”为每一元注册资本的认购价格(“认购价”),初始认购价为 10元/股,该认购价将根据目标公司可能发生的增资、减资等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本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本年度业绩目标且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超过上一
年度业绩目标的,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超过业绩目标的部分可一并计入本年度前述“c”值中进行计算。为免疑义,任一年度超过业绩目标的净利润仅可计入下一年度“c”值中计算,不可重复计算或累计计算。
为免疑义,现有股东向厦门攸信支付的业绩补偿款总额不超过壹仟叁佰伍拾万元(¥13500000.00),超过部分应换算成业绩补偿股权形式向厦门攸信转让。
2022年,综合考虑上海开铭实际经营情况、行业竞争优势、发展前景及未来发展潜力,经友好协商,各方一致同意将上海开铭在《股东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的相关业绩承诺期间,自2021年度起顺次延后一年。即上海开铭自然人股东及法人股东上海蓝佐承诺上海开铭2019年、2020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五个会计年
度可实现的考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00.00万元、350.00万元、420.00万元、500.00万元
和600.00万元。本次变更后业绩补偿方对应补偿股份数与补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中当年度系数“Y”分别为:
序号年度系数
12019年度(会计年度)0.4
22020年度(会计年度)0.3
32022年度(会计年度)0.3
42023年度(会计年度)0.2
52024年度(会计年度)0.2
除此之外,其他业绩承诺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业绩承诺期限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3、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上海开铭经审计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238.92万元,未达成当年考核净利润不低于600万元的目标,
3需进行业绩补偿。
4、业绩补偿方案
根据《股东协议》中关于业绩约定的相关条款,对于上海开铭未能实现2024年度业绩承诺的事宜,厦门攸信选择现金补偿及股权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如下:
(1)业绩补偿款=年度系数*年度支付比例*业绩补偿股东持有的股权数额*
(1-(本年经审计净利润+上年经审计净利润超过业绩目标部分-逾期应收款)/年度业绩目标)*每股认购价格=0.2*0.8*3669936*(1-(-2389189.80)/6000000)*4.15
=3407182.06(元);
(2)业绩补偿股权=年度系数*年度支付比例*业绩补偿股东持有的股权数额
*(1-(本年经审计净利润+上年经审计净利润超过业绩目标部分-逾期应收款)/年度业绩目标)=0.2*0.2*3669936*(1-(-2389189.80)/6000000)=205252.00(股);
综上,对于本次未达成的净利润部分,上海蓝佐、马建国、文士伟和吴永振四位股东本次共需向厦门攸信无偿支付补偿金为3407182.06元,同时无偿转让股份数为
205252.00股。
5、2024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业绩的差异说明
2024年度全球经济增长动能持续疲软,导致全球制造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市场需
求显著萎缩,订单量持续下滑,企业普遍陷入经营困境,成本压力与日俱增。在此背景下,企业纷纷收紧预算,优先保障核心业务生存,对于信息化管理系统等非必要投入持谨慎态度,市场需求显著收缩。与此同时,行业竞争态势日趋激烈,市场呈现高度内卷化特征,导致行业利润水平下降,在市场需求低迷与激烈竞争的双重夹击下,最终导致上海开铭2024年业绩未达考核净利润。
6、本次业绩补偿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业绩补偿实施方案,相关业绩补偿方案实施后,公司预计将取得对应补偿金3407182.06元及补偿股份205252.00股,相关股权转让及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厦门攸信的持股比例将从60.10%变更为62.15%。
7、应对措施
公司将根据《股东协议》的约定,督促上海蓝佐、马建国、文士伟和吴永振四位股4东确认并执行对厦门攸信的业绩补偿方案,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依据《股东协议》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24年度 Inov 3 Sàrl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1、基本情况
(1)2023年2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SDW与 Inov 3 Sàrl的股东 Jean-Luc Denisart、Lucio Scorrano、Antoine Cahen、Sandrine Bussard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SDW以自有资金 611.19万瑞士法郎收购上述股东合计持有的 Inov 3 Sàrl 87.73%的股权,并拟于
2024-2028年每年按照协议约定收购 Inov 3 Sàrl剩余股份。
(2)2024年 6月 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 SDW以 180839.15瑞士法郎收购 Inov 3
Sàrl 2.27%股权,SDW的持股比例从 87.73%变更为 90.00%。
2、业绩承诺内容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股权收购分为 2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 SDATAWAYSA收购 Inov 3 Sàrl 87.73%的股权,第二阶段 SDATAWAY SA在 2024-2028年每年按照协议约定收购 Inov 3 Sàrl剩余股份。
购买价款及资金交付的约定如下:
(1)剩余股份销售计划序号执行年度剩余股份配售数
12024年5.00
22025年6.00
32026年5.00
42027年6.00
52028年5.00
合计27.00
(2)净利润目标序号 年度 净利润目标(CHF)
12023年1200000.005序号 年度 净利润目标(CHF)
22024年1260000.00
32025年1323000.00
42026年1389150.00
52027年1458608.00
(3)剩余股份价格计算
a. 在交易日后的五年内(即 2024年至 2028年),每年在公司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发布后,SDATAWAY SA应根据剩余股份销售计划,收购 Inov 3 Sàrl剩余股份;
b. SDATAWAY SA以每股配售价35227.27瑞士法郎为基础,根据公司2023年-2027年每年的净利润进行调整,确认最终的递延购买价格。计算方法如下:
第一种:如果净利润高于净利润目标,则每个剩余配额的价格应按以下方式增加
增加的百分比:(净利润-净利润目标)/净利润目标*100*3
第二种:如果净利润低于净利润目标,但不低于净利润目标的66%,每个剩余配额的价格应按以下方式减少
减少的百分比:(净利润目标-净利润)/净利润目标)*100*3
第三种:如果净利润低于净利润目标66%以上,则剩余配额应由卖方无偿转让给买方
3、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 Fiduconsult Fribourg SA出具的 Inov 3 Sàrl 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 Inov
3 Sàrl净利润为 1167306.62瑞士法郎,低于 2024年度净利润目标 1260000.00瑞士法郎,未达成业绩承诺。
4、业绩补偿方案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因 Inov 3 Sàrl的净利润低于净利润目标,但不低于净利润目标的66%,则每个剩余配额的价格应选择按照第二种方式减少:
减少的百分比:(净利润目标-净利润)/净利润目标
*100*3=(1260000-1167306.62)/1260000*100*3=22.07%;
6每股递延购买价格=每股配售价*(1-减少的百分比)=35227.27*(1-22.07%)=
27452.61瑞士法郎:
购买价款=每股递延购买价格*当年度执行的股份配售数=27452.61*6=164715.66瑞士法郎
5、2024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业绩的差异说明
2024年全球经济增长动能减弱,欧洲经济复苏乏力导致消费市场需求持续萎缩。在
此背景下,Inov 3 Sàrl作为结构和包装设计企业,设计需求受到不利影响,叠加设计行业竞争加剧、客户产品周期延长及项目预算收紧等因素影响,最终未能达成承诺业绩。
6、本次业绩补偿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 SDW将在 2025年按剩余股份销售计划收购 Inov 3 Sàrl 6份股数对
应 2.73%股权,购买价款为 164715.66 瑞士法郎,本次交易完成 SDW 持有 Inov 3 Sàrl的股权将从90.00%增加到92.73%。
7、应对措施
Inov 3 Sàrl将加大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力度,依托数字化工具应用与智能化技术迭代等缩短设计周期,快速反应,持续提升客户体验,满足客户多元化的设计需求。母公司也将通过文化融合及资源共享等方式赋能其发展,提升其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其市场竞争力。公司将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督促 Inov 3 Sàrl股东尽快办理股权转让及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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