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背景:老龄化进程加快,政策积极布局推进
2000年我国65岁+人口占比首次达到7%,2021年达14.2%步入深度老龄化阶段,且近年来斜率更加陡峭,相较海外,我国老龄化进入时间相对较晚但进程也更快,同时“未富先老”的特征明显。老龄化带来一系列压力,一方面包括老年人口抚养比大幅上升,2020年达19.7%,预测2060年超50%,居民养老负担加重;另一方面我国养老金/GDP比例、基本养老金替代率均低于国际水平。因此,完善养老体系需求迫切,金融领域相关新政的制定出台也更密集,十四五以来主要在产品端对第三支柱建设进行积极探索;通过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试点等业务试点推广,大力推动个人养老服务和金融的发展。
他山之石:国外银行养老金融业务经验借鉴
海外养老金制度安排普遍采取政府、雇主、个人的三支柱养老金体系模式。
美国:1)体系:三支柱养老体系中,市场化运作的企业养老金计划和个人退休账户占主导,2021年一二三支柱分别占比7%/58%/35%。IRA账户自1974年推出以来,早期快速扩增,1974-2000年CAGR高达35%,之后回归稳健,是养老金增长主要贡献部分。2)投向:二三支柱可配置资产种类丰富,IRAs早期投向以银行储蓄存款为主,之后权益型资产占比提升,主要增配共同基金和其他权益资产。3)业务: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机构多元化,为投资者提供广泛可选择空间。虽然专业投资机构占主导,但在金融混业的大背景下,综合性大银行依托强大的资产管理能力,也能保持一定市场份额,提供包括基金托管、投资运营、资金发放等一站式服务。
日本:1)体系:OECD各国中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为主,包括固定缴费的国民年金和收入关联型的厚生年金,由GPIF市场化模式集中管理,2021年规模占GDP的37%。2)投向:GPIF投资范围广,逐渐向高风险偏好转变,权益投资占比不断提升,国内外权益类资产占比从2011年的24%提升至2020年的51%,主因国内低利率的背景下寻求海外相对高收益。第三支柱iDeCo和NISA可自主选择养老金投资产品,并享税收优惠,投向上权益类投资占比高。3)业务:金融部门向老年人提供服务多和年金相关,如相关顾问咨询、对具有抚养义务的儿女提供相应资产运用、管理的咨询服务和金融业务;以及遗嘱信托、倒按揭等创新型金融产品。
德国:1)体系:进入老龄化阶段时间较早,且老龄化程度较高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波动的影响下,对养老体系带来较大压力。多次改革后形成“三层次”体系,2020年养老金总规模占GDP的8.8%,较2000年有明显提升。其中第三支柱产品里斯特养老金创设以来经历了快速扩增阶段,2001-2011年合约数量CAGR高达27%。
(来源:华西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