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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0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926证券简称:华西证券公告编号:2025-02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

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公司会议中心4楼406

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27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人数6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人数268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代表股份数量124327630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份数量1224912675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股份数量18363630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代表股份数量

47.362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份数量占比46.6633%

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份数量占比0.6996%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186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3%;反对9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9%;弃权1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121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1%;反对9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4%;弃权2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104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7%;反对9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8%;弃权2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106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9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7%;弃权2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210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3%;反对9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7%;弃权1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310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13%;反对9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60%;弃权1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分红前公司总股本26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312.50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尚未分配的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议案6.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099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4%;反对9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7%;弃权2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00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983%;反对9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60%;弃权2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5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关于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子议案7.01与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在审议该子议案时,关联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合计持有748771287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493408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2%;反对9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4%;弃权15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79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309%;反对9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23%;弃权15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67%。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7.02与其他关联法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在审议该子议案时,关联股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合计持有476,128,587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766049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9%;反对9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2%;弃权14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78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255%;反对9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65%;弃权14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8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7.03与关联自然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144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9%;反对9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7%;弃权19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44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399%;反对9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23%;弃权19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7%。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205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8%;反对90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8%;弃权1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0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205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8%;反对9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8%;弃权1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00关于2024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129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8%;反对97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8%;弃权16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29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610%;反对97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13%;弃权16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7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议案11.00关于2024年度监事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242130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8%;反对9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8%;弃权1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30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638%;反对9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40%;弃权1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2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分别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笛、孟柔蕾3、见证律师结论性意见: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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