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在本年度
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和监督,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
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
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12月成为首批获准从
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1年转制成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部设在杭州,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共有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其中83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天健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8.40亿元。
天健 2023年度上市公司(含 A、B股)审计客户数量为
675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6.63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金融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
二次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
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严格核查,认为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
力等情况符合财政部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公司年报预审计划安排等情况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四)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规定的工作规程,充分发挥本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事务所客观、准确、及时、公正地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忠实履行了本专业委员会的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客观、公允的立场,具备较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