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2025年度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或“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泸州市,总部办公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首席合伙人为李武林先生。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4506.8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4506.86万元,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10297.78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38家上市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4478.8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2人,注册会计师1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4人。四川华信服务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
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安排、
审计计划、年度审计主要关注事项、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
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严格核查,认为华信会计师
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
力等情况符合财政部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5年4月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就公司年报审计计划安排、初步识别的重要事项等情况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6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客观、公允的立场,具备较好的
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规定的工作规程,充分发挥本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事务所客观、准确、及时、公正地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忠实履行了本专业委员会的职责。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