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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5 00:00 查看全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四期)

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不超过 170亿元(含)

发行金额: 不超过 20亿元(含)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增信措施

信用评级结果: AAA/AAA

发行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6年 月 日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

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

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

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本次债券注册情况根据《关于同意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94号),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17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债券已发行 0.00 亿元,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0.00亿元。

二、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253.46亿元(2026年 6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9.41%,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0.13%;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8.74 亿元(2023年度、2024年度和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5 亿元、7.28 亿元和 14.70 亿元的平均值)。根据目前同类别债券发行的市场利率情况,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本期债券及同时申报的次级债券一年的利息。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三、评级情况

本次债券注册阶段,发行人未对本次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发行阶段发行人聘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本期债券进行评级,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6〕

7974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根据相关监管法规和联合资信有关业务规范,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项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发行人应按联合资信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联合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信将按照有关监管政策要求和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在本期债项评级有效期内完成跟踪评级工作。

四、设置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的具体安排及相关风险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则可能影响本次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五、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55亿元、57.71

亿元、79.12亿元和 87.44亿元,波动较大。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减少 62.82%,主要是客户资金和卖出回购业务资金流出增加等综合影响所致;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增加 780.48%,主要是客户资金流入增加及回购业务资金流出减少等综合影响所致;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增加 37.10%,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流入增加和返售业务资金流入增加等综合影响所致;

2026年 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主要系

代理买卖证券款增加,相应的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六、投资者适当性条款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七、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八、凡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共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规则》,以及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九、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 AAA级,展望稳定,

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为 38.32亿元。受限原因主要为发行人进行日常经营活动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债权投资进行质押所致,未来如果发行人出现经营困难,需要变卖资产偿还债务,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债权投资使用将受到限制,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十一、本期债券面向符合《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第八条等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

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采取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

十二、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合规发行。发行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不得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得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

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得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

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

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前款行为。发行人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

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

十三、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投资,应当遵守审慎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制

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投资者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行为。

十四、发行人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并于 2023年 12月 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

事、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2023年 12月 29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主席。本次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未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十五、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因投资银行业务、信用业务以及资管业务等业

务纠纷引起的民事诉讼,其中包括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提起诉讼等案件,若诉讼结果对公司不利,将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以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十六、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监管措施的决定》,因公司在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工作未勤勉尽责、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阶段出具的相关报告存在不实记载以及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对公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 6 个月的监管措施。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完成相关整改并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解除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业务资格限制的通知》,同意解除对公司保荐业务资格的限制。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十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发行人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发行人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因此,监事会主席徐海先生、监事何江先生、职工监事刘向荣先生的监事职务自然解除。

本次监事变动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未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十八、因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根据命名规则,经发行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名称变更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名

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目 录

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 录 ................................................. 7

释义 .................................................. 9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 11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 11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 12

第二节 发行概况 ........................................... 21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1

二、认购人承诺 ............................................ 24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5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25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7

三、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 28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9

一、发行人概况 ............................................ 29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 29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 31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 35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 36

六、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44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 56

八、其他与发行人主体相关的重要情况 .................................. 72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72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 76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 76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 77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 78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 88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9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六、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 103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04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 108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 110

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112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 112

二、本次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 112

三、其他重要事项 .......................................... 113

四、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 113

第七节 增信机制 .......................................... 117

第八节 税项 ............................................ 118

一、增值税 ............................................. 118

二、所得税 ............................................. 118

三、印花税 ............................................. 118

四、税项抵销 ............................................ 118

五、声明 .............................................. 119

第九节 信息披露机制 ........................................ 120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120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安排 .................................... 125

三、定期报告披露 .......................................... 126

四、重大事项披露 .......................................... 126

五、本息兑付披露 .......................................... 126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 127

一、偿债计划和保障措施 ....................................... 127

二、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 129

三、持有人会议规则 ......................................... 131

四、受托管理人 ........................................... 146

第十一节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162

第十二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164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19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华

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证券

华西有限 指 本公司前身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发行人于 2024年 4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4年

度第一次会议和于 2024年 6 月 27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

本次债券 指

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 170亿元的公司债券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本期债券 指债券(第四期)《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募集说明书 指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老窖集团 指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老窖 指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华西金智 指 华西金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华西期货 指 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华西银峰 指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华西基金 指 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资本 指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登

登记机构 指记结算机构

“Introducing Broker”的缩写,是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IB 指 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务模式IPO 指 “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的缩写,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出借证券供其卖出

融资融券 指的经营活动

股票价格指数期货,是以某种股票指数为基础资产的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买卖双方交易的是一定时期后的股票指数价格股指期货 指水平,在期货合约到期后,通过现金结算差价的方式进行交割证券公司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寻找并发现优质投资项目或公

直投/直接投资 指 司,以自有或募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并以获取股权收益为目的的业务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 指 2023年、2024年、2025年和 2026年 1-6月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期

工作日 指 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不包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西南证券/主承销商/受

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理人

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信/四川华信会计师

指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

四川蓉城/法律顾问 指 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

联合资信/评级机构 指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债券市场的利率水平与国民经济总体运行情况、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及国

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密切相关。随着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变动,债券市场利率也将随时发生变动。由于本期债券是固定利率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影响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收益水平。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在深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交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而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如果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受到自然环境、经济形势、国家政策和自身管理等有关因素的影响,使其经营效益恶化或流动性不足,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产生由违约导致的偿付风险。

(四)资信风险

本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在最近三年与其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本公司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五)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本期债券不提供担保,亦没有采取抵押、质押等其他增信措施。本公司拟依靠自身良好的经营业绩、流动资产变现、多元化融资渠道以及良好的银企关

系保障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但是,如果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自身的经营业绩出现波动,流动资产不能快速变现或者由于金融市场的变化导致公司融资能力削弱,且本次发行并未对公司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期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的利润分配进行限制,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行业风险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盈利主要集中于传统的证券经纪、投资银行和证券自营业务,同质化情况较为突出,形成了证券公司数量偏多、绝大多数的证券公司规模过小、资本实力偏弱的格局,各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虽然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结束后,部分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增资扩股、发行上市等方式迅速扩大资本规模,提升竞争能力,但总体而言,证券行业的整体竞争格局仍处于由分散经营、低水平竞争走向集中化的演变阶段,证券行业的各个业务领域均面临激烈的竞争。

此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也不断通过业务创新和模式创新向证券公司传统业务领域渗透,与证券公司形成竞争。其中,商业银行在网络分布、客户资源、资本实力等方面处于明显优势地位,对证券公司的业务经营带来严峻的挑战。

证监会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公布了《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可拥有的权益比例进一步提高。政策的放宽为国际投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更多机会,未来不久我国证券行业竞争可能进入白热化阶段。

外资证券公司加快进入国内市场、加大资源投入力度,提升了国内证券业的国际化竞争程度。外资证券经营机构历史悠久、实力雄厚,在金融创新、风险管理及专业人才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他们将给本土证券公司带来更大的竞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争压力。

(二)财务风险

证券公司可能面临的财务风险主要为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融资的流动性风险及市场的流动性风险。融资的流动性风险是指在自有资金不足的同时出现融资困难,导致公司不能按期偿付债务甚至难以继续经营的风险。市场的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缺乏活跃市场或没有合适的交易对手,导致资产不能以合理的价格及时交易的风险。

近年来,本公司不断扩展融资融券、证券自营和其他动用自有资金的业务活动,如果未来经营环境出现急剧变化或财务管理不善,公司可能出现流动资金不足以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的情况,资金周转困难可能迫使本公司以较低的价格卖出持有的金融资产或者按照相对较高的成本从市场融入资金,从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公司面临的经营风险包括市场周期性变化造成的盈利波动风险;经纪、投

资银行、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业务与产品创新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开展需经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的业务,存在业务不获批准的可能。

1、公司盈利情况受我国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影响的风险

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受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行

业发展状况、投资心理以及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和周期性,而公司的经营和盈利水平对证券市场行情及其走势有较强的依赖性。证券市场行情高涨、交易活跃将推动交易量的增加,从而拉动公司经纪业务收入的增长;证券市场的活跃表现会刺激融资和并购需求,给公司带来更多的投资银行业务机会;持续向好的证券市场还会激发居民的证券投资意愿,有利于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一般而言,公司传统自营业务也会随证券市场的上涨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率。此外,证券市场的活跃还将刺激证券公司的金融创新活动和新业务的拓展。反之,如果证券市场行情下跌,交易清淡,公司的经纪、投资银行、自营和资产管理等业务的经营难度将会增大,盈利水平可能会下降。

2、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风险

公司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主要为证券和期货经纪业务、推广和代理销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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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产品业务、提供专业化研究和咨询服务业务等。报告期内,公司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18.96亿元、20.46亿元、26.55亿元和 15.84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9.61%、52.21%、57.53%和 58.41%,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风险会对公司的经营和收入产生重要影响。

交易佣金是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的收入来源。交易佣金取决于证券市场交易金额和佣金费率两大因素。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转轨期,证券行情走势的强弱程度将直接影响交易量,证券市场的周期性波动将使得经纪业务收入大幅波动。与此同时,自 2002年 5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证券交易佣金费率实行设定最高上限并向下浮动的政策以来,证券市场经纪业务佣金费率持续下滑。

同时,随着证券公司营业网点设立条件的放宽,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竞争加剧,可能造成公司佣金费率进一步下降从而导致经纪业务收入下滑的风险。

3、信用业务风险

公司信用业务主要为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约定购回式证

券交易业务等资金融通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信用业务收入分别为 8.47亿元、

8.02 亿元、9.10 亿元和 4.75 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6.63%、

20.45%、19.72%和 17.51%。

公司在开展信用业务的过程中已对该部分业务计提了减值准备,其中融资融券业务按照融资融券业务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损失准备,融出资金强平超过 15个交易日后仍未收回的债务,将其转入应收款项核算,按照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按照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已根据内部会计政策计提了减值准备,但公司信用业务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如因宏观经济持续下行,或金融市场发生流动性危机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需要计提大额减值准备及确认减值损失的风险。

公司在开展信用业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管理水平、技术水平、配套设施

和相关制度等不能与市场相适应的状况,从而可能产生如产品设计不合理、市场预测不准确、风险预判不及时、管理措施不到位、内控措施不健全等原因导致的业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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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为向机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具体包括股票承销保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和新三板推荐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分别为 1.85亿元、1.32亿元、0.78亿元和 0.42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80%、3.37%、1.69%和 1.55%。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目前主要依赖承销保荐业务收入。受项目自身状况、市场、政策和监管的影响,公司承销保荐业务存在项目周期、收入时间和成本不确定的风险。该业务从承揽、承做、申报到发行上市需要一定的时间,不同的承销保荐项目因各种因素需要的时间各不相同,投入成本存在较大差异,而承销收入一般在发行完成后才能一次性取得。

报告期内,发行人从事承销保荐业务存在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形,公司在开展企业发行上市、公司债券承销等业务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较大,如果公司从事承销保荐业务过程中,对企业的质地判断出现失误、方案设计不合理、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等,均可能会导致项目无法通过审核,甚至会受到有关监管部门的批评与处罚,从而产生经济损失和信誉下降的风险。同时,在余额包销制度的背景下,证券发行尤其是再融资项目定价出现偏差将使证券公司面临包销风险。

5、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为公司作为集合、定向和专项资管产品以及私募基金管

理人提供的资产管理服务。公司致力于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业务的桥梁作用,打造以类固定收益为特色的精品资产管理体系。公司不断提升资产管理业务的投研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并在银证合作、固定收益投资、量化投资、资产证券化等方面取得了不同程度的突破。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1.04 亿元、1.06 亿元、0.72 亿元和 0.41 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6%、2.69%、1.55%和 1.50%。

2018年 4月 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实施,新规对证券公司资管业务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通道和资金池业务上,虽然公司资管业务结合行业发展趋势拟定了业务转型方案,并已初见成效,但受资管新规的持续影响,券商资管产品被逐步清理,业务规模不断萎缩,发展环境也愈发艰难,公司资管业务承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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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资业务风险

公司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公司自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投资,以及子公司另类投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业务收入分别为 0.38 亿元、7.11 亿元、

8.25亿元和 5.13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1%、18.14%、17.87%

和 18.92%。

投资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有金融产品风险、市场系统性风险、决策不当和操作风险等。金融产品风险方面,除了股价、利率波动等市场风险,股票投资可能由于上市公司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虚假披露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债券投资可能由于债券发行人主体违约或者信用评级

下降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收益大幅下降甚至出现投资亏损。

市场系统性风险方面,投资业务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170.74 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5.40%,资本市场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以及盈利能力,当市场剧烈波动时,公司投资业务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系统性风险。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近年来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市场投资品种,增加了市场做空机制,提供了套期保值和控制风险的手段,但公司仍较难通过投资组合完全规避市场系统性风险。

决策不当和操作风险方面,如果公司投资业务投资人员未能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状况下合理确定投资组合及投资规模,或者未按照风险管理及合规的要求开展业务,可能存在因投资决策不当或者操作失误造成损失的风险。

7、业务创新风险

我国证券公司持续处于探索、发展和创新的过程中。近年来,我国证券公司已陆续开展了互联网金融、主经纪商、新三板全业务链服务、柜台业务、私

募基金综合托管等创新业务,但受到证券市场成熟度、监管政策环境、证券公司经营和管理理念、风险管理能力等因素的限制,我国证券公司金融创新尚处于尝试性探索过程中。

在持续的探索、发展和创新过程中,证券公司面临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快速复制推广、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近年来,发行人不断探索积极推动管理制度、业务及产品等方面的创新。发行人未来将根据市场及监管审批情况积极开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展其他类型创新业务。由于创新业务具有前瞻性和不确定性,受发行人技术水平、部门协作以及管理能力的影响,可能出现相关制度、监管政策未及时完善而引发的经营风险。此外,发行人的创新业务可能未经科学论证或者论证不充分,导致创新不足或者资源浪费,创新业务也可能出现未能适应市场需求,出现创新不当并产生损失的可能性。若未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创新业务发展受阻,或者金融创新产品推出后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得不到投资者认可导致发行人的声誉风险,进而影响发行人整体经营乃至战略发展。若未来监管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创新业务不符合监管政策,可能出现创新业务受阻、影响发行人业务发展的风险。此外,如果发行人业务转型不达目标,对日益变化的内外部市场环境的抵御能力较差,一旦证券市场行情发生不利变化或行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将导致公司业务发展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8、信用风险

发行人业务上面临的信用风险,包括因交易对手、投资目标证券的发行人以及证券金融和期货业务客户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发行人在多种固定收益类证券持有净多头仓位,因而面临相关证券的发行人可能违约的信用风险。发行人面临衍生工具合约的交易对手方的信用风险。此外,发行人通过 OTC向客户提供定制产品或服务,例如场外期权及权益类收益互换。由于此类合约无交易所或结算代理,发行人可能会面临交易对手方的信用风险。如客户或交易对手方欠付大额款项或严重违约,则可能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尽管发行人定期检查可能有信用风险的客户、交易对手方及行业的信用风险敞口,但违约风险可能来自难以察觉或预见的事件。

发行人的证券金融业务面临客户可能无法履行其付款责任或发行人为保障

该责任所持抵押品价值不足的风险。如果客户不能如期履行付款责任,或抵押品的公允价值波动导致其担保比例低于发行人的最低限额且未能追加担保,则发行人可能会对抵押品强制平仓,而发行人对客户的持仓进行强制平仓的能力受市场波动的不利影响。如果发行人持作抵押品的证券市场价格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急剧下跌,发行人可能由于 A 股市场的每日价格波动限制及相关股份暂停买卖而不能及时对客户头寸平仓,进而导致重大损失。另外,与其他证券公司相似,发行人接受受限制股份作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抵押品。如果发行人不能强制执行包含受限制股份的抵押品,则可能导致重大损失。此外,强制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平仓机制可能引致客户与发行人的纠纷,可能会令发行人面临诉讼风险或产生重大法律开支。

9、先行赔付风险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7号——招股说明书》,在保荐业务过程中,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如公司作出了相关先行赔付的承诺,需承担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风险。

10、子公司经营风险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包括华西期货、华西金智、华西银峰及华西基金,主要从事期货经纪、另类投资、资产管理等业务。

期货经纪交易佣金取决于期货市场交易金额和佣金费率两大因素,期货市场的周期性波动将使得期货经纪业务收入大幅波动。同时,随着期货公司经纪业务竞争加剧,可能造成公司佣金费率进一步下降从而导致期货经纪业务收入下滑的风险。

公司另类投资业务若由于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相关经营主体经营情况

恶化等原因,导致投资标的或相关主体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兑付义务,且相关方无法对相关投资标的的兑付做出有效安排,本公司可能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从而导致公司出现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四)管理风险

1、内控风险

经营管理水平是证券公司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如果缺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或者现有的内部管理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证券公司将无法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虽然公司已根据《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建立了一整套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该内部控制制度可能无法覆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部层面;由于人员素质的差别,亦无法保证每个员工都能彻底贯彻执行各项制度,因此存在因经营管理和业务操作的差错而使公司产生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可能。

2、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因证券公司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

法规或准则而使证券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虽然公司制定了较为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各项业务管理制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并针对员工可能的不当行为拟定了严格的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控制和约束,但由于公司分支机构较多,组织结构较为复杂,可能无法完全杜绝员工不当的个人行为,存在公司或人员在开展各项业务时,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等规定,而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证券行业是受高度监管的行业,我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诸多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证券公司进行规范,同时证券业也受会计、税收、外汇和利率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和限制。证券公司开展的各类业务都要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

(五)政策风险

和所有市场主体一样,公司的经营面临政策法律风险。我国的法制建设尚处于逐步完善阶段,法律环境变化较快,部分领域相对于市场经济活动有一定的滞后性,个别业务领域存在着相关法律法规缺位或其规定不尽明确、合理的现象,个别地区还存在执法环境不完善等情况。这些情况的存在可能会使公司的相关权利难以得到保障,进而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可能会影响证券业的经营模式

和竞争方式,使得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等存在不确定性。

2019年 7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股权规定》”)。《股权规定》适用于境内所有证券公司,无论新设证券公司或存量证券公司,内资证券公司或合资证券公司,均一体适用。《股权规定》优化了对证券公司控股股东、主要股东的数量化指标要求,更注重专业能力和风险管控经验,对综合类证券公司控股股东的资产规模要求为“总资产不低于 500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 200 亿元人民币”;明确了现有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达不到《股权规定》条件的,给予 5 年过渡期,逾期仍未达到要求的,不影响该证券公司继续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等常规证券业务,但不得继续开展场外衍生品、股票期权做市等高风险业务,即该综合类证券公司需转型为专业类证券公司。

截至 2025年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老窖集团总资产为 2470.6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852.17亿元。发行人目前不存在触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形。如果未来规定发生较大变化、出现国家大幅提高对证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际控制人的要求,不排除发行人将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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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24年 4月 26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就每次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进行决策并开展发行工作,申请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含 500 亿元,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单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要求。

2024年 6月 27日,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公司申请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确定为不超过 170亿元(含 170亿元),在授权范围内。

本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94号),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70.0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四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 20亿元(含 20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年期。

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开立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6年 9月 18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7年至 2029年每年的 9月 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9年 9月 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

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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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11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收益凭证,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1、账户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账户:03006859029

2、账户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户:431020100102045576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6年 9月 15日。

发行首日:2026年 9月 17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6年 9月 17日至 2026年 9月 18日,共 2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6年 9月 17日至 2026年 9月 18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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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购人承诺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本期

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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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经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94 号),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70 亿元(含 170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0.00亿元(含)。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11 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收益凭证,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1、偿还到期收益凭证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11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收益凭证。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有息负债类别 兑付日期 兑付金额

天利来 202502号 收益凭证 2026/9/19 3.00

天利来 202505号 收益凭证 2026/9/22 5.00

天利来 202506号 收益凭证 2026/9/22 1.00

天利来 202503号 收益凭证 2026/9/24 2.00

合计 11.00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个月)。

2、补充营运资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11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收益凭证,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满足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求,促进自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业务的快速发展,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从资本市场发展过程分析,随着证券行业竞争的加剧,对资本规模的要求越来越高,证券公司将向规模化竞争、集约化经营转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变。随着证券行业创新转型的深入推进、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以及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对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强。

发行人承诺募集资金总额中用于融资融券、股票质押、衍生品等资本消耗

型业务的比例不超过 10%。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需求,公司未来可能调整部分流动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发行人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且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依然符合相关规则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拟开设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作为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发行人已聘请西南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按照已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对专项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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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发生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产生变动:

1、财务数据的基准日为 2026年 6月 30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

集资金净额为 20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20 亿元均计入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11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收益凭证,9亿元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金;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 2026年 6月 30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以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负债结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6 6 30 本次债券发行后年 月 日 模拟变动额(模拟)

总资产 110840977239.01 111740977239.01 900000000.00

总负债 85494987813.11 86394987813.11 900000000.00资产负债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及 59.41 59.99 0.98%代理承销证券款,%)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额、实际使用金额与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已使用募集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实际使用是

债券 发行

债券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募集资金用途 否与募集说

简称 规模明书一致

26华 证券公司债 2026-5-15 2029-5-15 11.00 偿还到期公司债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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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03 (公募) 券

(二)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情况良好,与募集说明书约定情形一致。

(三)募集资金约定用途、用途变更调整情况与实际用途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均严格按照核准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及其整改情况(如有)无。

三、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

发行人承诺不得将相关募集资金用途调整为非限定偿债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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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926

法定代表人:黄明

注册资本:26.25亿元

实缴资本:26.25亿元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4年 7月 11日

设立日期:2000年 7月 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11328M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

邮政编码:610095

联系电话:028-86150207

传真:028-86150100

办公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司曙光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28-86150207

所属行业:资本市场服务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网址:http://www.hx168.com.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

序号 发生时间 事件类型 基本情况1 2000 7 2000 年 6 月 26 日,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年 月 设立于同意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证监机构字[2000]133 号文)批准,华西有限获准开业,于 2000年 7 月 13 日成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1311.37万元。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47号)核准,根据华西有限 2010 年第四次临时

2 2011年 7月 增资扩股 股东会决议,华西有限以每 1元出资对应 4元

的价格增加 4亿元注册资本。华西有限于 2011年 7月 28日完成本次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 141311.37万元。

2014年 6月 18日,华西有限召开 2013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华西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将全部承继华西有限的所有业务、资产、负债、债权、债务、合同、机构及人员等,承继华西有限所有相关权利和义务。

同日,35位发起人股东签订了《华西证券股份3 2014年 6月 改制 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2014 年 6 月 25 日,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进

行了审验,确定股本总额为 2100000000股,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 净 资 产 中506722660.80 元 计 入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

506722660.80 元 计 入 交 易 风 险 准 备 ,

3773626609.51元计入资本公积。

为维护地区金融环境和社会稳定,避免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2015 年 9 月 24日、11月 4 日以及 12月 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分别组织召开了三次协调会议,最终形成以股抵债方案。新力投资及其关联方与中铁信托于2016 年 1 月 26 日签署了《债务抵偿协议》,

根据该《债务抵偿协议》,新力投资对中铁信托负有债务以及为其关联方向中铁信托发行的

信托计划进行融资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该等债务均到期无法清偿,致使新力投资依法承担还款责任和保证责任,为清偿该等债务,新力

4 2016 1 投资及其关联方与中铁信托一致同意将新力投年 月 股权变更

资拥有的原已经质押给中铁信托的华西证券

98081280 股过户给中铁信托,以抵偿上述债务。

根据《债务抵偿协议》约定,以及《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对于证券公司股东资格的要求,中铁信托成为本公司股东,本公司就中铁信托成为其股东事宜向四川证监局提交备案报告,2016 年 1 月 28 日,本公司进行了《股东名册》的变更,华西证券 98081280 股股份自新力投资变更为中铁信托持有。

2018 年 1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

5 2018 2 于核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年 月 上市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5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52500 万,201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年 2 月 5 日,公司股票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8.84%。公司的前十大股东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75940143 18.13

2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297798988 11.34

3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72831144 10.39

4 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5204599 6.29

5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8081280 3.74

6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74304000 2.8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

7 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48345849 1.84

投资基金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1678340 1.59

9 万忠波 39631094 1.5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

10 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31441431 1.18

券投资基金

合计 1544789368.00 58.84

(二)控股股东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老窖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 18.13%股权,并通过泸州老窖间接持有发行人 10.39%股权,合计持有发行人 28.52%股权,为发行人控股股东。老窖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79881.88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淼

成立日期:2000年 12月 21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住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酒业园区创新创业中心

公司网址:http://www.lzlj.com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企业总部管理;进出口代理;贸易经纪;农作物栽培服务;树木种植经营;养老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科技中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显示器件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职业中介活动;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 2025年末,老窖集团总资产为 2470.6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852.17亿元;202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09亿元。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老窖集团持有发行人股份无被质押及存在争议的情况。

(三)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老窖集团 90%股权,并直接和间接共持有泸州老窖 45.82%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泸州市国资委是代表泸州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依法行使对市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能,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四)控股股东集团合并范围内发行债券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老窖集团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债券情况如下:

1、公司债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老窖集团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公司债券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债券简称 证券类别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当前余额 发行人

22 01 2022-11-09 2027-11-09 6.00 泸州老窖集团老窖 一般公司债

有限责任公司

26老窖 01 一般公司债 2026-3-12 2031-3-12 20.00 泸州老窖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23 华西证券股份华股 03 证券公司债 2023-11-23 2026-11-23 20.00

有限公司

24华股 01 证券公司债 2024-1-23 2027-1-23 20.00 华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4华股 02 证券公司债 2024-6-5 2027-6-5 15.00 华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4华股 03 证券公司债 2024-8-5 2027-8-5 20.00 华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4华股 04 证券公司债 2024-12-11 2027-12-11 25.00 华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5华股 01 证券公司债 2025-4-9 2028-4-9 19.00 华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5华股 02 证券公司债 2025-9-19 2028-9-19 20.00 华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5华股 K1 证券公司债 2025-5-30 2028-5-30 10.00 华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6 华西证券股份华股 01 证券公司债 2026-1-15 2029-1-15 20.00

有限公司

26 华西证券股份华股 02 证券公司债 2026-1-29 2027-4-28 20.00

有限公司

26 03 2026-05-15 2029-05-15 11.00 华西证券股份华股 证券公司债

有限公司

24金舵 K1 私募公司债 2024-5-13 2029-5-13 5.00 四川金舵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

24金舵 K2 私募公司债 2024-7-15 2029-7-15 4.00 四川金舵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

25 四川金舵投资金舵 K1 私募公司债 2025-5-12 2030-5-12 6.00

有限责任公司

25金舵 K2 私募公司债 2025-10-30 2030-10-31 3.00 四川金舵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

26 01 四川金舵投资金舵 私募公司债 2026-3-25 2031-3-25 2.00

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璞信产融

26璞信 K1 私募公司债 2026-6-26 2031-6-26 5.00 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

合计 251.00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老窖集团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获批尚未发行的公司债券如下:

单位:亿元

序 债券 注册机构/ 注册 已发行金 尚未发行

注册主体 注册时间

号 品种 挂牌机构 规模 额 金额一般

1 泸州老窖集团 公司 上交所 2026/2/3 30.00 20.00 10.00

有限责任公司债公募

2 华西证券股份 次级 深交所 2025/2/27 20.00 0.00 20.00

有限公司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四川璞信产融

3 私募投资有限责任 深交所 2026/4/29 12.00 5.00 7.00

债公司一般

4 华西证券股份 公司 深交所 2026/7/13 170.00 0.00 170.00

有限公司债

合计 232.00 25.00 207.00

2、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老窖集团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当前

债券名称 证券类别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发行人余额泸州老窖集

26泸州窖 一般中期票

MTN003B 2026-8-7 2033-8-7 10.00 团有限责任据公司泸州老窖集

26泸州窖 一般中期票

MTN003A 2026-8-7 2031-8-7 15.00 团有限责任据公司泸州老窖集

26 MTN002 一般中期票泸州窖 2026-06-23 2028-06-23 10.00 团有限责任

据公司泸州老窖集

26 MTN001 一般中期票泸州窖 2026-4-9 2031-4-9 20.00 团有限责任

据公司泸州老窖集

25 MTN004 一般中期票泸州窖 2025-11-27 2030-11-27 15.00 团有限责任

据公司泸州老窖集

25 MTN003 一般中期票泸州窖 2025-9-2 2030-9-2 13.00 团有限责任

据公司泸州老窖集

25 MTN002 一般中期票泸州窖 2025-6-6 2030-6-6 10.00 团有限责任

据公司泸州老窖集

25 MTN001 一般中期票泸州窖 2025-4-10 2030-4-10 23.00 团有限责任

据公司泸州老窖集

24 MTN006 一般中期票泸州窖 2024-12-20 2027-12-20 20.00 团有限责任

据公司泸州老窖集

24 MTN005 一般中期票泸州窖 2024-9-20 2029-9-20 10.00 团有限责任

据公司泸州老窖集

24 一般中期票泸州窖MTN004 2024-8-7 2029-8-7 20.00 团有限责任

据公司

24泸州窖MTN003 一般中期票 2024-6-21 2029-6-21 15.00 泸州老窖集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当前

债券名称 证券类别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发行人余额

据 团有限责任公司泸州老窖集

24 MTN002 一般中期票泸州窖 2024-4-10 2029-4-10 20.00 团有限责任

据公司泸州老窖集

24泸州窖MTN001 一般中期票 2024-3-6 2027-3-6 16.00 团有限责任

据公司泸州老窖集

23 MTN003 一般中期票泸州窖 2023-11-27 2028-11-27 23.00 团有限责任

据公司泸州老窖集

22 MTN003 一般中期票泸州窖 2022-4-28 2027-4-28 19.00 团有限责任

据公司

26 证券公司短 华西 证券股华西证券 CP001 2026-7-7 2027-2-26 10.00

期融资券 份有限公司

26 证券公司短 华西 证券股华西证券 CP002 2026-7-14 2027-6-25 10.00

期融资券 份有限公司

四川 金舵投

25金舵投资

PPN001A 定向工具 2025-9-8 2030-9-8 3.00 资有 限责任公司

四川 金舵投

25金舵投资

PPN001B 定向工具 2025-9-8 2030-9-8 2.00 资有 限责任公司

四川 金舵投

26金舵投资

PPN001 定向工具 2026-1-9 2031-1-9 5.00 资有 限责任公司

四川 金舵投

26金舵投资

PPN002 定向工具 2026-6-17 2031-6-17 6.00 资有 限责任公司

26 四川 金舵投金舵投资

PPN003 定向工具 2026-8-12 2031-8-12 4.00 资有 限责任(科创债)公司

合计 299.00

截至目前,老窖集团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无已获批尚未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1、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

(1)华西期货

华西期货设立于 2008年 7月 22日,注册地为成都市,注册资本 80000万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元人民币,主要业务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2)华西金智

华西金智成立于 2010年 5月 31日,注册地为成都市,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业务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

(3)华西银峰

华西银峰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 30 日,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业务为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

(4)华西基金

华西基金成立于 2021年 11月 11日,注册地为成都市,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业务为公募基金管理。

上述子公司最近一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任一指标占发行人合并报

表范围相应指标的比重均未达 30%。

(二)发行人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组织机构设置和运行情况

1、公司治理

公司建立了包括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经营管理层为经营执行机构。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1)股东会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分拆、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议;

7)修改公司章程;

8)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9)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10)审议公司在 1年内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金后)30%的事项;

11)审议公司在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金后)30%的事项;

12)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金额超过 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5%的关联交易;

13)审议批准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 3%的对外捐赠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的股份或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

式、解散的方案;

8)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部门和下属子公司、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

机构的设置;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11)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17)决定公司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18)审议公司的证券自营投资规模;

19)听取合规总监的工作报告,审议年度合规报告,考核合规总监,评估

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督促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20)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履行如下职责:树立与公司相适应的

风险管理理念,全面推进公司风险文化建设;审议批准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并推动其在公司经营管理中有效实施;审议批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

审议批准公司的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以及重大风险限额;审议公司定期风险

评估报告;任免、考核首席风险官,确定其薪酬待遇;建立与首席风险官的直接沟通机制等;

21)审议信息技术战略规划、审议信息技术人力和资金保障方案;听取年

度信息管理工作报告,评估总体效果和效率;

22)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

* 确立洗钱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目标;

* 审定洗钱风险管理策略;

* 审批洗钱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 授权高级管理人员牵头负责洗钱风险管理;

* 定期审阅反洗钱工作报告,及时了解重大洗钱风险事件及处理情况;

* 其他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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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决定诚信从业管理目标,对诚信从业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24)公司董事会承担证券基金文化建设的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文

化建设目标、审定文化建设策略、审批文化建设的政策和程序、授权经营管理层牵头实施文化建设等;

25)承担薪酬管理的主体责任;

26)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确定年度对外捐赠计划;

27)批准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审议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承担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监督检查董事会和经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对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负有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4)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5)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专业人士提供服务,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1)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 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2)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 对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基本政策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

* 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 对需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决策的风险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

* 对需董事会审议的合规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 建立与公司合规总监和首席风险官的直接沟通机制;

*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3)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对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推动 ESG体系建设;

* 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独立董事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除《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的董事任职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本章程第一百三十四 条所要求

的独立性;

2)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具备上市金融企业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 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6)其他法律法规、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依照规定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董

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一)至(三)项职权时,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2、公司内部组织机构

公司按《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组织结构。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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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范运作,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公司设立以来,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运行情况良好,维护了股东利益,保障了本公司高效运行。

(二)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涵盖各项管理环节与业务发展全过程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结合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情况,公司持续梳理内部控制流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提升业务风险管理水平。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职责清晰、运作规范,形成了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治理机制;构建了自上而下的四级风险管理体系和全面风险管理三道防线,能够识别、评估并控制业务风险;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按内部控制制度实施了相应的控制活动;形成了有效的

内部沟通、反馈与信息披露机制;建立了由合规法务部、风险管理部、纪检监

察室和稽核审计部等组成的多层次内部监督体系,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开展了各类检查与评价,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三)发行人的独立性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完全分离、相互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体系和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

本公司从事的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本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人员独立情况

本公司设置了独立于控股股东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制度。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总裁、副总裁、合规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等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

3、资产独立情况

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相关资产,包括房产、商标、交易席位、经营许可证、域名以及电子信息设备等,与股东的资产完全分开,不存在本公司股东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资产及其它资源的情况。

4、机构独立情况

本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

事会等机构,同时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各部门之间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合署办公、混合经营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干预本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

5、财务独立情况

本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未与控股股东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本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公司及下属各核算单位均独立建账,并按本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其发生的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独立核算。本公司在银行独立开设账户,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结算。本公司独立办理了税务登记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本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或将以本公司名义的借款转借给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

六、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成员

持有公司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票及债券

1 2023年 12月 29日至 2026年 12月 28周毅 董事长 无

日

2 黄卉 副董事长 2024年 4月 26日至 2026年 12月 28日 无

董事、副总经

3 2008年 12月 18日至 2026年 12月 28杨炯洋 理、首席战略 无

日官

4 2020年 11月 27日至 2026年 12月 28彭峥嵘 董事 无

日

5 王婕 董事 2026年 6月 29日至 2026年 12月 28日 无

6 职工董事、副 2012年 11月 27日至 2026年 12月 28程华子 无

总经理 日

7 2020年 11月 27日至 2026年 12月 28张桥云 独立董事 无

日

8 2020年 11月 27日至 2026年 12月 28蔡春 独立董事 无

日

9 2020年 11月 27日至 2026年 12月 28钱阔 独立董事 无

日

10 向朝阳 独立董事 2023年 9月 8日至 2026年 12月 28日 无

11 2023年 12月 29日至 2026年 12月 28段翰聪 独立董事 无

日

(1)周毅:男,汉族,1970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现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1991年 7月至 1992年 5月,泸州市经济信息中心工作;1992年 5月至 2002 年 10月,先后任泸州市计划委员会投资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02 年 11月至 2005 年 6月,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5 年 6 月至 2006 年 3 月,泸州市委组织部副部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长;2006年 3月至 2006年 10月,合江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2006年 10月至 2011年 5 月,合江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其间:2007 年 4 月至 2007年 9 月,挂职任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党委副书记);2011 年 5 月至 2012 年 1月,泸州市政府副秘书长;2012年 1月至 2012年 8月,泸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党组成员,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任(兼)、市中小企业局局长(兼);2012年 8月至 2015年

3月,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任(兼)、市中小企业局局长(兼);2015年 3月至 2019年 1月,泸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公务员局局长(兼)、市行政学院副院长(兼);2019年 1月至 2019年 12 月,泸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2019 年 12 月至 2021年 12月,泸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2021年 12月至 2023年 7 月,泸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2023年 7月至今,中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3年 12月至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黄卉:女,汉族,1974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现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1995年 12月至 1998 年 6 月,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开发总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1998年 6月至 2002年 8月,辽宁创业电子发展公司发展部职员;2004年 6月至 2007年 1月,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业务主管;2007年 1月至 2011年 1月,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信息科技业务主管;2011年 1 月至 2011年 12 月,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审计监察与风险控制部主管;2011年 12月至 2016年 2月,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主管;2016年 2月至 2016年 6月,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监察部主管;2016 年 6月至 2017年 12月,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主管;

2017 年 12 月至 2021 年 4 月,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副经理

(2019.08更名为纪律检查部副主任);2021 年 4月至 2024年 1月,华能资本

服务有限公司纪律检查与审计部主任;2024年 1月至今,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2023 年 12 月至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4 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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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炯洋:男,汉族,1967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1993年 5月至 1996年 9月,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1996年 9月至 1997年 9月,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一部高级经理;1997年 9月至 1998年 3月,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一部副总经理;1998 年 3月至 2000年 12月,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一部总经理;2000年 12月至 2002 年 1月,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总经理;2002年 1月至 2002年 7月,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副总经理、北京综合业务部总经理;2002 年 7月至 2004年 8月,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副总裁、北京综合业务部总经理;2004年 8月至 2005年 3月,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常务副总裁、北京综合业务部总经理;2005年 3月至 2007年 9月,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事业部总裁;2007年 9月至 2008 年 12月,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8年 12月至 2015年 10月,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 月,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2024年 1月至 2026年 7月,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12年 11月起,兼任华西银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26年 7月至 2026年 8月,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华西

银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6年 8 月至今,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首席战略官、副总经理、华西银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4)彭峥嵘:男,汉族,1969年 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现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四川剑南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绵竹浦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成都鸿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剑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四川绵竹剑南春大酒店有限公司监事,德阳经开区通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四川绵竹富利泰麓棠会务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天仟重工有限公司监事,德阳市福明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1994年 7月至 1997年 7月,湖南省湘民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财务科长;1997年 7月至 1999 年 12 月,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下属湖南省建材大市场副主任;1999年 12月至 2002年 10月,财政部驻湘专员办中兴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2年 10月至 2004 年 5月,中兴财会计师事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务所项目经理兼副主任;2003年 1月至 2004年 1月,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监事会专职监事;2004年 6月至 2007年 2月,北京中兴正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

2007年 3月至今,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20年 11月至今,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王婕:女,汉族,1981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现任泸州市国有资本管理服务公司专职股权董事。2004 年 12 月至 2008年 4 月,泸州市财政局科员;2008 年 4 月至 2015 年 4 月,泸州市财政局副科长;2015 年 4 月至 2017 年 7 月,泸州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副局长;2017 年 7 月至 2025年 10月,泸州市财政局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四级调研员;2025年 11月起,泸州市国有资本管理服务公司专职股权董事。2026年 6月至今,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程华子:男,汉族,1971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现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

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董事长。1993 年 3 月至 1993 年 6 月,泸州老窖酒厂六车间酿酒员;

1993年 6月至 1994年 1月,泸州老窖酒厂总工程师办公室工作员;1994年 1月

至 1995 年 3 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科协工作员;1995 年 3 月至 1996 年 4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政工部组织干事;1996年 4月至 1997年 4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秘书;1997年 4月至 1998年 5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秘书处处长;1998年 5月至 1998 年 12 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三车间内勤;1998 年 12 月至 2000年 6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酿酒二分公司办公室主任;2000年 6月至 2000 年 12月,泸州老窖集团公司筹备组工作成员;2000 年 12 月至 2001 年 12 月,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秘书;

2001年 12月至 2002 年 10 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2002年 10月至 2005年 3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05年 3月至 2007年 9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兼人力资源部部长;2007年 9月至 2009年 3月,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2009年 3月至 2010年 11月,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2010年 11月至 2012年 11月,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2012 年 11月至 2015 年 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月,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总裁办主任;2015年 2月至 2015年 9月,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战略与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2015年 10 月至 2016年 2月,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总监(兼);

2016年 2月至 2023年 12 月,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

理、人力资源总监(兼);2023年 12月至 2024 年 5 月,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裁、人力资源总监(兼),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

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2024.04起,担任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4年 5月至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兼),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7)张桥云:男,汉族,196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乐山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云智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西证券独立董事。兼任四川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1994年 7月至 2000年10月,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其间于 1998 年 11 月至 1999 年 5 月为美国Duequense 大学访问学者);2000 年 10 月至 2007 年 5 月,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主任(其间于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为美国加州大学Sandiego分校访问学者);2007 年 5 月至 2017 年 1 月,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执行院长;2017年 1月至今,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 11月至今,担任华西证券独立董事。

(8)蔡春:男,汉族,1963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西证券独立董事。蔡春先生兼任中国审计学会副会长、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主任(无行政级别)、财政部会计名家、中国内

部审计协会学术委员、中国成本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审计学会副会长;美国

伊利诺大学国际会计教育与研究中心高访学者;世界银行贷款资助项目、教育

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央军委审计署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入库专家;国务院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学位委员会全国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

会副主任;担任《审计研究》《会计研究》和《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等期刊

编委和《中国会计评论》理事会理事等学术职务。1987年 6月至 1992年 12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任助教、讲师;1992年 12月至 1994年 12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任系副主任、副教授;1994年 12月至 2002年 3 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学院),任系副主任、副院长、院长、教授;2002年 3月至 2004年

6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院长、教授、博导;2004年 6月至 2016年 12月,西南财经大学科研处,处长、教授、博导;2016年 12月至今,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导;2022年 12月至今,担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 11月至今,担任华西证券独立董事。

(9)钱阔:男,汉族,1957年 1月出生,高级经济师,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获得美国 Texas A&M University 博士学位。现任华西证券独立董事。

钱阔先生编著出版多部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著作,在各大刊物发表 20余篇论文,主持研究多项课题。1982年 7月至 1988 年 12 月,在北京林业大学干部培训部工作,历任教务科科长、干部培训部副主任(副处级)职务;1988年 12月至 1991 年 10 月,在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部工作,任专职讲师(副处级);

1991年 10月至 1996年 7 月,任财政部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资源司资源资

产处副处长;1996年 7月至 2003年 3月,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任正处长级专职监事;2003年 4月至 2005年 4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任正处长级专职监事;2005年 5月至 2011年 5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任副局长级专职监事;2011年 5月至 2017年 6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任正局长级专职监事;2017 年 6 月退休。2020 年 11月至今,担任华西证券独立董事。

(10)向朝阳:男,汉族,1957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华西证券独立董事。先后主编或副主编《中国刑法学教程》《刑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国际禁毒概览》等学术著作;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评论》《中国刑事法杂志》《社会科学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法学学术论文 70余篇;曾获中国法学会科研成果二等

奖、四川省人民政府社科成果三等奖、四川省法学成果一等奖等奖项。1988年

9 月至 1990 年 8 月,四川大学法学院助教;1990 年 9 月至 1995 年 8 月,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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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法学院讲师;1995年 9 月至 1998年 11月,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刑法教研室主任;1998年 12月至 1999年 8 月,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刑法教研室主任,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主任;1999年 9月至 2009年 8月,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刑法教研室主任,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主任;2009年 9月至 2018年 6月,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刑法教研室主任,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2018年 7月至今,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2023年 9月至今,华西证券独立董事。

(11)段翰聪:男,汉族,197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电子科技大学“下一代互联网数据处理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副主任,华西证券独立董事。兼任电子科技大学科学与技术委员会委员,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科技委主任,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曾获 2015年度四川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016年度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017年度公安部科技进步三等

奖、2018年度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等奖项及荣誉。1993年 7月至 2002年 8月,成都飞机工业公司计算中心工程师;2002年 9月至 2007年 6月,电子科技大学攻读计算机系统结构工学博士学位;2007年 7月至 2009年 8月,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讲师;2009年 9月至 2016年 1月,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2016年 2月至 2016年 7月,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16 年 8 月至 2022年 12月,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员;2023年 1月至今,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员、国家工程实验

室副主任;2023年 12月至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和首席战略官。

持有公司股票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及债券

1 黄明 总经理 2026年 7月 21日-2026年 12月 28日 无

2 副总经理、首席战杨炯洋 2008年 12月 18日至 2026年 12月 28日 无

略官

3 程华子 副总经理 2012年 11月 27日至 2026年 12月 28日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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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副总经理、合规总邢怀柱 2012年 12月 20日至 2026年 12月 28日 无

监

5 魏涛 副总经理 2023年 3月 27日至 2026年 12月 28日 无

6 副总经理、财务负李斌 2021年 8月 13日至 2026年 12月 28日 无

责人

7 于鸿 首席风险官 2016年 2月 5日至 2026年 12月 28日 无

8 张彤 副总经理 2023年 12月 29日至 2026年 12月 28日 无

9 李丹 副总经理 2023年 12月 29日至 2026年 12月 28日 无

10 朱卫华 副总经理 2023年 12月 29日至 2026年 12月 28日 无

11 首席信息官、副总李钧 2026年 4月 22日至 2026年 12月 28日 无

经理

12 司曙光 董事会秘书 2026年 4月 22日至 2026年 12月 28日 无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要工作经历如下:

(1)黄明:男,汉族,1972 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

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1997年 7月至 1999 年 4 月,四川省经贸委经济信息中心工作:1999 年 4 月至 2003 年 11月,历任成都市委办公厅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3年 11月至 2011年 3月,历任成都市政府办公厅第一秘书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11 年 3 月至

2011年 12月,任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2011年 12月至 2017年

1月任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2017年 1月至 2017年 10 月,任成都创投世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2 月,待入职:2017 年 12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四川弘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革事长(其间:2018年 10月至 2019年 8 月,兼任四川弘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9年 8月至 2020年 4月,任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其间:2019年 8月至 2020年 3月,兼任四川弘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2018年 11月至 2020 年 3 月,兼任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革事长:2017 年 10月至 2020年 3月,兼任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文董事:2018年 3月至 2020年 3月,兼任中电科航空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 9月至 2020年 3月,兼任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 4月至 2024年 1月,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华西金智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2024年 1月至 2024年 3月,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华西金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2024年 3月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至 2025 年 5 月,任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拟任董事、总经理:

2025年 5月至 2026年 7月,任天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2026 年 7月起,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杨炯洋:见本节“1、董事会成员”简要工作经历。

(3)程华子:见本节“1、董事会成员”简要工作经历。

(4)邢怀柱:男,汉族,1970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合规总监,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1992年 7月至 1994年 7月,四川省峨眉山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1997年 7月至 1999年 7月,四川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上市发行部科长;1999 年 7 月至 2003 年 7 月,中国证监会成都证管办上市处主任科员;2003年 7月至 2003年 11月,中国证监会成都证管办期货处负责人;2003年 11月至 2004 年 3 月,中国证监会成都证管办期货监管处副处长;2004 年 3月至 2005 年 12 月,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期货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2005年 12月至 2007年 3 月,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机构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7年 3月至 2012年 5月,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机构处处长;2012年 5 月至 2012 年 7 月,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党办主任;2012 年 7 月至 2012年 11月,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2012 年 11月至 2012年 12 月,拟任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负责人;2012年 12月至 2014 年 4月,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负责人;2014年 4月至 2014年 7月,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2014年 7月至 2016年 2月,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2016 年 2月至 2023年 12月,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2023 年 12月至 2024年 1月,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合规总监;2024 年 1 月至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合规总监。2021年 11月,兼任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5)魏涛:男,汉族,1975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现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证券研究所所长,华西金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1995年 9月至 1996年 9月,厦门黎明文仪有限公司员工;1999年 7月至 2003年 8月,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管理干部学院教师;2007年 7 月至 2012年 12月,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非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银金融研究员、首席分析师、金融地产组组长;2012年 12 月至 2014年 8月,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管理委员会委员、执行总经理;2014年 8月至 2017年 1月,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分析师、销售板块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6 月,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研究院执行院长;2019年 6月至 2019年 7月,拟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证券研究所所长;2019年 7月至 2023年 3月,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证券研究所所长;2023年 3月至 2024年 1月,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证券研究所所长;2024年 1 月至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证券研究所所长;2024 年 5月至今,兼任华西金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6)李斌:女,汉族,197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现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资金运营部总经理,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1991年 9 月至 2007年 12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处处长、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副部长兼任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

任公司计财处处长;2007 年 12月至 2010年 9月,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0年 9月至 2011年 12月,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1年 12 月至 2012年 3 月,拟任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2年 3月至 2014年 11月,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014年 11月至 2015年 6月,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员;2015年 6月至 2021年 8月,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资金运营部总经理;2021 年 8月至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资金运营部总经理(2012年 11月至今,兼任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4年 6月至今,兼任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7)于鸿:男,汉族,1970年 3月生,新加坡国籍,博士研究生。现任华

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1998年 8 月至 2000年 11月,新加坡国立大学讲师;2000年 11月至 2002年 9月,新加坡星展银行风险管理部助理副总裁;

2002年 9月至 2007年 7月,花旗银行 FICC结构产品交易部副总裁;2007年 7月至 2011年 12 月,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融部执行董事;2012 年 9月至 2012年 12 月,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3 年 8月至 2013年 12月,润峰电力有限公司国际投融资部总经理;2013年 12月至 201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年 8月,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风险分析师;2015年 9月至 2016年 2月,拟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2016 年 2月至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

(8)张彤:男,汉族,197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现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1998年 7月至 2002年 1月,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后更名为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电脑总部职员,深圳滨河路证券营业部、武汉营业部总经理助理;

2002年 1月至 2006年 2月,汉唐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湛

江中山一路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2006年 2月至 2007年

3 月,华西证券经纪运行部干部;2007 年 3 月至 2007 年 11月,华林证券经纪

运行部总经理;2007年 11月至 2007年 12月,华西证券经纪管理总部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07年 12 月至 2015年 2月,华西证券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经纪管理总部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 2月至 2023 年 12月,华西证券总裁助理、零财委副主任委员、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23年 12月至 2024年 1 月,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零财委副主任委员、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24年 1月至 2024年 6月,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零财委副主任委员、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24 年 6月至今,华西证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零财委主任委员、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9)李丹:男,汉族,197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现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0年 7月至 2001年 2月,深圳市天亿飞实业有限公司销售部助理;2001年 2月至 2001年 8月,联合证券深圳市深南东路第二营业部市场部职员;2001年 8月至 2005年 1月,大鹏证券固定收益部业务经理、执行董事;2005年 1月至 2009年 6月,华西证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债券交易部总经理助理;2009年 6月至 2011年 5月,华西证券债券交易部副总经理;2011年5月至 2015年 2月,华西证券债券投资部总经理;2015年 2月至 2017年 2月,

华西证券总裁助理、债券投资部总经理;2017年 2月至 2023 年 12月,华西证券总裁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23年 12 月至 2024年 5月,华西证券副总裁、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24年 5月至今,华西证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2012年 11月至今,兼任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董事)。

(10)朱卫华:男,汉族,1983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现任华西证券副总经理、衍生金融总部总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2009年 2月至 2016 年 12月,南方基金数量化投资部研究员、基金经理;2016年 12月至 2017年 10月,华西证券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2017年 10月至 2018年 12月,华西证券资产管理总部资管量化投资部总经理;2018年 12月至 2023年 4月,华西证券衍生金融部总经理;2023年 4月至 2023年 9月,华西证券衍生金融总部总经理;2023 年 9月至 2023年 12月,华西证券衍生金融总部总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2023年 12月至今,华西证券副总经理、衍生金融总部总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2023年 4月至今,兼任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4年 3月至今,兼任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11)李钧:男,白族,1973年 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现任华西证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1995年 7月至 1997年 4月,深圳万信金融经济信息有限公司职员;1998年 1月至 1998年 12 月,国信证券深圳红岭中路证券营业部员工;1998 年 12月至 2004年 7月,国信证券信息技术部业务经理、高级经理;2004 年 7 月至 2005 年 10 月,华西证券电脑中心员工;2005年 10月至 2007年 10月,华西证券电脑中心副总经理;2007年 10月至 2010年 9月,华西证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10年 9月至 2012年 11月,华西证券信息技术总监、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2012年 11月至 2018年 5月,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信息技术总部总经理(兼);

2018 年 5 月至 2025 年 3 月,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25 年 6 月至 2026 年 4 月,华西证券首席信息官;2026 年 4 月起,华西证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

(12)司曙光:男,汉族,1973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现任华西证券董事会秘书。1994年 7月至 2002年 9月,历任建设银行巴中分行营业部会计、办公室职员、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副主任、人

事科副科长(主持工作)、人事科科长;2003年 6月至 2015年 9月,历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综合部人力资源岗、人力资源部助理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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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9月至 2016年 12月,华西证券战略与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6年 12月

至 2018年 7月,华西证券党委组织部部长、战略与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8年

7月至 2022年 6月,华西证券党委委员、党委组织部部长、战略与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2022年 6月至 2024年 1月,华西证券党委委员、总裁助理、党委组织部部长、战略与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24年 1月至 2026年 4月,华西证券总裁助理、党委组织部部长、战略与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26年 4月起,华西证券董事会秘书。

上述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二)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有效地进行运作并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无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发生。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所在行业状况

1、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概况

证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承担着资源配置和资本定价两大基本职能。自 1990 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正式诞生。随着《证券法》、《公司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中国证券市场经历了一系列重大的制度变革,证券行业在这些变革中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伴随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经营水平有了显著提高。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截至 2025年末,150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为 14.83万亿元,净资产为 3.34万亿元,净资本为 2.44万亿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含信用交易资金)3.24万亿元,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 9.53万亿元。中国证券市场在改善融资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023年-2025年证券行业概况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证券公司数量(家) 150 150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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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营业收入(亿元) 5411.71 4511.69 4059.02

净利润(亿元) 2194.39 1672.57 1378.33

总资产(万亿元) 14.83 12.93 11.83

净资产(万亿元) 3.34 3.13 2.95

净资本(万亿元) 2.44 2.31 2.18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2、我国证券行业竞争格局

(1)证券公司数量多,整体规模偏小,出现集中化趋势近年来,我国经济总量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增长态势,已跃居全球第二。然而作为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证券行业,与银行、信托相比,整体规模仍然偏小,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目前,证监会实行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各种新业务的开展也对净资本规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并购整合势在必行,伴随着各种资源向规模较大、资产优良的优质券商集中,行业集中度将会有所提高。

(2)盈利模式单一,传统业务竞争日趋激烈,积极探索创新业务模式

我国与境外发达市场相比,资本市场的金融产品较少,较为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证券公司的盈利模式较为单一,收入主要来自证券经纪、自营、投资银行三大业务,不同证券公司盈利模式差异化程度较低,经营同质化较为明显。就传统业务本身来看,由于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差异度小,随着参与者增多、服务和产品供给增加,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竞争仍主要体现为价格竞争。随着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不断推进,近年来,各项创新业务不断推出,收入贡献逐渐加大。

(3)部分优质证券公司确立了行业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

经过综合治理整顿和分类监管,证券行业目前已步入了良性的发展轨道。

不同证券公司开始谋求有特色的发展路径,力图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部分证券公司着重扩大市场份额,各项业务全面、综合发展,成长为大型的综合性证券公司。部分证券公司则通过深挖产业链进行特色化经营,在细分领域提供金融服务,在特定区域或行业形成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4)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正有序推进,竞争更为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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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实施后,国际金融机构和国际投资银行陆续在中国设立了代表处和合资证券公司,驻华代表处和合资证券公司队伍不断扩容。进入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投资银行多数具备全球化经营和混业经营背景,在管理水平、资本规模等方面更具优势,特别是在创新业务和高端市场等利润丰厚的业务领域,国际投资银行经过长期的积累,优势更为明显。证监会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公布了《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将有更多国际金融机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对中国本土证券公司形成冲击。

3、行业发展趋势

(1)业务多元化

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持续推进,证券行业的改革、创新和发展进一步深化,证券公司作为现代投资银行的基础功能将不断完善,传统业务加快转型升级,新业务、新产品层出不穷,都将大大拓展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业务空间,证券业的业务将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以及金融创新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证券公司收入结构单一的现状已逐步改变,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直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代销金融产品、新三板等创新领域已成为证券公司新的收入来源。

(2)服务综合化

未来几年,我国经济将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产业结构持续转型升级,居民财富不断积累,因而催生出了对于证券市场的新的需求,传统的证券公司较为单一的业务模式和服务模式已难以适应实体经济和广大居民专业化、多元化、

综合化的投融资和财富管理需求。与此同时,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也凭借自身优势向证券金融业务渗透,对证券公司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提出了挑战。为适应客户需求和竞争环境变化,我国证券公司将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不断拓展新的业务和服务领域,增强业务和服务的深度与广度,从业务、产品、渠道、支持服务体系等方面进行整合,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

(3)发展差异化近年来,随着市场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和竞争日益激烈,我国证券业已初步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呈现出业务差异化竞争、资本和利润向大型证券公司集中的格局。在行业创新发展的新阶段,管制放松带来的市场化竞争、创新业务的加速发展,都对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创新能力、营销网络、人才队伍和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也为证券公司实施差异化的发展战略和竞争策略提出了要求、创造了条件。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部分证券公司不断扩大市场份额,谋求各项业务的全面、综合发展,致力于成为大型综合性证券公司。与此同时,部分券商则不断巩固和完善其在某项业务或某个区域的竞争优势,通过产业链的深挖和特色化经营,在细分领域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致力于成为在细分市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证券公司。

(4)竞争国际化

随着我国总体经济实力的提升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推进,我国金融行业和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将不断提高,我国证券业和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步伐也在不断加快,国内证券业国际化竞争将不断升级。

证监会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公布了《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可拥有的权益比例进一步提高。政策的放宽为国际投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更多机会,未来不久我国证券行业竞争可能进入白热化阶段。

外资证券公司加快进入国内市场、加大资源投入力度,提升了国内证券业的国际化竞争程度。外资证券经营机构历史悠久、实力雄厚,在金融创新、风险管理及专业人才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他们将给本土证券公司带来更大的竞争压力。另一方面,国内部分证券公司将通过设立机构、业务合作和收购兼并等方式逐步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逐步实现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服务客户、管理风险,并可能逐步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投资银行。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综合实力在西部地区证券公司中居于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投教工作在中证协等组织开展的 2025年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中荣获“A”等次,公司科创金融投资者教育基地被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评为“投资者教育先进单位”;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持续保持行业 20名左右,财富管理转型获行业认可,荣获财联社“最佳基金投顾奖”“最佳 ETF 服务奖”和“最佳投顾团队奖”。公司股债通产品作为四川省唯一案例入选中国人民银行全国科技金融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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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公司秉承成为价值驱动、极具活力和特色的全国一流证券金融服务商的发展目标,持续以客户为中心,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打造新的专业承做营销服务业务组织体系,构建“研究+投资+投行+财富管理”的新商业模式,做强财富管理、固定收益等优势特色业务,形成特色化、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持续提升具有华西特色的核心竞争力。

1、坚持党建引领

公司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业务发展全过程,持续筑牢思想根基、深化党业融合、建强人才梯队、打造党建品牌,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公司治理效能与发展动能。

2、西部地区综合实力保持领先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经营转型优化,在传统业务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的同时,衍生品、基金投顾等新兴业务快速发展,并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全业务链综合服务体系。与此同时,公司注重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公司在西部地区领先的综合实力、竞争能力和品牌影响力是公司未来在西部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业务拓展的坚实基础。

3、极具发展潜力的区位优势

公司按照“立足四川、面向全国”的发展方针,在发挥自身区域资源优势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实施在全国范围内的战略布局。

公司的机构网点、客户基础等重要资源主要集中在四川省内。四川是西部经济、人口与资源大省。近年来,四川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加速推进,这些安排部署将为四川乃至西部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经过多年经营发展,公司在四川地区已形成了较为显著的经营网络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在充分发挥四川地区区域优势的基础上,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经济发达的重点城市和省会城市进行战略布局,完成了全国性经营网络的构建,截至报告期末,分支机构数量 140家。

4、高效协同的客户综合服务体系

公司聚焦重点“区域+行业”,秉承研究驱动,紧扣零售客群、私募机构客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客群三大核心客群,兼顾金融机构等其他客群,整合公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司资源,持续优化客户管理系统,提升客户服务精细化、专业化、定制化服务能力,形成了信息共享、资源联动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

5、稳定的经营能力

自成立以来,公司秉持稳健发展的经营理念,持续推动经营模式转型升级,优化公司收入结构和利润来源,在强化财富管理业务等优势业务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投资业务、研究业务等业务的盈利能力。同时,公司通过对创新业务的有效资源整合投入,将传统资源优势逐步转化为创新业务的产出,扩大业务收入来源,提升盈利水平;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绩效考核,加强业务协同整合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引导和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6、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

公司控股股东老窖集团是大型国有企业,实力雄厚。华能资本、剑南春公司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均为在其各自行业内拥有较强综合实

力和影响力的企业,较为多元的股权结构为本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提供了良好基础。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层各司其职,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保障了公司持续、独立和稳定的经营。公司经理层经过多年合作形成了稳健、诚信、务实的经营风格,对公司文化高度认同,推动公司保持较高的经营效率。

(四)公司经营方针和战略公司愿景:成为“价值驱动,极具活力和特色的全国一流证券金融服务商”。

综合目标:全面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行业排名。

发展战略:公司将持续以客户为中心,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打造新的专业承做营销服务业务组织体系,构建“研究+投资+投行+财富管理”的新商业模式,做强财富管理、固定收益等优势特色业务,形成特色化、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1)以推动业务转型为引擎,重塑核心竞争力

* 聚焦“区域+行业”,切实做好“根据地”策略。根据产业政策、上市公司特点及行业分布,确立了“区域+行业”的发展策略,在人才配备、资源分配、激励政策等向“区域+行业”项目倾斜。

* 聚焦研究驱动,打造“研究+投资+投行+财富管理”的新盈利模式。研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究定位从单一服务金融机构向对内提供决策支持服务实体经济与对外服务金融机构并行转换。对投行业务、资金投放业务等进行研究前置,在服务实体经济、履行“看门人”职责方面发挥驱动价值作用。

* 聚焦巩固既有优势,打造特色业务。公司将聚集资源、加大科技投入,抓住社会财富管理的良好时机,推动财富管理特色业务再上新台阶,将固收业务打造成为新的特色业务。

(2)以加强科技赋能为抓手,驱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以高校共建为依托,共同探索金融领域的前沿应用、开拓创新。公司将加强“华西智客”等金融科技数字化平台建设,充分赋能客户管理,强化客户信息和服务统一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3)以完善业务中台建设为契机,强化合规风控

公司将牢牢把握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推动监管新规学习走深走实,确保监管规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贯彻。加强内部管控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合规风控体系建设,筑牢“业务单元、合规风控、稽核审计”三位一体的内控管理体系。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与全员合规管理要求,实现各类业务、场景及人员统一管控。

(4)以重构组织机构为保障,做实服务实体经济新范式

做实做深根据地战略,公司将以服务根据地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切入点,全力推动区域机构综合金融服务业务,充分发挥区域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助力区域产业升级。

(五)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信用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业务以及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6年 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经纪业务及财富管理业务 15.84 58.41 26.55 57.53 20.46 52.21 18.96 59.61

信用业务 4.75 17.51 9.10 19.72 8.02 20.45 8.47 26.63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投资银行业务 0.42 1.55 0.78 1.69 1.32 3.37 1.85 5.80

资产管理业务 0.41 1.50 0.72 1.55 1.06 2.69 1.04 3.26

投资业务 5.13 18.92 8.25 17.87 7.11 18.14 0.38 1.21

其他业务 0.57 2.11 0.75 1.63 1.23 3.13 1.11 3.49

合计 27.12 100.00 46.15 100.00 39.20 100.00 31.81 100.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务报告附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6年 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项目 营业支 营业支 营业支 营业支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出 出 出 出

经纪业务及财富管 7.89 55.44 14.73 54.87 14.46 47.64 13.20 48.96理业务

信用业务 2.06 14.46 4.03 15.03 4.46 14.70 4.55 16.88

投资银行业务 0.73 5.13 1.53 5.70 2.14 7.05 2.16 8.00

资产管理业务 0.34 2.39 0.76 2.84 1.06 3.50 1.08 3.99

投资业务 1.36 9.58 2.63 9.81 4.84 15.94 2.39 8.86

其他业务 1.85 13.00 3.15 11.75 3.39 11.18 3.59 13.31

合计 14.23 100.00 26.84 100.00 30.36 100.00 26.97 100.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务报告附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及营业利润率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6年 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项目 营业利 利润 营业利 利润 营业利 利润 营业利 利润

润 率 润 率 润 率 润 率

经纪业务及财富管 7.95 50.21 11.83 44.54 6.00 29.34 5.76 30.36理业务

信用业务 2.69 56.68 5.07 55.67 3.55 44.33 3.92 46.25

投资银行业务 -0.31 -73.39 -0.75 -96.01 -0.82 -61.88 -0.31 -16.91

资产管理业务 0.07 16.66 -0.04 -6.22 -0.01 -0.55 -0.04 -3.76

投资业务 3.77 73.43 5.61 68.08 2.27 31.95 -2.00 -522.75

- - -

其他业务 -1.28 225.23 -2.40 317.80 -2.17 176.32 -2.48

-

223.51

合计 12.89 47.53 19.32 41.85 8.84 22.55 4.84 15.21

注:数据来源于财务报告附注

2、公司拥有的经营资质情况

公司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公司所设证券营业部及分公司均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华西期货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华西期货所设期货营业部及分公司均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华西基金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此外,发行人持有的其他主要业务资格如下:

序号 业务资格 批复文号或编号 取得时间

华西证券:

1 《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 汇资字第 SC201108号 2014/9/10《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海通证

2 券有限公司和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 银办函[2001]819号 2001/10/18

司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成员的批复》3 《关于核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监机构字[2002]212号 2002/7/13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关于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放

4 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批 证监基金字[2004]185号 2004/11/11复》《关于核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 证监许可[2010]300号 2010/3/12的批复》6 《关于对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 机构部部函[2010]100号 2010/3/8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7 《关于授予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 中证协函[2010]415号 2010/9/29资格的函》《关于确认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 为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 上证债字[2011]195号 2011/9/6商资格的函》9 《关于核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监许可[2012]603号 2012/4/26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批复》《关于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

10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试点相关 上证交字[2012]195号 2012/12事项的通知》11 《关于核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川证监机构[2013]9号 2013/1/30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批复》

2013/3/21获得资

12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 股转系统函[2014]1192号 质,于 2014/9/19

同意更名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关于确认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的通 上证会字[2013]140号 2013/8/19知》14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 04177007 2017/8/3条件备案证书》15 《关于确认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证函[2014]390号 2014/7/30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权限的通知》16 《证券经纪人制度现场核查意见 川证监机构[2013]55号 2013/7/29书》17 《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开 深证会[2013]76号 2013/8/16通的通知》《关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18 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的无异议 证保函(2015)254号 2015/7/27函》19 《关于同意开通华西证券股份有限 上证函[2014]631号 2014/10/13公司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

20 企业挂牌推介核查服务团队业务资 -- 2017/12/15

格

21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证书 00011541 2017/5/6

22 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证书 G02046 2015/5《关于同意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作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 股转系统公告[2015]104号 2015/12/15办券商从事做市业务的公告》《关于安信证券等七家证券公司开

24 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 中市协发[2016]139号 2016/10/11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同意开通国信证券等会员单

25 位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的 深证会[2016]326号 2016/11/3通知》

26 受托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证监机构字[2002]212号 2002

27 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业务资格 -- 2014/2/28《关于同意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8 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中国结算函字[2006]60号 2006/3/15司结算参与人的批复》

29 私募基金子公司 中证协发[2018]27号 2018/2/12

30 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参 -- --

与人资格

31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 10003097 2017/5/18

业务副主承销商资格开户通知书

32 场外期权二级交易商资格 中证协函[2018]660号 2018/12/6《关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

33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 上证函[2015]74号 2015/1/16人的通知》34 《关于期权结算业务资格有关事宜 中国结算函字〔2015〕40号 2015/1/16的复函》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爱建证券等期权经营机

35 构开通股票期权业务交易权限的通 深证会[2019]470号 2019/12/6知》36 《关于申请参与科创板转融券市场 中证金函〔2021〕151号 2021/7/26化约定申报的复函》

37 收益互换交易商资格 中证协发[2021]276号 2021/12/3

38 基金投顾试点资格 机构部函[2021]1689号 2021/7/939 《关于天津银行等十家做市商正式 中汇交发〔2021〕415号 2021/11/26开展做市业务的通知》40 《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业务资 - 2022/12/26格》

41 上交所期权自营业务 上证函[2022]2303号 2022/12/742 上海票据交易所《关于华西证券股 202311001 2023/11/14份接入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的通知》

华西金智:

1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 -- 2018/4

管理人资格

华西期货:

1 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证书》 1830810152571 2008/10/15

2 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证书》 DCE00085 2008/12/19

3 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证书》 0001 2009/3/254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 2013002 2013/11/25员证书》

5 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证书》 G01167 2015/5/1

6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证书》 807030 2013/4/247 《关于结算参与人期权结算业务资 中国结算函字[2015]137号 2015/5/13格有关事宜的复函》《关于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成为

8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 上证函[2015]1012号 2015/6/25人的通知》9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证 0632017053182571 2017/5/31书》

10 广州期货交易所《会员证书》 0061 2022/6/1

华期梧桐:

1 《关于华期梧桐成都资产管理有限 中期协备字[2015]92号 2015/5公司设立予以登记的通知》

2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观察会员 中基协籍字[2017]5号 2017/3

资格3 《新增法人金融机构或代报机构信 E3016751000039 2019/2/21息通知书》

华期创一: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关于华期创一成都投资有限公司1 试点业务予以备案的通知》(合作 中期协备字[2016]286号 2016/9/30套保业务)《关于华期创一成都投资有限公司2 试点业务予以备案的通知》(定价 中期协备字[2017]70号 2017/12/12服务业务)《关于华期创一成都投资有限公司3 试点业务予以备案的通知》(做市 中期协备字[2018]53号 2018/9/18业务)《关于华期创一成都投资有限公司4 试点业务予以备案的通知》(基差 中期协备字[2023]12号 2023/9/8贸易业务)

3、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信用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业务、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以及其他业务。公司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主要为证券和期货经纪业务、推广和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提

供专业化研究和咨询服务业务等;信用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

式回购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等资金融通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主要为

向机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具体包括股票承销保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和新三板推荐等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为公司作为集合、定向和专项资管产品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资产管理服务;投资业务主要为公司从事权

益类、固定收益类、衍生类产品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做市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1)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

公司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证券和期货经纪业务、推广和代理销售

金融产品业务、提供专业化研究和咨询服务业务等。报告期内,公司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18.96亿元、20.46亿元、26.55亿元和 15.84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9.61%、52.21%、57.53%和 58.41%。

2023 年,公司实现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收入 18.96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2.92%,主要原因是受市场行情波动、行业财富管理转型竞争加剧影响,公司

相关业务收入及利润有所下降。

2024 年,公司实现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收入 20.46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7.93%,营业利润率同比减少1.0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公司抓住市场行情好转机会,日均股基交易量增长,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收入相应增加。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2025 年,公司实现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收入 26.55 亿元,业务收入同比增

加 29.75%,营业利润率同比增加 15.20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公司抓住市场行情好转机会,日均股基交易量增长,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收入相应增加。

2026年 1-6月,公司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39.11%,营业利润

率同比增长 14.46个百分点,主要系市场交投保持活跃,公司抓住有利机遇,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收入相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聚焦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坚守合规底线,紧跟公司高质量发展战略,持续推进财富管理业务转型。公司积极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坚持价值创造导向,发挥公司基本盘价值,推动财富管理业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拓展多元获客渠道,加速客群资源积累及客户结构优化,夯实重点客群基础;

不断提升资产配置与客户服务能力,精选优质产品池,构建客户综合资产配置体系,有效拓展金融产品保有规模。依托数字化运营与内容赋能体系提升客户触达与服务转化效率,强化数字科技与财富管理融合,优化长尾客户数字化服务体系,推动普惠金融向线上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公司证券研究所围绕“深耕产业、内外协同、提质增效”扎实推进经营落地,持续强化研究能力和研究队伍建设,稳步提升专业投研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深化业务协同,联动相关业务条线转化研究价值,赋能成渝双城经济圈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公司通过子公司华西期货开展期货业务。2026年上半年,华西期货在推进IB 业务扩容的同时,立足自身资源禀赋精准拓客,稳步提升相关策略客户权益规模。

(2)信用业务

公司信用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约定购回式

证券交易业务等资金融通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信用业务收入分别为 8.47 亿元、8.02亿元、9.10亿元和 4.75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6.63%、

20.45%、19.72%和 18.92%。

2023年,公司实现信用业务收入 8.47亿元,收入同比减少 7.65%,营业利

润率同比增加 3.52个百分点,变动较小。2024年,公司信用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5.38%,营业利润率同比减少 1.92 个百分点,变动较小;2025年,公司信用业务收入同比增加 13.56%,营业利润率同比增加 11.34 个百分点,主要是信用业务利息收入增加所致;2026年 1-6月,公司信用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9.89%,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营业利润率同比增长 4.21个百分点,主要系信用业务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 融资融券业务

2025年,A股市场呈现“先抑后扬、V 型反转”的结构性行情。公司融资

融券业务精准把握市场节奏,从精细化管理、智能化风控、差异化服务三个维度进行深度迭代,实现了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型发展的战略转型。2026年上半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锚定高质量发展导向,在筑牢合规风控防线的基础上,持续迭代升级业务运营管理体系,精进客户服务质效,推动业务体量稳步扩大。2026年上半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整体规模较上年同期稳步增长,融资融券余额峰值约 265亿元。

*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聚焦具有发展潜力的成长型上市公司,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灵活高效的融资服务建立合作基础,协同投行、研究、财富管理等专业力量,提供“一企一策”综合解决方案,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实现从资金中介向产业伙伴的升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有资金融出余额 27.09亿元。

(3)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及新三板推荐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投行深入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等政策精神,聚焦上市公司和新质生产力企业等服务对象,坚定不移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分别为 1.85亿元、1.32亿元、0.78亿元和0.42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80%、3.37%、1.69%和1.55%。

2023年,公司实现投资银行业务收入 1.8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5.49%,

营业利润率同比减少 18.14个百分点,主要是报告期内受市场政策影响,投资银行业务承压所致;2024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8.44%,营业利润率同比减少 44.97个百分点,主要是受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监管压力持续增大、公司保荐业务资格暂停等影响,证券承销业务收入减少所致;2025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同比减少 40.89%,营业利润率同比减少 34.13 个百分点,主要是受公司保荐业务资格暂停影响,证券承销业务收入减少所致;

2026年 1-6月,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变化较小。

* 股权融资业务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公司投行业务经过全面从严整改,已通过监管验收,并于 2025年 7月恢复保荐业务资格。公司将功能性发挥放在首要位置,着力打造精品投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按照“业务聚焦、规模适度、专业高效”的原则,做精做专股权业务,有效服务实体经济。股权融资业务方面,2026年上半年公司完成中贝通信、巨星农牧等 2个上市公司再融资分销项目。

* 债权融资业务

债权融资业务方面,2026年上半年公司承销中国建材、西南证券等企业发行的 8支债券,融资规模超 110亿元;发行设立 2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完成 5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 8 次滚动续发,合计发行规模超 100 亿元。债权融资利率维持较低水平,有效帮助企业降低财务成本,推动金融资本流向国家政策支持领域。在地方政府债方面,上半年公司累计中标 36次,中标量 23.3亿元。

(4)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为公司作为集合、单一和专项资管产品管理人提供

的资产管理服务。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1.04亿元、1.06亿元、0.72 亿元和 0.41 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6%、2.69%、

1.55%和 1.50%。

2023年,公司实现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1.0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7.60%,

营业利润率同比减少 38.42个百分点,主要是受市场、行业环境影响,公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承受较大压力,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和业绩报酬收入下滑,直接影响资管业务收入及相应利润率;2024 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营业收入上年同期增加 1.84%,营业利润率同比增加 3.21 个百分点,变动较小;2025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32.16%,主要是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资产规模下降,管理费和业绩报酬收入减少所致;2026 年 1-6 月,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19.23%,营业利润率同比增加 42.38 个百分点,主要系管理费收入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紧扣中长期发展战略布局,持续深耕投研体系建设、夯实专业核心竞争力,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服务理念,全力打造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双向贯通、深度融合、协同增效的全新业务生态。围绕客户多元化、分层化、个性化资产配置需求,公司以私募 FOF为创新主线,整合优质投研及底层资产搭建完备产品线,结合客群风险偏好、资金期限与长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期理财目标定制差异化配置方案。公司持续深化资管、财富两大板块资源协同、优势互补,形成协同转型合力:依托财富端客群经营、需求挖掘优势,赋能资管产品创设;依托资管端分层化产品矩阵、定制化产品方案,满足客户多元化资产配置诉求,赋能财富客户服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资产管理规模约 614.87 亿元。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华西基金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华西基金共管理五只公募基金产品,实际公募产品规模 21.62 亿元。

(5)投资业务

公司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公司自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投资,以及子公司另类投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业务收入分别为 0.38 亿元、7.11 亿元、

8.25亿元和 5.13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1%、18.14%、17.87%

和 18.92%。

2023年,公司投资业务收入 0.38亿元,营业收入由负转正,主要是受市场

行情影响,金融投资收益增加;2024 年,公司投资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1753.73%,营业利润率同比增加 554.70个百分点,主要是公司积极把握资本市场机遇,权益类投资收益增加所致;2025 年,公司投资业务收入同比增加

16.00%,营业利润率同比增加36.13个百分点,主要是公司积极把握资本市场机

遇投资收益增加,同时信用减值损失减少综合影响所致;2026 年 1-6 月,公司投资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30.56%,主要系公司积极把握资本市场机遇,权益类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 固定收益业务

2025年全年,面临低利率、高波动、整体上行的债券市场环境,公司固定

收益业务积极践行多资产、多策略的 FICC 战略布局,投资策略得当:投资方面,持续推进多品种布局,在纯债市场和类权益市场均把握了市场的核心机会;做市方面,坚持谨慎中性的交易思路,通过主动交易持续提升组合收益率,并持续优化做市交易模式;销售交易方面,积极拓展各类业务渠道,开展撮合与分销业务,业务收入保持稳定。

2026年上半年,公司固定收益各项业务有序推进。投资方面,坚持多品种布局,较好把握了市场阶段性机会;做市方面,围绕“报价提效、系统赋能、投研联动”三条主线持续深化;销售交易方面,积极拓展各类客户,业务收入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保持平稳。

* 股票投资业务

2025年,我国经济保持稳中向好态势,消费、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成为主要增长动力。公司持续加强股票投资业务投研能力与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把握市场发展机遇。

2026年上半年,公司股票投资业务持续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对科技方向进

行了跟踪研究,努力把握市场的投资机遇。公司衍生金融业务投资策略在整体上侧重量化基本面分析,助力国家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优质发展企业的价值发现和流动性供给,特别是主观基本面投资中覆盖程度有限的中小上市公司。公司量化投资业务采用多元化的投资策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参与资本市场的价格发现,力争获取非方向性绝对收益。

* 衍生金融业务

在量化投资业务上,公司采用多元化的投资策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参与资本市场的价格发现,获取非方向性绝对收益。公司投资策略在整体上侧重量化基本面分析,助力国家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优质发展企业的价值发现和流动性供给,特别是主观基本面投资中覆盖程度有限的中小上市公司。在创新业务综合方面,公司以衍生品为主要抓手,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财富管理服务。

(6)其他业务

公司其他业务主要包括除主营业务条线之外其他业务,包括管理部门存款利息、房屋出租等。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1.11 亿元、1.23 亿元、0.75 亿元和 0.57 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49%、3.13%、

1.63%和 2.10%。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持续亏损,但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整体

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其他无。

八、其他与发行人主体相关的重要情况无。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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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至今,公司存在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形,具体

情况如下:

1、2023年 4月 18日,河南监管局出具了《关于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因存在开户过程中对部分客户资产证明材料审核不审慎的行为,对公司郑州经三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2、2023年 5月 19日,深圳监管局出具了《关于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田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存在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等行为,对公司深圳民田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3、2023年 8月 25日,四川证监局作出《关于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57号),因公司备案材料中存在对人员任免程序的规定不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的情况,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4、2023年 9月 1日,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2023〕21号、〔2023〕22号),因公司存在内控独立性不足,质控部门分管高管担任 IPO 项目保荐代表人并参与质控审批,内控部分意见未回复、未落实或修改后未经内核即对外报送,质控现场检查力度不足,且部分投行项目聘请第三方未严格履行合规审查等问题,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投行业务和质控部门分管高管、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5、2023年 9月 27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银罚字〔2023〕5 号、6 号、10 号、11 号),因公司未按规定制定、评估和完善交易监测标准,对公司罚款 35万元人民币,对三名相关责任人各罚款 3万元人民币。

6、2024年 1月 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书面警示的决定》(〔2024〕7号),因公司未制定及时掌握公司债券项目情况和业务人员执业活动的项目管理制度,个别不符合公司制度规定立项标准的项目通过立项等问题,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予以书面警示。

7、2024年 4月 28日,江苏监管局作出《关于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监管措施的决定》,因公司在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工作未勤勉尽

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阶段出具的相关报告存在不实记载以及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对公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 6个月的监管措施。

8、2024年 5月 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2024]13 号),因公司在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尽职调查工作未勤勉尽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存在不实记载;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现场检查工作执行不到位,持续督导期间出具的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和检查报告存在不实记载,对公司给予六个月不接受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处分,对刘静芳等 2名保荐代表人给予两年不接受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处分,对公司及刘静芳等 2 名保荐代表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郑义等 2 名保荐代表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9、2024年 6月 13日,四川证监局作出《关于对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31 号),因公司存在业务部门设置不合理,以及人事调整未遵守公司章程、公司内控制度未能有效执行等问题,对华西期货采取责令整改行政监管措施;作出《关于对魏哲平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37号),对魏哲平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

10、2025年 3月 17日,重庆证监局作出《关于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2 号),对重庆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11、2025年 5月 12日,浙江证监局作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2025]85号、

86号、88号),对义乌商城大道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对浙江

分公司总经理童学俊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对义乌商城大道营业部总经理魏谦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12、2025年 10月 21日,中国期货业协会作出《关于对华期创一成都投资有限公司、熊佳斌做出纪律处分的决定》(中期协字〔2025〕230号),给予华期创一成都投资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纪律处分,自纪律处分决定作出之日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起六个月内完成整改,六个月整改期内暂停开展“保险+期货”业务,整改完毕后向协会提交书面报告,给予熊佳斌“训诫”的纪律处分;《约见谈话通知书》(中期协字〔2025〕455号),约见华西期货总经理、分管子公司的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接受协会谈话;《约见谈话通知书》(中期协字〔2025〕456号),约见华期创一衍生品部负责人接受协会谈话。

13、2026年 3月 19日,四川证监局公布《关于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关于对赵喆杰、陈瑜芳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华西证券在承销和受托管理个别债券项目工作中存在对抵押物信息等重大事项尽职调查不到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不充分、

相关工作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赵喆杰、陈瑜芳作为项目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四川证监局决定分别对华西证券,赵喆杰、陈瑜芳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公司已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对上述监管事项及时进行了有效整改,并能够严格执行相关监管法律法规,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对本次债券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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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本募集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数据来自于公司 2023年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2024年、2025年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 2026年 1-6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发行人 2024年审计机构发生变更,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发行人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前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变化。主承销商和申报会计师已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认为发行人 2024年审计机构变更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变更前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变化。

最近三年,发行人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1、2023年

公司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

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2024年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3、2026年 1-6月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了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号》规定。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企业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一)最近三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结构化主体名称

2025年 2024 2023年

年

华西银峰 是 是 是

华西金智 是 是 是

华西期货 是 是 是

华西基金 是 是 是

华期梧桐成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华期创一成都投资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成都金智百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 是 是

成都金智华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是 是 是

华西证券融诚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是 是 是

华西证券纾困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是 是

华西证券东风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是 是 是

华西证券东风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是 是 是

华西证券东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是 是 是

华西证券东风增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是 是 是

华西证券永惠12M00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是 是 是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结构化主体名称

2025年 2024 2023年

年

华润信托·赤兔1号单一资金信托 是 是 是

华西研究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是

华西证券银峰投资固收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是 是

华期梧桐六度CTA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否 否 是

华期梧桐共盈1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否 否 是

华期梧桐金瓯一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是 是 是

华期梧桐静享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是 是 是

华期梧桐景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否 否 是

华期梧桐庆云一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是 是 是

华期梧桐景云3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是 否 否

华期梧桐如意进取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是 否 否

华期梧桐金穗三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否 否

山东信托·星火1号单一资金信托 是 否 否

(二)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公司对由公司作为管理人的结构化主体,综合评估对其拥有的投资决策权、持有其投资份额而享有的回报以及作为其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是否使本公

司所享有的可变回报构成重大影响,并据此判断本公司是否为结构化主体的主要责任人,将满足条件的结构化主体确认为构成控制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一)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6年 6月 30日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日

货币资金 46049855075.85 38512055767.02 31480661058.25 22361765330.00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41737993419.84 33752102580.71 27281443453.20 19573725609.58

结算备付金 7204690185.59 5545653394.81 7188155938.95 4794926874.90

其中:客户备付金 6217959938.35 4851265950.07 5907743163.51 3591929318.34

融出资金 26728112544.52 24717891545.36 20934604764.67 18040783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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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资产 9115860.00 508455.00 7079873.24 61132394.96

存出保证金 1938228752.84 1415330800.16 1408185759.53 2416975189.74

应收款项 62956323.49 51797239.63 41753259.72 49258567.1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023664593.81 4218806251.71 8227313721.86 8569292412.87

金融投资: 20802550649.07 28982605632.18 29051329163.48 30473951920.6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074216433.79 22046958584.85 24577127914.21 23963081423.11

债权投资 - - - 70051782.21

其他债权投资 3183851434.44 6694915117.48 4187304704.61 6394338743.8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44482780.84 240731929.85 286896544.66 46479971.47

长期股权投资 287154097.67 275258386.66 223625632.15 230880254.94

投资性房地产 19586396.55 20256981.57 21598151.61 22939321.65

固定资产 521695452.86 531772819.95 562146092.13 592717975.95

使用权资产 143360226.69 164271840.69 170258669.83 134952664.39

无形资产 115906931.74 120444059.57 118630490.78 140352772.53

商誉 13702713.15 13702713.15 13702713.15 13702713.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721377621.10 671181025.12 689644633.74 641309746.70

其他资产 199019814.08 201718996.65 207433293.47 345534871.36

资产总计 110840977239.01 105443255909.23 100346123216.56 88890476567.95

应付短期融资款 2080787397.26 5230974794.51 5578399454.02 3764452385.09

拆入资金 4995640030.55 4598666736.66 3331327027.77 3752956099.47

交易性金融负债 338741001.84 695521480.84 438605437.23 3151921638.59

衍生金融负债 8329988.05 3065367.70 13848555.39 43309758.0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874711416.60 7207780793.07 11272705712.22 11224761359.97

代理买卖证券款 48399468269.32 38730395492.66 33306919122.29 24222224235.09

应付职工薪酬 1555829361.39 1247634902.79 1013435426.97 636718092.13

应交税费 215177390.75 218884050.38 218736560.15 36271232.18

应付款项 241139116.78 123635876.99 78958826.65 141831980.84

合同负债 8093804.91 18793721.99 25284461.75 39412937.57

预计负债 17282800.00 44255187.14 29127600.00 31792779.38

应付债券 22734951074.11 22057830163.23 20868416211.99 18162083703.43

租赁负债 135272437.31 156359731.08 162358078.62 126869177.34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8587113.11 154101673.17 142596774.40 86566922.24

其他负债 660976611.13 163604815.37 302721416.71 667129310.96

负债合计 85494987813.11 80651504787.58 76783440666.16 66088301612.3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股本 2625000000.00 2625000000.00 2625000000.00 2625000000.00

资本公积 8114012431.39 8114012431.39 8114012431.39 8114012431.39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82942131.12 -109468827.12 -198277653.44 -362453208.85

盈余公积 1417476362.33 1417476362.33 1281866570.23 1204321820.65

一般风险准备 3884069208.68 3883537329.26 3611033006.35 3454358233.42

未分配利润 9374503057.52 8847091124.65 8113029463.92 7749657837.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25332118928.80 24777648420.51 23546663818.45 22784897113.99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3870497.10 14102701.14 16018731.95 17277841.6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345989425.90 24791751121.65 23562682550.40 22802174955.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0840977239.01 105443255909.23 100346123216.56 88890476567.95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6年 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2712330102.6

一、营业总收入 0 4615484528.69 3919594533.79 3180917154.72利息净收入(净损失以“-”号 623676972.07 1063921102.68 968562641.77 972016979.73填列)

1024265715.4

利息收入 4 2004551907.89 1955892051.01 2176838402.56

利息支出 400588743.37 940630805.21 987329409.24 1204821422.83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净损 1411158563.1

8 2341057934.11 1858575130.86“ ” 1804166129.80失以 - 号填列)

其中:证券经纪业务净收 1313277084.5

6 2168830840.99 1599053263.28 1481098275.81入

投资银行业务净收 42142539.83 78101260.85 132127708.17 184634143.89入

资产管理业务净收 25864285.54 50881395.74 83603519.34 92256601.00入投资收益(净损失以“-”号填 397344570.64 1196093741.86 518218474.41 353945676.50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13689238.51 16828208.56 43593382.05 -19288091.59企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4659177.98 9647208.26 21376851.13 23944223.1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净损失 252530275.00 -11991660.01 533771772.31“ ” 11284996.95以 - 号填列)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1271358.60 -890940.46 615366.70 543749.05列)

其他业务收入 24630330.32 18107401.14 21213244.97 16357588.33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398427.99 -460258.89 -2738948.36 -1342188.80填列)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1423044699.1

二、营业总支出 3 2683795315.47 3035713229.78 2696979784.24

税金及附加 20819112.39 34468831.61 29685694.19 30904385.04

1364208845.6

业务及管理费 0 2595115567.85 2730100579.38 2557677810.16

信用减值损失 31329262.28 45698765.59 255061982.02 87433430.71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 - -

其他业务成本 6687478.86 8512150.42 20864974.19 20964158.33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1289285403.4

7 1931689213.22 883881304.01 483937370.48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3585.51 4188603.29 28994151.48 899504.70

减:营业外支出 1037598.12 27213200.68 22264699.36 42556828.42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1288261390.8

6 1908664615.83 890610756.13“ ” 442280046.76-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16886681.07 440252471.04 163904753.69 22051365.78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971374709.79 1468412144.79 726706002.44 420228680.98号填列)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971606913.83 1470328175.60 727965112.13 424951566.18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232204.04 -1916030.81 -1259109.69 -4722885.2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26488594.46 88781426.46 165051592.33 20272992.78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26488594.46 88781426.46 165051592.33 20272992.78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40566225.48 5873537.15 1565327.16 1025036.51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67054819.94 82907889.31 163486265.17 19247956.27其他综合收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 - -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997863304.25 1557193571.25 891757594.77 440501673.7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998095508.29 1559109602.06 893016704.46 445224558.96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232204.04 -1916030.81 -1259109.69 -4722885.20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7 0.56 0.28 0.1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7 0.56 0.28 0.16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6年 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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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8113274.34 3395021.00 7986586.99 1034788.25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 5792033446.58 4039886375.93 747893227.14 5965096960.26产净减少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2933086524.65 5149972294.61 4721790453.18 4401325386.41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396000000.00 1264000000.00 - 110000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52067414.41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 - -

返售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4008698928.00 341119638.14 2454636870.76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 9815749986.46 5477795267.83 9355044395.78 -额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249285282.24 467313647.79 1091806261.96 525887923.59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194268514.27 20411061535.1 16317707977.6 14447981929.26 0 7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 - - - -产净增加额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4056637.17 1526516.48 7376225.45 1047093.84现金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 420000000.00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3332394732.48 4063875744.29 - 5457539516.42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2033666184.33 3746718349.53 3013623361.27 1582203867.55

返售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1812381630.00 - -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 - - - 2188897962.85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507015273.52 968119779.87 1083572470.77 1027143695.05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809144369.96 1708756767.11 1672373062.72 1954906148.21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56929286.99 802933503.83 289821993.58 634219490.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1495023113.72 1206663746.28 4059680919.97 946557884.93现金

10450611228.17 12498594407.3 10546448033.7 13792515659.0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 6 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43657286.10 7912467127.77 5771259943.84 655466270.1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5981482559.31 9521889477.06 7335741874.74 6946850379.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4107279.47 241495262.52 227567895.21 309610164.4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7769.73 299074.74 4460056.03 174629.34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95597608.51 9763683814.32 7567769825.98 725663517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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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60107598.2

投资支付的现金 2785689799.65 0 5397169390.88 7410502252.9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37795835.10 79437741.03 87219622.53 158478648.86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 -现金

2823485634.75 12039545339.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 5484389013.41 7568980901.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72111973.76 -2275861524.91 2083380812.57 -312345729.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 - - -投资收到的现金

5210000000.00 13895000000.0 18211598870.0 15432900000.0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0 0 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 - 17508333.41现金

5210000000.00 13895000000.0 18211598870.0 15450408333.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 0 1

7660000000.00 13013868784.0 13671169242.0 17568964900.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 0 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328168571.63 1040914270.63 796912893.46 856247601.79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 - - -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40888553.77 86088855.96 91684278.40 101886181.09现金

8029057125.40 14140871910.6 14559766413.8 18527098682.8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 6 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19057125.40 -245871910.61 3651832456.14 -3076690349.4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271358.60 -890940.46 615366.70 543749.0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9195440775.86 5389842751.79 11507088579.25 -2733026059.24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3965460201.82 38575617450.0 27068528870.7 29801554930.0

余额 3 8 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53160900977.68 43965460201.8 38575617450.0 27068528870.7

额 2 3 8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6年 6月 30日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日

货币资金 42483467038.64 35504183003.72 29744700742.35 20846647015.57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39606346066.02 32164837485.96 26975289379.42 18737041516.20

结算备付金 6507257258.94 5154403076.59 6050858663.20 403848845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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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客户备付金 5529518823.43 4586800795.61 4777401567.47 2836272800.07

融出资金 26728112544.52 24717891545.36 20934604764.67 18040783557.00

衍生金融资产 8520360.00 - 4935490.00 58164668.00

存出保证金 588189101.96 451291447.87 508539701.84 745546538.70

应收款项 60575883.18 47227572.59 42092147.08 49188141.1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831462123.21 4129580072.57 8194513521.97 8429484040.88

金融投资 18961933331.41 27133771324.99 27220666741.56 28252130104.97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234999116.13 20199524277.66 22747865492.29 21742659607.40

债权投资 - - - 70051782.21

其他债权投资 3183851434.44 6694915117.48 4187304704.61 6394338743.8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43082780.84 239331929.85 285496544.66 45079971.47

长期股权投资 2993136187.62 2993582473.80 2994877410.47 2904255302.82

投资性房地产 19586396.55 20256981.57 21598151.61 22939321.65

固定资产 517228033.63 526737559.10 554873673.51 583855000.29

使用权资产 140123836.05 159207977.89 165080863.35 132890447.90

无形资产 112863373.88 117405424.73 117309953.44 138811240.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01820956.23 643773125.21 646809816.20 621960959.34

其他资产 403900433.87 405807920.70 114299822.33 326510593.37

资产总计 106058176859.69 102005119506.69 97315761463.58 85191655387.59

应付短期融资款 2080787397.26 5230974794.51 5578399454.02 3764452385.09

拆入资金 4995640030.55 4598666736.66 3331327027.77 3752956099.47

交易性金融负债 300440422.83 642855138.95 399370035.07 3113875330.58

衍生金融负债 5357280.00 - 10475176.52 40334379.0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874711416.60 7207780793.07 11272705712.22 11224761359.97

代理买卖证券款 44801631454.85 36382999264.62 31235209701.11 21524070686.82

应付职工薪酬 1501488258.49 1203184232.78 973609949.61 606027509.60

应交税费 203292111.55 209432601.75 204316440.69 15779294.73

应付款项 240671545.13 123036956.55 80534349.02 141376320.42

合同负债 8093804.91 12985957.71 19467318.30 33533762.72

预计负债 17282800.00 44255187.14 29127600.00 31792779.38

应付债券 22734951074.11 22057830163.23 20868416211.99 18162083703.43

租赁负债 132132206.87 151947571.49 157476341.75 125316407.6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5909626.25 93073683.78 102105608.99 51431115.66

其他负债 583280448.97 92780781.40 216659240.92 5765520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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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合计 81635669878.37 78051803863.64 74479200167.98 63164343180.07

股本 2625000000.00 2625000000.00 2625000000.00 2625000000.00

资本公积 8114012431.39 8114012431.39 8114012431.39 8114012431.39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82942131.12 -109468827.12 -198277653.44 -362453208.85

盈余公积 1417476362.33 1417476362.33 1281866570.23 1204321820.65

一般风险准备 3848488080.32 3848466081.72 3577198157.61 3422088962.90

未分配利润 8500472238.40 8057829594.73 7436761789.81 7024342201.4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422506981.32 23953315643.05 22836561295.60 22027312207.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6058176859.69 102005119506.69 97315761463.58 85191655387.59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6年 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523968220.99 4321097315.89 3808433090.49 3019907437.58利息净收入(净损失以“-” 600458591.42 1015989793.67 911184225.56 912875633.59号填列)

利息收入 1000890228.61 1956620598.88 1898513659.03 2117697056.42

利息支出 400431637.19 940630805.21 987329433.47 1204821422.83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净损 1379271457.27“ ” 2290364433.47

1784543672.05 1692620914.81失以 - 号填列)

其中:证券经纪业务净收 1295399388.96 2133297297.06 1544285615.44 1383091470.25入

投资银行业务净收 42142539.83 78101260.85 132127708.17 184634143.89入

资产管理业务净收 23351471.64 49470310.02 83170113.96 91333405.90入投资收益(净损失以“-”号 277556678.96 1074241590.08 574422695.28 302677549.11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446286.18 -1294936.67 10622107.65 -2600581.10企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4433738.34 9317184.25 15173382.39 19179275.2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净损失 243408984.03“ ” -84520657.72

513167992.39 81279785.58以 - 号填列)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1271358.60 -890940.46 615366.70 543749.05列)

其他业务收入 20499965.20 17044070.22 12079352.76 11955627.59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389835.63 -448157.62 -2753596.64 -1225097.36号填列)

二、营业支出 1350478792.53 2539359683.46 2865135531.70 2551997312.41

税金及附加 20225197.38 33430497.59 28130905.45 293870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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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6年 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业务及管理费 1297848938.51 2458565863.38 2577994152.31 2399079191.77

信用减值损失 31729423.56 46021053.62 257669303.89 122189858.18

其他业务成本 675233.08 1342268.87 1341170.05 1341169.95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1173489428.46 1781737632.43 943297558.79 467910125.17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2596.57 3768062.23 28560758.08 110493.11

减:营业外支出 954880.29 27210324.77 22228723.11 42526811.68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1172547144.74“ ” 1758295369.89

949629593.76 425493806.6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86219400.93 402197448.90 174182098.01 29352751.15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886327743.81 1356097920.99 775447495.75 396141055.45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 26488594.46 88781426.46 165051592.33 20272992.78

其中: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0566225.48 5873537.15 1565327.16 1025036.51项目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

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67054819.94 82907889.31 163486265.17 19247956.27综合收益项目

七、综合收益总额 912816338.27 1444879347.45 940499088.08 416414048.2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6年 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 5676020272.40 3927139751.61 435601910.07 6919412652.90资产净减少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2813719415.40 4839149371.33 4185762335.40 3989070078.51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396000000.00 1264000000.00 - 1100000000.00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 - -

返售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4065104898.00 234114136.90 2444442672.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52067414.41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 8418632190.23 5147789563.51 9711139014.29 -净额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234287296.90 448644109.71 532072436.82 542557815.91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538659174.93 19691827694.16 15150757247.89 14995483219.32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 - - -资产净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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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420000000.00 -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3332394732.48 4063875744.29 - 5457539516.42

返售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1709386000.00 - -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2033666184.33 3746718349.53 3013623361.27 1582203867.55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 - - - 1703436324.98净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428683311.82 775456737.23 691755142.67 790048171.44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773125530.55 1625661941.23 1584335582.96 1853280765.54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41880340.78 775977780.21 262558097.51 568539505.1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940743676.65 1033762735.36 3983215430.90 884472024.89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59879776.61 12021453287.85 9955487615.31 12839520176.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78779398.32 7670374406.31 5195269632.58 2155963043.3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5976684834.15 9521889477.06 7412628968.84 6940922121.5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4361477.13 234949808.47 219441753.65 282986230.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7769.73 265317.96 4406480.48 164831.87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5206904.13 4070000.00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81054081.01 9757104603.49 7641684107.10 7228143184.22

投资支付的现金 2772939799.65 11948751600.00 5497169390.88 7560002252.9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36617061.60 75037789.11 83667590.41 152441108.88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300000000.00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09556861.25 12323789389.11 5580836981.29 7712443361.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71497219.76 -2566684785.62 2060847125.81 -484300177.6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5210000000.00 13895000000.00 18211598870.00 154329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10000000.00 13895000000.00 18211598870.00 154329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660000000.00 13011829628.00 13671169242.00 175689649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328168571.63 1040914270.63 796912893.48 856247601.79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38842767.81 81420984.27 89279402.97 97372800.12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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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27011339.44 14134164882.90 14557361538.45 18522585301.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17011339.44 -239164882.90 3654237331.55 -3089685301.9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271358.60 -890940.46 615366.70 543749.0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8331993920.04 4863633797.33 10910969456.64 -1417478687.15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0576159085.82 35712525288.49 24801555831.85 26219034519.00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48908153005.86 40576159085.82 35712525288.49 24801555831.85额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6年 1-6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项目月(末) (末) (末) (末)

总资产(亿元) 1108.41 1054.43 1003.46 888.90

总负债(亿元) 854.95 806.52 767.83 660.88

全部债务(亿元) 370.65 419.21 434.77 418.66

所有者权益(亿元) 253.46 247.92 235.63 228.02

营业总收入(亿元) 27.12 46.15 39.20 31.81

利润总额(亿元) 12.88 19.09 8.91 4.42

净利润(亿元) 9.71 14.68 7.27 4.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亿元) 9.65 14.80 7.06 4.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9.72 14.70 7.28 4.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9.65 14.82 7.08 4.39

净利润(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87.44 79.12 57.71 6.55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32.72 -22.76 20.83 -3.12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28.19 -2.46 36.52 -30.77

流动比率 2.14 1.97 1.94 1.81

速动比率 2.14 1.97 1.94 1.81

资产负债率(%) 77.13 76.49 76.52 74.35资产负债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 59.41 62.84 64.85 64.74理承销证券款,%)营业毛利率(%) 47.53 41.85 22.55 15.21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1.50 1.43 0.77 0.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4 6.07 3.14 1.8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 3.82 3.06 3.06 1.94益率( )

EBITDA(亿元) 17.68 30.12 20.35 17.79

EBITDA全部债务比(%) 4.77 7.18 4.68 4.25

EBITDA利息倍数 4.54 3.29 2.16 1.57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6年 1-6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项目月(末) (末) (末) (末)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2)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应收款项+融出资金+存出保证金)/(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款项+预收账款+应付利润+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拆入资金+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

(3)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应收款项+融出资金+存出保证金)/(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款项+预收账款+应付利润+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拆入资金+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

(4)EBITDA=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5)EBITDA利息倍数=EBITDA/(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

(6)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100%,其中:总资

产=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

(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流量、偿债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8889047.66万元、10034612.32万元、10544325.59 万元和 11084097.72万元。公司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为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金融投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4604985.51 41.55 3851205.58 36.52 3148066.11 31.37 2236176.53 25.16

其中:客户存款 4173799.34 37.66 3375210.26 32.01 2728144.35 27.19 1957372.56 22.02

结算备付金 720469.02 6.50 554565.34 5.26 718815.59 7.16 479492.69 5.39

其中:客户备付金 621795.99 5.61 485126.60 4.60 590774.32 5.89 359192.93 4.04

融出资金 2672811.25 24.11 2471789.15 23.44 2093460.48 20.86 1804078.36 20.30

衍生金融资产 911.59 0.01 50.85 0.00 707.99 0.01 6113.24 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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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存出保证金 193822.88 1.75 141533.08 1.34 140818.58 1.40 241697.52 2.72

应收款项 6295.63 0.06 5179.72 0.05 4175.33 0.04 4925.86 0.0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02366.46 5.43 421880.63 4.00 822731.37 8.20 856929.24 9.64

金融投资: 2080255.06 18.77 2898260.56 27.49 2905132.92 28.95 3047395.19 34.2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07421.64 15.40 2204695.86 20.91 2457712.79 24.49 2396308.14 26.96

债权投资 - - - - - - 7005.18 0.08

其他债权投资 318385.14 2.87 669491.51 6.35 418730.47 4.17 639433.87 7.19

其他权益工具投 54448.28 0.49 24073.19 0.23 28689.65 0.29 4648.00 0.05资

长期股权投资 28715.41 0.26 27525.84 0.26 22362.56 0.22 23088.03 0.26

投资性房地产 1958.64 0.02 2025.70 0.02 2159.82 0.02 2293.93 0.03

固定资产 52169.55 0.47 53177.28 0.50 56214.61 0.56 59271.80 0.67

使用权资产 14336.02 0.13 16427.18 0.16 17025.87 0.17 13495.27 0.15

无形资产 11590.69 0.10 12044.41 0.11 11863.05 0.12 14035.28 0.16

商誉 1370.27 0.01 1370.27 0.01 1370.27 0.01 1370.27 0.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72137.76 0.65 67118.10 0.64 68964.46 0.69 64130.97 0.72

其他资产 19901.98 0.18 20171.90 0.19 20743.33 0.21 34553.49 0.39

资产总计 11084097.72 100 10544325.59 100 10034612.32 100 8889047.66 100

公司资产以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金融投资等高流动性资产为主,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占比较低,资产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截至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扣除客户资金存款和客户结算备付金)为 6715621.12 万元,较 2023年末增加 143138.95万元,主要系公司融出资金规模增加所致;截至 2025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扣除客户资金存款和客户结算备付金)为

6683988.74万元,较 2024年末减少 31632.37万元,变动较小;截至 2026年 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扣除客户资金存款和客户结算备付金)为 6288502.39万元,较 2025年末减少 395486.35万元,主要系公司金融投资规模减少所致。

1、货币资金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2236176.53 万元、

3148066.11万元、3851205.58万元和 4604985.51万元。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

客户资金存款及自有货币存款组成,其中客户资金存款为货币资金的主要部分。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客户资金存款占货币资金总额的比例分别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87.53%、86.66%、87.64%和 90.64%,其波动主要受证券交易活跃度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库存现金 0.24 0.34 0.61 0.61

银行存款 4602271.74 3848240.48 3143175.49 2226266.31

其中:客户存款 4173799.34 3375210.26 2728144.35 1957372.56

公司存款 2283.25 473030.22 415031.14 268893.75

其他货币资金 2283.25 2603.81 4373.90 9471.33

应计利息 430.28 360.94 516.10 438.28

合计 4604985.51 3851205.58 3148066.11 2236176.53

2、融出资金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融出资金余额分别为 1804078.36 万元、

2093460.48万元、2471789.15万元和 2672811.2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

20.30%、20.86%、23.44%和 24.11%。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受市场行情影响,公

司融出资金规模持续增长。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 856929.24 万元、

822731.37 万元、421880.63 万元和 602366.46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

9.64%、8.20%、4.00%和 5.4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

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股票和债券等金融资产融出的资金。截至 2025年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金额较 2024年末减少较多,主要系逆回购和股票质押规模减少所致;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金额较 2025 年末增加 42.78%,主要系债券质押式逆回购规模增加。

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6月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末按标的物类别划分

股票 270949.66 244313.66 381652.85 376847.66

债券 331696.19 177094.03 440624.29 479541.44

应计利息 3115.49 3121.56 3203.76 3233.03

减:减值准备 3394.88 2648.62 2749.53 269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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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末

合计 602366.46 421880.63 822731.37 856929.24按业务类别划分

约定购回式证券 - - 409.19 275.02

股票质押式回购 270949.66 244313.66 381243.66 376572.64

债券质押式回购 331696.19 177094.03 440624.29 479541.44

应计利息 3115.49 3121.56 3203.76 3233.03

减:减值准备 3394.88 2648.62 2749.53 2692.89

合计 602366.46 421880.63 822731.37 856929.24

4、金融投资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金融投资金额分别为 3047395.19 万元、

2905132.92万元、2898260.56万元和 2080255.06万元,公司金融投资主要包

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金融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07421.64 82.08 2204695.86 76.07 2457712.79 84.60 2396308.14 78.63

债权投资 - - - - - - 7005.18 0.23

其他债权投资 318385.14 15.31 669491.51 23.10 418730.47 14.41 639433.87 20.9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4448.28 2.62 24073.19 0.83 28689.65 0.99 4648.00 0.15

合计 2080255.06 100.00 2898260.56 100.00 2905132.92 100.00 3047395.19 100.00

(1)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债券、公募基金、股票、银行理财、券商资

管、信托计划、私募基金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规模有所波动,主要系公司自营投资规模变动所致。

单位:万元,%

2026年 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券 720641.36 42.21 954782.85 43.31 1396456.66 56.82 1551027.65 64.73

公募基金 367778.14 21.54 734416.19 33.31 399036.35 16.24 325817.33 13.60

股票 57275.25 3.35 40384.59 1.83 151926.31 6.18 94250.47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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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 30000.00 1.76 50002.17 2.27 20015.56 0.81 60003.50 2.50

券商资管 55030.23 3.22 51431.47 2.33 60483.09 2.46 63156.08 2.64产品

信托计划 12794.61 0.75 12811.15 0.58 4678.84 0.19 8118.91 0.34

期货资管 11660.39 0.68 16535.46 0.75 10610.48 0.43 32498.58 1.36

私募基金 368090.17 21.56 262337.28 11.90 353203.53 14.37 211356.01 8.82

其他 84151.51 4.93 81994.69 3.72 61301.97 2.49 50079.61 2.09

合计 1707421.64 100.00 2204695.86 100.00 2457712.79

100.0

0 2396308.14

100.0

0

(2)债权投资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债权投资金额分别为7005.18万元、0.00元、0.00元和 0.00元。2024年公司因债券投资到期收回导致债权投资余额减少。

(3)其他债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公司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债权投资金额分别为 639433.87 万元、418730.47 万元、

669491.51万元和 318385.1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债权投资期末余额有所波动,主要系公司债权投资规模变动所致。公司其他债权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债 20415.87 6.41 71235.55 10.64 24597.15 5.87 143360.88 22.42

地方债 49079.41 15.42 44685.05 6.67 104159.97 24.88 217247.68 33.98

金融债 147562.06 46.35 7056.65 1.05 - - - -

企业债 - - - - - - 6440.37 1.01

中期票据 - - 21358.44 3.19 - - - -

同业存单 19767.55 6.21 - - 148540.67 35.47 - -

短期融资 - - - - - - 14114.69 2.21券

公司债 81560.26 25.62 55922.78 8.35 39926.81 9.54 72421.08 11.33

次级债 - - 469233.05 70.09 101505.87 24.24 183773.26 28.74

定向工具 - - - - - - 2075.91 0.32

合计 318385.14 100.00 669491.51 100.00 418730.47 100.00

639433.8

7 100.00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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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分别为 4648.00 万元、

28689.65万元、24073.19万元和 54448.28万元。截至 2024年末,公司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较 2023年末增加 517.25%,主要系公司非交易性权益投资规模增加所致。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股票 42553.53 11499.19 10965.26 -

基金 7689.76 8089.29 13228.41 -

其他 4204.99 4484.71 4495.99 4648.00

合计 54448.28 24073.19 28689.65 4648.00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6608830.16万元、7678344.07 万元、8065150.48万元和 8549498.78 万元。公司负债主要是代理买卖证券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债券、应付短期融资款。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四项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6.81%、92.51%、90.80%和 91.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项目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短期融资款 208078.74 2.43 523097.48 6.49 557839.95 7.27 376445.24 5.70

拆入资金 499564.00 5.84 459866.67 5.70 333132.70 4.34 375295.61 5.68

交易性金融负债 33874.10 0.40 69552.15 0.86 43860.54 0.57 315192.16 4.77

衍生金融负债 833.00 0.01 306.54 0.00 1384.86 0.02 4330.98 0.07

卖出回购金融资 387471.14 4.53 720778.08 8.94 1127270.57 14.68 1122476.14 16.98产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 4839946.83 56.61 3873039.55 48.02 3330691.91 43.38 2422222.42 36.65

应付职工薪酬 155582.94 1.82 124763.49 1.55 101343.54 1.32 63671.81 0.96

应交税费 21517.74 0.25 21888.41 0.27 21873.66 0.28 3627.12 0.05

应付款项 24113.91 0.28 12363.59 0.15 7895.88 0.10 14183.20 0.21

合同负债 809.38 0.01 1879.37 0.02 2528.45 0.03 3941.29 0.06

预计负债 1728.28 0.02 4425.52 0.05 2912.76 0.04 3179.28 0.05

应付债券 2273495.11 26.59 2205783.02 27.35 2086841.62 27.18 1816208.37 27.48

租赁负债 13527.24 0.16 15635.97 0.19 16235.81 0.21 12686.92 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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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858.71 0.27 15410.17 0.19 14259.68 0.19 8656.69 0.13

其他负债 66097.66 0.77 16360.48 0.20 30272.14 0.39 66712.93 1.01

合计 8549498.78 100.00 8065150.48 100.00 7678344.07 100.00 6608830.16 100.00

1、应付短期融资款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主要包括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和短期收益凭证(一年以内)。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分别为 376445.24 万元、

557839.95万元、523097.48万元和 208078.7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短期

融资款余额有所波动,主要系公司发行、偿还短期收益凭证和短期融资券规模变动所致。

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变动主要取决于证券市场情况和公司资产配置要求。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分别为 1122476.14 万元、

1127270.57万元、720778.08 万元和 387471.14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卖出回

购金融资产款整体呈波动趋势,主要系公司正回购规模变动所致。

3、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是公司负债占比最高的组成部分,其与股市交易活跃程度相关,该负债属于客户托管资金,本质上不对公司造成债务偿还压力。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分别为 2422222.42 万元、3330691.91万元、3873039.55 万元和 4839946.83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余额持续增加,主要原因为受市场行情影响,客户资金增加。

4、应付债券

公司应付债券主要为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等。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 1816208.37 万元、2086841.62 万元、2205783.02 万元和

2273495.1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债券余额持续增长,主要系公司债券发

行规模增长所致。

(三)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18091.72 万元、391959.45 万元、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461548.45万元和 271233.01万元,主要由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利息净收入、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 271233.01 461548.45 391959.45 318091.72利息净收入(净损失以“-”号填 62367.70 106392.11 96856.26 97201.70列)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净损失以“ ” 141115.86 234105.79 185857.51 180416.61- 号填列)

其中: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 131327.71 216883.08 159905.33 148109.83

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 4214.25 7810.13 13212.77 18463.41

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2586.43 5088.14 8360.35 9225.66

投资收益(净损失以“-”号填列) 39734.46 119609.37 51821.85 35394.5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1368.92 1682.82 4359.34 -1928.81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净损失以“-” 25253.03 -1199.17 53377.18 1128.50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7.14 -89.09 61.54 54.37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39.84 -46.03 -273.89 -134.22列)

其他收益 465.92 964.72 2137.69 2394.42

其他业务收入 2463.03 1810.74 2121.32 1635.76

二、营业支出 142304.47 268379.53 303571.32 269697.98

税金及附加 2081.91 3446.88 2968.57 3090.44

业务及管理费 136420.88 259511.56 273010.06 255767.78

信用减值损失 3132.93 4569.88 25506.20 8743.34

其他业务成本 668.75 851.22 2086.50 2096.42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128928.54 193168.92 88388.13 48393.74列)

加:营业外收入 1.36 418.86 2899.42 89.95

减:营业外支出 103.76 2721.32 2226.47 4255.68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号填 128826.14 190866.46 89061.08 44228.00列)

减:所得税费用 31688.67 44025.25 16390.48 2205.14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97137.47 146841.21 72670.60 42022.87列)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97160.69 147032.82 72796.51 42495.16润

少数股东损益 -23.22 -191.60 -125.91 -4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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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本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主要包括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和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等,上述收入与我国证券市场景气程度相关性较高。面对复杂的环境,公司及时调整经营政策,不断夯实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业务基础,积极调整自营业务投资方向,加大创新业务拓展力度,公司营业收入各组成部分的变动是公司顺应市场变化而对业务结构不断调整和优化的结果。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 180416.61 万元、185857.51 万元、234105.79 万元和

141115.8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56.72%、47.42%、50.72%和 52.03%。

2024年,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上年变动较小;2025年,公司手续费

及佣金净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25.96%,主要系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增加所致。

(2)利息净收入

公司的利息收入主要包括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及融资融券利息收入;利息支出主要包括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及卖出回

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报告期内,公司利息净收入为 97201.70万元、96856.26万元、106392.11 万元和 62367.7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30.56%、

24.71%、23.05%和 22.99%。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利息收入 102426.57 200455.19 195589.21 217683.84

利息支出 40058.87 94063.08 98732.94 120482.14

(3)投资收益公司的投资收益包括证券自营业务投资的金融工具收益和其他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35394.57万元、51821.85万元、119609.37万元和 39734.46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13%、13.22%、25.91%和 14.65%。

2024 年度,公司投资收益为 51821.85 万元,较上年增加 46.41%,主要系

受市场行情影响,金融投资收益增加所致;2025年度,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130.81%,主要系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收益增加所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致;2026年 1-6月,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39.85%,主要系受市场行情影响,金融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报告期内,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 1128.50 万元、53377.18万元、-1199.17 万元和 25253.0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35%、

13.62%、-0.26%和 9.3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878.41 49781.69 6578.16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8709.12 1758.74 -3053.56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1631.55 1836.75 -2396.10

合计 -1199.17 53377.18 1128.50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波动较大,主要原因为受市场行情影响,公司金融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导致。

2、营业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支出为 269697.98 万元、303571.32 万元、268379.53万元和 142304.47 万元,公司营业支出主要由业务及管理费、税金及附加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 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税金及附加 2081.91 1.46 3446.88 1.28 2968.57 0.98 3090.44 1.15

业务及管理费 136420.88 95.87 259511.56 96.70 273010.06 89.93 255767.78 94.83

信用减值损失 3132.93 2.20 4569.88 1.70 25506.20 8.40 8743.34 3.24

其他业务成本 668.75 0.47 851.22 0.32 2086.50 0.69 2096.42 0.78

合计 142304.47 100.00 268379.53 100.00 303571.32 100.00 269697.98 100.00

公司的营业支出主要为业务及管理费,公司业务及管理费主要包括职工费用、折旧费、电子设备运转费等。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及管理费占营业支出的比例为 94.83%、89.93%、96.70%和 95.87%。

3、净利润分析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金额占比较小,净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利润 128928.54 193168.92 88388.13 48393.74

营业外收入 1.36 418.86 2899.42 89.95

营业外支出 103.76 2721.32 2226.47 4255.68

所得税费用 31688.67 44025.25 16390.48 2205.14

净利润 97137.47 146841.21 72670.60 42022.87

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 4.20亿元、7.27亿元、14.68亿元和 9.71亿元,净利润持续增加。发行人盈利情况受行业环境影响较大,随着 2024年四季度证券市场交易量激增、行情回暖,发行人抓住市场机遇,盈利情况逐步改善。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 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19426.85 2041106.15 1631770.80 1444798.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5061.12 1249859.44 1054644.80 1379251.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874365.73 791246.71 577125.99 65546.63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9559.76 976368.38 756776.98 725663.5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2348.56 1203954.53 548438.90 756898.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27211.20 -227586.15 208338.08 -31234.57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1000.00 1389500.00 1821159.89 1545040.8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2905.71 1414087.19 1455976.64 1852709.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81905.71 -24587.19 365183.25 -307669.03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19544.08 538984.28 1150708.86 -273302.61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来自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增加,回购业务资金的净增加,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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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是融出资金净增加,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及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等。

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5546.63万元,较上年度

减少 62.82%,主要是受市场行情影响客户资金减少以及公司卖出回购业务规模减少所致。

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77125.99万元,较上年

度增加 780.48%,主要是客户资金流入增加及回购业务资金流出减少等综合影响所致。

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91246.71万元,较上年

度增加 37.10%,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流入增加和返售业务资金流入增加等综合影响所致。

2026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74365.73 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加 69.34%,主要系代理买卖证券款增加,相应的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是收回投资收到现金的增加、取得投资

收益的增加、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等。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是投资支付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等。

2023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234.57万元,较上年同

期减少 150.62%,主要是其他债权投资资金净流入减少所致。

2024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08338.08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加 239572.65万元,主要是其他债权投资资金净流入增加所致。

2025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7586.15 万元,较上年

度减少 435924.23万元,主要是其他债权投资资金净流出增加所致。

2026 年 1-6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27211.20 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加 459248.11 万元,主要系自营投资规模减少,收回投资现金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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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3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7669.03 万元,较上年

度减少 21.52%,主要是公司运用短期融资券和公司债券等工具融入资金净规模减少所致。

2024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65183.25万元,较上年

度增加 672852.28 万元,主要是公司发债工具融入资金与偿还资金净流入增加所致。

2025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587.19万元,较上年同

期减少 389770.44 万元,主要是公司发债工具融入资金与偿还资金净流入减少所致。

2026年 1-6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1905.71 万元,较

上年同期减少 2175.55万元,变化幅度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系发行人根据经营情况调整融资行为所致,公司融资环境及融资渠道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筹资行为主要包括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收益凭证等,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相关债务工具的管理规定,预计公司未来筹资行为可以持续,筹资规模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五)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指标如下表所示:

2026年 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财务指标

(末) (末) (末) (末)

资产负债率 77.13% 76.49% 76.52% 74.35%资产负债率(扣除代理买卖 59.41% 62.84% 64.85% 64.74%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

流动比率 2.14 1.97 1.94 1.81

速动比率 2.14 1.97 1.94 1.81

EBITDA(万元) 176829.62 301198.17 203472.36 177877.21

EBITDA利息倍数(倍) 4.54 3.29 2.16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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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保障倍数(倍) 4.31 3.09 1.95 1.39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分别为 64.74%、64.85%、62.84%和 59.41%,处于行业平均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维持在较高水平,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六)主要监管指标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母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如下:

2026年 6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项目 监管标准 预警标准

月末 末 末 末

核心净资本(亿元) - - 194.03 191.08 178.41 168.69

附属净资本(亿元) - - - - - -

净资本(亿元) - - 194.03 191.08 178.41 168.69

净资产(亿元) - - 244.23 239.53 228.37 220.27

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 - - 69.28 85.48 87.63 71.68和(亿元)表内外资产总额(亿 - - 626.47 668.48 679.17 665.45元)

风险覆盖率 ≥100% ≥120% 280.06% 223.53% 203.59% 235.34%

资本杠杆率 ≥8% ≥9.6% 31.25% 28.84% 26.30% 25.53%

流动性覆盖率 ≥100% ≥120% 254.89% 301.03% 265.55% 299.29%

净稳定资金率 ≥100% ≥120% 199.10% 211.86% 203.54% 201.37%

净资本/净资产 ≥20% ≥24% 79.45% 79.77% 78.12% 76.58%

净资本/负债 ≥8% ≥9.6% 52.68% 45.86% 41.26% 40.51%

净资产/负债 ≥10% ≥12% 66.30% 57.49% 52.81% 52.90%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

/ ≤100% ≤80%

8.09% 3.79% 11.66% 9.58%

券衍生品 净资本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

≤500% ≤400% 94.56%/ 142.24% 149.53% 171.57%其衍生品 净资本

注:2024年 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2025年 1月 1日起施行;公司 2024年度末数据已按该规定重新计算列示。

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稳健,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全部持续处于监管指标要求的安全范围内。公司资本充足率高,整体资产质量较好,指标安全边际较高,显示公司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此外,公司具有包括同业拆入资金在内的多渠道融资方式,因此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较高,偿债风险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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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一)有息债务类型结构

报告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为 2481573.85 万元,占总负债的

29.03%。其中,发行人银行借款余额为 0 元;应付短期融资款余额为

208078.74万元。报告期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按债务类型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期末金额 占比

应付债券 2273495.11 91.62

应付短期融资款 208078.74 8.38

合计 2481573.85 100.00

(二)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为 1219462.31 万元,占总负债的 14.26%。公司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1年以内 1-2年 2年以上 合计

应付短期融资款 208078.74 - - 208078.74

应付债券 1011383.57 750401.06 514958.70 2273495.11

合计 1219462.31 750401.06 514958.70 2481573.85

(三)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末,公司有息负债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6年 6月末余额 占比

信用借款 - -

抵押借款 - -

质押借款 - -

一年内到期的无担保债券 1011383.57 40.76

一年以上到期的应付债券 1265359.76 50.99

应付短期融资款 208078.74 8.38

有息负债合计 2481573.85 100.00

截至 2026年 6月末,公司有息负债合计 248.16亿元,其中 1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为 121.95亿元。同期,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扣除客户存款)、存出保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证金及金融投资等高流动性金融资产合计 231.72亿元,能够为一年内有息负债的偿付提供有效的保障。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关联方如下:

序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号

1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

2 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际控制人

3 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4 华西金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5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6 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7 华期创一成都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

8 华期梧桐成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子公司9 成都金智百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子公司限合伙)10 成都金智华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 子公司合伙)

11 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 联营企业

司

12 泸州华西金智银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联营企业(有限合伙)

13 成都华西金智银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联营企业(有限合伙)14 共青城金智银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联营企业伙)15 成都盈创中小担金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联营企业限合伙)

16 成都华西金智专精特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联营企业(有限合伙)17 宜宾金智高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联营企业合伙)

18 成都雄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共同经营

19 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0 泸州老窖定制酒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21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22 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23 泸州老窖置业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24 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序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号

25 四川中国白酒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26 泸州老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27 四川鑫炜业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28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老窖集团重要联营企业

29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

30 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

31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

32 泸州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

33 泸州老窖乾坤酒堡定制酒销售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34 关联自然人 [注 1]

[注1]:关联自然人指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

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前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最近三年,发行人主要关联交易如下:

1、已纳入本公司汇总财务报表范围的各分支机构,其相互间交易已作抵消。

2、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025 2024 2023 关联交年 年 年

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类型 易结算

度 度 度方式

泸天化(集团)有限

提供证券经纪服务 - - 0.005 协议约定责任公司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

提供证券经纪服务 82.20 76.43 51.64 协议约定任公司

提供证券经纪服务 57.04 49.97 26.10 协议约定

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 收取咨询费 - - 9.50 协议约定限责任公司

收取资产管理服务 - 50.05 - 协议约定管理费提供证券发行与承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 - - 117.00 协议约定销、财务顾问等服务任公司

提供证券经纪服务 6.00 - - 协议约定

债券承销费、利息收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入、基金认购或申购 2837.77 1905.89 2137.43 协议约定司手续费等

泸州市国资委 提供财务顾问等服务 66.88 8.00 12.00 协议约定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2025 关联交年 2024年 2023年

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类型 易结算

度 度 度方式泸州华西金智银聚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提供证券经纪服务 - 2.26 4.95 协议约定(有限合伙)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现券交易投资收益 - 0.20 - 协议约定司

提供证券发行与承 160.00 356.50 - 协议约定

销、财务顾问等服务

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 收取证券经纪手续费

限公司 - - 0.17 协议约定及佣金

代缴业务 - 2.73 - 协议约定泸州老窖乾坤酒堡定

采购商品 424.80 - - 协议约定制酒销售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及物业费 719.98 830.74 2.99 协议约定泸州老窖物业服务有

代收停车费 72.46 50.02 - 协议约定限公司

代收水电费 254.18 257.58 - 协议约定泸州老窖置业有限公

代收水电费 - 31.01 229.22 协议约定司四川鑫炜业工贸发展

基差贸易业务 - 345.03 103.48 协议约定有限公司

四川剑南春(集团)

提供证券经纪服务 1.16 - - 协议约定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证券经纪服务 13.49 8.50 4.82 协议约定

关联自然人 收取基金认购或申购 - 1.00 - 协议约定手续费

合计 4695.96 3975.91 2699.30

3、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1)关联方在本公司的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开户单位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2.52

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320.02 - 26328.14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2 - -

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22 29015.47 25425.17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68 10.17 -

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00 - -泸州华西金智银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 0.08 1.24合伙)

关联自然人 54.34 369.68 20.1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合计 3400.68 29395.40 51777.22

(2)公司关联方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情况

基金名称 关联方名称 基金份额(万份) 基金净值(万元)

华西优选成长一年持 关联自然人 29.65 41.54

有混合 A 泸州银行 2618.61 3668.16华西研究精选混合发

A 关联自然人 59.29 58.83起

华西中债 1-5年政策

泸州银行 49993.71 50063.70性金融债华西优选价值混合发

A 关联自然人 314.98 397.66起

(3)报告期内买卖关联方发行的证券情况(单位:万元)

2024年度:

期初持有 本次购入 本次出售 期末持

关联方 形成原因 本次收益

面值 金额 金额 有面值泸州临港投资集 一级市场认购“24泸

01” - 5000.00 5000.00 - 2.73团有限公司 临 债券

(4)与关联方同业拆借、存放于关联方银行存款期末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性质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8932.94 132628.06 54900.23 银行存款

(5)与关联方现券、回购交易

单位:万元

2024年

关联方 交易类型

买入 卖出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券买卖交易 - 5110.02

(6)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形成原因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泸州老窖集团公司控股股

上市承诺款 2022.38 2022.38 2022.38有限责任公司东泸州老窖定制受老窖集团

采购定制酒 - - 5.20

酒有限公司 控制泸州老窖物业受老窖集团

其他应收款 9.64 - -服务有限公司控制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泸州银行股份老窖集团重

应收利息 225.50 225.50 225.50

有限公司 要联营企业

1、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2、公司上市前,共有 5处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老窖集团承诺:自承诺函出

具之日起三年内,依然未取得上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老窖集团将按华西关联债务对公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该等房产账面净资产值以货币资金注入公司经营成果及

司的方式予以规范。2017年 11月和 2018年 8月,老窖集团已按照 5处未取财务状况的影

得房产、土地证的房屋在本公司整体变更时的账面价值,将相应的资金划入响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老窖集团承诺款共计 2022.38万元,有关土地房产的承诺,老窖集团已履行完毕。如公司依法取得上述房产的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证,公司将按注入的相应资金等值退还老窖集团。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外担保。

(二)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了结的其他重要诉讼事项进展如下:

1.数知科技相关责任纠纷案

公司作为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知科技”)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上述项目后终止审核,并未实际发行。

先后有 4 名投资者(袁某、肖某、韩某、陶某)以数知科技实施虚假陈述行为

侵害其合法权益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数知科技赔偿其投资损失共计 1216.74万元,并要求本公司作为未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承担赔偿责任。韩某、陶某案件合并审理,2025年 12月一审判决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后陶某就数知科技承担的责任部分进行上诉,案件二审中。另两案尚未开庭。

2.金通灵系列案件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公司”)于 2019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投资者因购买该公司股票遭受损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金通灵公司赔偿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本公司等其余被告承担连带责任。2024 年 12 月,南京中院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2025 年

12月,南京中院一审正式开庭,并于当月就金通灵公司承担的责任进行了先行判决,判决被告金通灵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 43269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名投资者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 774785993.38元,并承担相关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对华西证券等其他 25名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并另行制作裁判文书。

根据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2026年 2月 13日《中证投服中心关于金通灵特别代表人诉讼赔偿款划付事项的公告》,金通灵公司已将现金赔偿款划付至金通灵特别代表人诉讼应获赔偿原告投资者的证券资金账户,本次现金赔偿款划付后,绝大部分应获赔偿原告投资者已经完成全额赔付。

3.与叶某、陈某、景某融资融券交易纠纷案

2020年 9月和 10月,公司分别与叶某、陈某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叶某借款

7352.06万元,陈某借款 7918.42万元,担保物为其持有的仁东控股股票。后两人违约,公司强制平仓,叶某未偿还本金 4137.62 万元,陈某未偿还本金

4598.92万元。景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陈某案已恢复执行,叶某案已终结本次执行。

4.侯某股票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2019年 3月,侯某与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协议,融资 1.5亿元。因侯某违约,

公司于 2022年 4月起诉,法院支持大部分请求。公司已按生效判决收回全部本金和部分利息,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就被执行人欠付的少额利息及违约金,公司作为普通债权人已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参与分配侯某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拍卖款。

5.与庄某某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2018年庄某与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相关协议,融资 1 亿元,

以其持有的“中装建设”股票质押。庄某提前回购 3000 万元后违约,公司于

2024 年 2 月起诉,要求返还融资本金 7000 万元及支付利息、违约金等。法院

一审判决庄某偿还 70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未履行时公司可处置质押股票。

执行法院已于 2025年 4月成功拍卖了前述质押股票,执行回款覆盖全部本金及部分利息。针对剩余少额利息及违约金,公司已与庄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6.“洛娃债”案

公司及公司管理的华西证券融诚 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6年及 2017年分别买入"15 洛娃 01"及"17 洛娃 01"债券。后因"15 洛娃 01"存在虚假陈述、"17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洛娃 01"存在欺诈发行,公司遭受投资损失。公司于 2025 年 7 月起诉洛娃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要求赔偿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律师费等。2025 年 7月及

11月,公司两次申请追加案件相关中介机构及自然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一审尚未开庭。

7.远高债相关责任纠纷案

公司主承销及受托管理的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18 远高 01”“19 远高 01”“19远高 02”)涉及债券违约,引发 15 起投资者起诉。截至报告日,已结 12案,未结 3 案。2025年 11月,未结 3案均收到一审判决(其中两案为重审一审判决,一案为一审判决),公司均已上诉,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 3案二审尚在审理中。

8.李某与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

成都大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置业”)与公司联合建设,合作方式为公司投入地块土地使用权、大成置业投入资金。因大成置业未能依约筹措建设资金,公司按照协议约定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并退还了投资款

8536万元。后大成置业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公司向大成置业退还履约

保证金 800 万元,公司已按判决要求履行完毕判决书中全部义务。大成置业向最高院提起再审,被裁定驳回。后大成置业将认为与公司联建D6地块二期工程存在的债权转让李某。2021 年 12 月,公司收到开庭传票,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公司支付与大成置业解除联建协议时的补偿款 1595.71 万元及联建协议解除后的资金占用利息 723.28万元。经法院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等程序后,作出二审生效判决。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向四川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2025年 2月 21日公司收到再审裁定,驳回公司再审申请,已结案。

(三)重大承诺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为 38.32 亿元,占当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15.1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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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0.89 诉讼冻结、风险准备金专户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74

其中:债券-卖出回购担保 10.63物

债券-债券借贷担保 质押9.94物

基金-转融通非货币 1.17冲抵保证金

其他债权投资 15.69

其中:债券-卖出回购担保 12.89 质押物

债券-债券借贷担保物 2.79

合计 38.32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被查封、冻结、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变现、无法变现、无法用于抵偿债务的情况和其他权利受限制

的情况和安排,以及其他具有可对抗的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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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所涉资信评级的,主体评级结果均为 AAA级,不存在与本次主体评级结果有差异的情形。

二、本次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级别的涵义为受评对象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1、发行人经营易受环境影响。经济周期变化、国内证券市场波动以及相关

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信用风险需关注。近年来,资本市场信用风险事件多发,发行人信用业

务规模和债券投资规模较大,需持续关注发行人信用业务和债券投资业务的信用风险状况。

3、发行人内控管理水平仍需不断提升,投行业务恢复缓慢。公司投行业务

受监管影响较大,后续投行业务恢复仍需保持关注。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相关监管法规和联合资信有关业务规范,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项信用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发行人应按联合资信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联合资信将按照有关监管政策要求和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在本期债项评级有效期内完成跟踪评级工作。

发行人或本期债项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或本期债项信用评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行人应及时通知联合资信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资信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环境及本期债项相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关信息,如发现有重大变化,或出现可能对发行人或本期债项信用评级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联合资信将进行必要的调查,及时进行分析,据实确认或调整信用评级结果,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并按监管政策要求和委托评级合同约定报送及披露跟踪评级报告和结果。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资料,或者出现监管规定、委托评级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联合资信可以终止或撤销评级。

三、其他重要事项无。

四、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银行和客户间建立了良好的信誉。目前,公司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拥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资格,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获得银行给予的授信总额度合计约为 576.1 亿元,其中已

使用授信额度约为 50.00亿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约为 526.1亿元。

(二)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债务违约情况。

(三)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已发行的境内外债券情况(含已兑付债券)

单位:亿元、年、%存续及

序 发行 发行 发行 回售日 到期日 债券 发行规 发行 债券余

债券简称 募集资金用途 偿还情

号 场所 方式 日期 期 期 期限 模 利率 额况

1 26华股 深交 公开 2026-03 5-15 -

2029- 3 11.00 1.74 11.00 偿还到期公司 未到兑

所 发行 5-15 债券。 付日。

2 26华股 深交 公开 2026- 2027-02 1-29 - 4-28 1.24 20.00 1.77 20.00

偿还到期公司 未到兑

所 发行 债券。 付日。

3 26华股 深交 公开 2026- - 2029-01 1-15 1-15 3 20.00 1.95 20.00

偿还到期公司 未到兑

所 发行 债券。 付日。

4 25华股 深交 公开 2025- 2028- 偿还到期公司 未到兑02 所 发行 9-17 - 9-19 3 20.00 2.08 20.00 债券。 付日。

科技创新领域

5 25华股 深交 公开 2025- 2028- 已按时K1 所 发行 5-28 - 5-30 3 10.00 1.90 10.00 投资及补充流 付息。

动资金。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存续及

序 发行 发行 发行 回售日 到期日 债券 发行规 发行 债券余

债券简称 募集资金用途 偿还情

号 场所 方式 日期 期 期 期限 模 利率 额况

6 25华股 深交 公开 2025- 2028-01 4-7 - 4-9 3 19.00 1.95 19.00

偿还到期公司 已按时

所 发行 债券。 付息。

7 24华股 深交 公开 2024- 2027- 偿还到期公司 已按时04 所 发行 12-9 - 12-11 3 25.00 2.00 25.00 债券。 付息。

偿 还 有 息 负

8 24华股 深交 公开 2024- - 2027-03 8-1 8-5 3 20.00 2.02 20.00

已按时债,补充公司所 发行 付息。

营运资金。

9 24华股 深交 公开 2024- - 2027-02 6-3 6-5 3 15.00 2.25 15.00

偿还到期公司 已按时

所 发行 债券。 付息。

偿还到期公司

10 24华股 深交 公开 2024- - 2027-01 1-19 1-23 3 20.00 2.80 20.00

已按时债券及补充公

所 发行 付息。

司营运资金。

偿还到期公司

11 23华股 深交 公开 2023- 2026- 已按时03 所 发行 11-21 - 11-23 3 20.00 2.98 20.00 债券及补充公 付息。

司营运资金。

12 23华股 深交 公开 2023- 2026- 补充公司营运 已到期02 所 发行 05-17 - 05-19 3 20.00 3.09 - 资金。 兑付。

13 23华股 深交 公开 2023- - 2026- 偿还到期公司 已到期01 所 发行 02-07 02-09 3 20.00 3.45 - 债券。 兑付。

公司债券小计 - - - - - 240.00 - 200.00 - -

14 25华西证 银行 公开 2025- 2026- 补充公司营运 已到期

券 CP004 - 0.5 12.00 1.70 -间 发行 10-15 4-16 资金。 兑付。

15 25华西证 银行 公开 2025- - 2026-CP003 8-20 6-29 0.85 20.00 1.77 -

补充公司营运 已到期

券 间 发行 资金。 兑付。

16 25华西证 银行 公开 2025- - 2026- 补充公司营运 已到期

券 CP002 间 发行 8-4 8-5 1 20.00 1.68 - 资金。 兑付。

17 25华西证 银行 公开 2025- 2025-CP001 3-6 - 12-12 0.77 10.00 2.05 -

补充公司营运 已到期

券 间 发行 资金。 兑付。

18 24华西证 银行 公开 2024- 2025- 补充公司营运 已到期

券 CP002 间 发行 10-10 - 5-15 0.59 20.00 2.29 - 资金。 兑付。

19 24华西证 银行 公开 2024- 2024-CP001 10-9 - 11-6 0.07 10.00 2.13 -

补充公司营运 已到期

券 间 发行 资金。 兑付。

20 23华西证 银行 公开 2023- 2024- 补充公司营运 已到期

券 CP004 08-08 - 08-08 1 15.00 2.36 -间 发行 资金。 兑付。

21 23华西证 银行 公开 2023- 2024-CP003 04-18 - 01-11 0.73 10.00 2.77 -

补充公司营运 已到期

券 间 发行 资金。 兑付。

22 23华西证 银行 公开 2023- - 2023- 补充公司营运 已到期

券 CP002 间 发行 03-23 10-20 0.58 10.00 2.66 - 资金。 兑付。

23 23华西证 银行 公开 2023- - 2023-CP001 03-16 11-17 0.67 10.00 2.74 -

补充公司营运 已到期

券 间 发行 资金。 兑付。

债务融资工具 137.00 -小计

合计 377.00 200.00

(四)发行人及子公司已申报尚未发行的债券情况(含境外)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存在余额管理的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务融资工具(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总额度为 76.00亿元。已获注册尚未发行的债券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获取批文 债券产品类 批文额 剩余未发行

主体名称 批文到期日

场所 型 度 额度华西证券股份有

深交所 小公募 170.00 170.00 2028年 7月 16日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

深交所 公募次级债 20.00 20.00 2027年 2月 27日限公司

合计 190.00 190.00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无申报尚未获批的公司债券。

(五)发行人及子公司存续的境内外债券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存续的境内外债券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年、%存续及

序 发行 发行 发行 回售日 到期日 债券 发行规 发行 债券余

债券简称 募集资金用途 偿还情

号 场所 方式 日期 期 期 期限 模 利率 额况

1 26华股 深交 公开 2026- 2029- 偿还到期公司 未到兑03 所 发行 05-15 - 05-15 3 11.00 1.74 11.00 债券。 付日。

2 26华股 深交 公开 2026- 2027-02 1-29 - 4-28 1.24 20.00 1.77 20.00

偿还到期公司 未到兑

所 发行 债券。 付日。

3 26华股 深交 公开 2026- - 2029- 3 20.00 1.95 20.00 偿还到期公司 未到兑01 所 发行 1-15 1-15 债券。 付日。

4 25华股 深交 公开 2025- 2028-02 9-17 - 9-19 3 20.00 2.08 20.00

偿还到期公司 未到兑

所 发行 债券。 付日。

科技创新领域

5 25华股 深交 公开 2025-K1 5-28 -

2028-

5-30 3 10.00 1.90 10.00

已按时投资及补充流

所 发行 付息。

动资金。

6 25华股 深交 公开 2025- 2028-01 4-7 - 4-9 3 19.00 1.95 19.00

偿还到期公司 已按时

所 发行 债券。 付息。

7 24华股 深交 公开 2024- - 2027- 3 25.00 2.00 25.00 偿还到期公司 已按时04 所 发行 12-9 12-11 债券。 付息。

偿 还 有 息 负

8 24华股 深交 公开 2024- - 2027- 3 20.00 2.02 20.00 已按时03 8-1 8-5 债,补充公司所 发行 付息。

营运资金。

9 24华股 深交 公开 2024- - 2027- 3 15.00 2.25 15.00 偿还到期公司 已按时02 所 发行 6-3 6-5 债券。 付息。

偿还到期公司

10 24华股 深交 公开 2024- - 2027-01 1-19 1-23 3 20.00 2.80 20.00

已按时债券及补充公

所 发行 付息。

司营运资金。

偿还到期公司

11 23华股 深交 公开 2023- 2026- 已按时03 -所 发行 11-21 11-23 3 20.00 2.98 20.00 债券及补充公 付息。

司营运资金。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存续及

序 发行 发行 发行 回售日 到期日 债券 发行规 发行 债券余

债券简称 募集资金用途 偿还情

号 场所 方式 日期 期 期 期限 模 利率 额况

公司债券小计 - - - - - 200.00 - 200.001 - -

12 26华西证 银行 公开 2026- 2027-CP001 7-7 - 2-26 0.64 10.00 1.50 10.00

补充公司营运 未到兑

券 间 发行 资金。 付日。

13 26华西证 银行 公开 2026- 2027-CP002 7-14 - 6-25 0.95 10.00 1.53 10.00

补充公司营运 未到兑

券 间 发行 资金。 付日。

债务融资工具 20.00 20.00小计

合计 220.00 220.00

(六)发行人及重要子公司失信情况

发行人和重要子公司不存在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其它失信单位情况。

(七)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 220.00亿元,占发行人 2026年

6月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86.80%。

1 由于利息调整等原因,此处数据与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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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增信机制本次债券无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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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税项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公司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本次公司债券的投资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部分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部分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一、增值税投资者应根据 2016年 5月 1日起开始施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并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及 2018 年 12 月 29 日

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2008 年 1月 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投资公司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公司债券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2021年 6月 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该法自 2022年 7月 1日起施行,1988年 8月 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公司债券而书立转让字据时,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四、税项抵销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司债券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公司债券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声明

上述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次公司债券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次公司债券,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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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信息披露机制

发行人承诺,在债券存续期内,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一)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1、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以下事件时,应当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

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发生较大变化;

(2)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

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或者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

(3)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者业务重组;

(4)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当披露的信息依法披露前,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或者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出现交易异常情况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并配合公司及时、准确地公告。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将其联系人、联系方式在董事会办公室报备,以使董事会办公室可以及时与其取得联系。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发行对象应当及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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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供相关信息,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董事、监事2、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公司应当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

交易各方不得通过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接受委托或者以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将委托人情况告知董事会办公室,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各单位应当设置专门联络人负责与董事会办公室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联络与沟通。

公司各单位应根据公司编制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的需要,及时提供报告期内涉及的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投资项目及合作项目进

展等有关数据和信息。各单位须对其所提供信息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所提供的信息及数据须经负责人签字认可并承担相应责任。

各单位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属于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在

第一时间将重大事件信息告知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并将具体情况制作

成书面报告,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送董事长。

6、公司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属于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时,

就任子公司董事的公司管理层人员有责任将涉及子公司经营、对外投资、股权

变化、重大合同、担保、资产出售、以及涉及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等

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及时、真实和完整的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如果有两人以上公司管理层人员就任同一子公司董事的,必须确定一人为主要报告人,但该所有就任同一子公司董事的公司管理层人员共同承担子公司应披露信息报告的责任。

7、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对上报的内部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

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

2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发行人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发行人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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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具体职责及其履职保障

1、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及其董事、监事、董事会秘

书、高级管理人员、各单位负责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潜在股

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2、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

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遵守信息披露纪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配合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保证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时知悉公司组织与运作的重大信息、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或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其他应当披露的信息。

4、各单位负责人应当督促本单位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

各单位发生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信息及时通报给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

1、董事、董事会应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1)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

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2)董事会全体成员应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董事会秘书应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1)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组织和管理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具体承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编制与披露;

(3)董事会秘书应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

(4)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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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相关会议,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涉及信息披露事宜的所有文件;

(5)董事会秘书应将国家对公司施行的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要求及时通知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和相关工作人员。

3、监事、监事会应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1)监事和监事会除应确保有关监事会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外,应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

(2)监事应当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3)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应当说明编制和审核的程序

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4)监事会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

律、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对外披露时,应提前通知董事会;

(5)当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时,应及时通知董事会,并提供相关资料。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

现的重大事件、已披露的事件的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5、证券事务代表同样履行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交易所赋予的职责,负责定期

报告及临时报告资料的收集和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编制,提交董事会秘书初审,并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

6、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的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公司各单位负责人应履

行如下工作职责:

(1)督促本单位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和报告制度;

(2)各单位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公司经营、对外投资、重

大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资金运作情况和盈亏情况;

(3)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报告与本部门、下属公司相关的

未公开重大信息,以确保公司定期报告以及有关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能够及时披露;

(4)保证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的重大事件信息的真实性、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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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5)遇有需要协调的信息披露事项时,应及时协助董事会秘书完成披露事项。

(四)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1、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

(1)董事会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并在证券交易所网站预约披露时间;

(2)董事会秘书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定期报告的专题会议,部署报告编制工作,确定时间进度,明确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具体职责及相关要求。

(3)董事会办公室根据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编制定期报告的

最新规定,起草定期报告框架。

(4)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按工作部署,按时向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门提交

所负责编制的信息、资料。财务部负责组织财务审计,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交财务报告、财务附注说明和有关财务资料。信息披露义务人必须对提供或传递的信息负责,并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5)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形成定期报告初稿。

(6)提交董事会审议修订并批准,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7)由公司监事会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8)由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在两个工作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审核披露。

2、临时报告在披露前应严格履行下列程序:

(1)当公司及各单位发生触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本管理制度规定

的披露事项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第一时间通报董事会办公室,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认真核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董事会办公室得知需要披露的信息或接到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应立即向董事长报告,并组织完成披露工作;涉及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出售、收购资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以及

公司的合并、分立等方面内容的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组织起草文稿,报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董事长同意,董事会秘书签发后予以披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露。

(3)无需董事会作出决议的披露事项,经董事长同意,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先行披露后报告董事及相关人员。

3、公司未披露重大事项难以保密或相关事件已经泄露时,公司应及时进行披露,或者向证券交易所主动申请停牌,直至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停牌期间,公司至少每周发布一次事件进展情况公告。

4、如发现监管部门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可能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公司公告除外),公司应立即就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排查、向相关人员和涉及单位发出问询等,并将自查结果及时公告。

5、如相关事项涉及面较广或情况复杂,公司应主动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直至查清问题并公告。

6、对于已经过审核并发布的信息,再次引用时,原则是只需表明出处;如

须再次进行引用和发布,免于上述第 2条所述的审核程序。

7、公司发现已披露的信息(包括公司发布的公告和媒体上转载的有关公司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公告、补充公告或澄清公告。

(五)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公司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属于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就任子公司董事的公司管理层人员有责任将涉及子公司经营、对外投资、股权变

化、重大合同、担保、资产出售、以及涉及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等情

况以书面的形式及时、真实和完整的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如果有两人以上公司管理层人员就任同一子公司董事的,必须确定一人为主要报告人,但该所有就任同一子公司董事的公司管理层人员共同承担子公司应披露信息报告的责任。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安排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具体事务执行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开展投资者关系的各项工作。

三、定期报告披露

发行人承诺,将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月内披露年度报告,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且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交所相关定期报告编制要求。

四、重大事项披露

发行人承诺,当发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债券价格、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或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其他事项时,或者存在关于发行人及其债券的重大市场传闻时,发行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并持续披露事件的进展情况。

五、本息兑付披露

发行人承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和深交所其他业务要求及时披露本息兑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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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一、偿债计划和保障措施

(一)偿债资金来源

公司将根据本期债券本息到期支付的安排制定年度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公司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债券存续期内的利润累积。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31.81亿元、39.20亿元、46.15亿元和 27.1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25亿元、7.28亿元、14.70亿元和 9.72亿元。

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水平能够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有效的保障。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将有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进而推动自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公司带来良好的收益并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有力保障。

(二)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1、金融资产变现。公司资产结构相对合理,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

通过金融资产变现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26年 6月末,公司合并报表中金融投资项下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合计为

208.02亿元。若本期债券本金或利息兑付出现资金缺口,可以通过变现金融资产予以解决。

2、外部渠道融资。公司较强的综合实力和优良的资信是本期债券到期偿还的有力保障。公司拥有较为通畅的其他融资渠道,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借入资金,用于补足偿债资金缺口,确保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本息。

公司作为银行间市场成员,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公司与多家商业银行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可通过同业拆借、债券回购方式以较低成本融入资金。此外,公司还可以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证券公司债等渠道融入资金。如果由于意外情况公司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公司可以凭借自身优良的资信状况以及与其他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但是该融资措施不具有强制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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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建立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设立偿付工作小组,健全风险监管和预警机制及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的保障措施。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2、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西南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西南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西南证券依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3、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公司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公司分管高级管理人员和计划财务部、资金运营部、债券发行部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员。自本期债券发行日起至本期债券到期日,工作小组将全面负责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在每年的资金安排中落实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偿债工作小组的主要工作包括:组织、协调本次公司债本息兑付的时间;

按公司债本息兑付金额准备偿债资金;检查偿债资金准备情况;批准偿债资金

的所有提取、使用行为;收集、整理和分析所有有关公司债偿付的信息等。

4、提高盈利能力,加强流动性管理

公司财务政策稳健,资产变现能力较强,净资本对债务覆盖度高,为本次公司债的偿付提供了根本保障。本公司始终坚持差异化经营,业务收入结构平衡,持续增强传统业务和发展创新业务,不断提升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并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公司具有良好的流动性管理能力,为本期债券偿付提供了有力支持。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计划财务部、固定收益部及合规和风险控制总部等设专门岗位人员,在严格的内控机制下,对公司流动性进行管理。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有关偿债财务指标出现大幅不利异动,公司将迅速通过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等方式,增加资产流动性和变现能力,确保公司偿债能力不受影响。

5、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监管和预警机制

根据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建立了完整有效的治理结构体系。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履行职权,对公司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董事会加强了对内部控制有关工作的安排、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结构,使内部控制为公司的整体决策提供依据,公司各项业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成为公司决策的必要环节。

公司董事会下属的风险控制委员会,经理层下设包括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各管理层委员会,相关内部控制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构成了公司风险管理主要组织架构,形成了由委员会进行集体决策,内部控制部门与业务部门密切配合,较为完善的四层次风险管理体系,从审议、决策、执行和监督等方面管理风险。

6、严格的信息披露

本公司将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交易场所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使本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投资者和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二、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一)违约情形及认定

以下情形构成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

1、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约定,未能按期足额偿还本期债券的

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债券回售、债券赎回、债券置换、债券购回、到期兑付等,下同)或利息(以下合称还本付息),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当发行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时,本期债券持有人同意给予发行人自原约定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各给付日起 90个自然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全额履行或协调其他主体全额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则发行人无需承担除补偿机制(或有)外的责任。

2、发行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导致发行人应提前还本付息而未足

额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3、本期债券未到期,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债券本金或利息,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发行人应提前偿还债券本息且未按期足额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4、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关于交叉保护的约定且未按持有人要求落实负面

事项救济措施的。

5、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金钱给付义务外的其他承诺事项且未按持有人要

求落实负面事项救济措施的。

6、发行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

(二)违约责任及免除

1、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发行人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本期债券构成违约情形第 6项“发行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约定,继续履行相关承诺或给付义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协商变更履行方式。本期债券构成违约情形第 6项“发行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可以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协商变更履行方式,以新达成的方式履行。

2、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可因如下事项免除:

(1)法定免除。违约行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该不可抗力适用《民法典》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

(2)约定免除。发行人违约的,发行人可与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协商或其他方式免除发行人违约责任。

(三)争议解决方式

发行人、本期债券持有人及受托管理人等因履行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

议或其他相关协议的约定发生争议的,争议各方应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相关事项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或减少因违反约定导致的不良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响。如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通过向本期债券的交易所在地深圳地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如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债券持有人因本期债券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生争议,不同文本对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存在冲突的,各方应协商确定争议解决方式。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以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为准。

三、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内容

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内容如下:

1、总则

(1)为规范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债券持有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决策行为,明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与义务,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本期债券的实际情况,制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简称及代码、发行日、兑付日、发行利率、发行规模、含权条款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条款设置情况等本期债券的基本要素和重要约定以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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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持有人会议自本期债券完成发行起组建,至本期债券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解散。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包括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组成。

债券上市/挂牌期间,前述持有人范围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为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程序召集、召开,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权限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

持有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等会议召集人的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配合推动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的落实,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出席会议的持有人不得利用出席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其他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债券的,视为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约定,并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之约束。

(4)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程序审议通过的生效决议对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持有人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

(5)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律师见证。

见证律师应当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表决权的确定、决议的合法性及其效力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6)债券持有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而产生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产生的相关会务费用由会议召集人自行承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者其他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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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条约定的权限范围,审议并决定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关系的事项。

除《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2.2条约定的事项外,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授权。

(2)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 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 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 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 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 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 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 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 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 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

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 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 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发生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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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 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 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

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 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5)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

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筹备

(1)会议的召集

1)债券持有人会议主要由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2.2条约定情形之一且具有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要求的拟审议议案的,受托管理人原则上应于 15个交易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未偿债券总额 3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15个交易日。

2)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统称提议人)有权提议受托管理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提议人拟提议召集持有人会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托管理人,提出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权限范围及其他要求的拟审议议案。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召集会议的具体安排或不召集会议的理由。同意召集会议的,应当于书面回复日起 15个交易日内召开持有人会议,提议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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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议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可以共同推举 1 名代表作为联络人,协助受托管理人完成会议召集相关工作。

3)受托管理人不同意召集会议或者应当召集而未召集会议的,发行人、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他

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协助,包括:协助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及会议结果等文件、代召集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提供联系方式、协助召集人联系应当列席会议的相关机构或人员等。

(2)议案的提出与修改

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或者约定,具有明确并切实可行的决议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原则上应包括需要决议的具体方案或

措施、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及其他相关重要事项。

2)召集人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

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统称提案人)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议案,召集人应当将相关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提案人提出议案的方式及时限要求。

3)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提出的拟审议议案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

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提案人应当提前与相关机构或个人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形成切实可行的议案。

受托管理人、发行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

个人提出的拟审议议案要求债券持有人同意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提案人应当提前与主要投资者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形成切实可行的议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拟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与发行

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

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进行谈判协商并签署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提起或参加仲裁、诉讼程序的,提案人应当在议案的决议事项中明确下列授权范围供债券持有人选择:

* 特别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全权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务

的具体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发行人重整计划草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等实质影响甚至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 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务的具体授权范围,并明确在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发行人重整计划草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时,特别是作出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时,应当事先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依债券持有人意见行事。

5)召集人应当就全部拟提交审议的议案与相关提案人、议案涉及的利益相

关方进行充分沟通,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或协助提案人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尽可能确保提交审议的议案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3.2.1条的约定,且同次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间不存在实质矛盾。

召集人经与提案人充分沟通,仍无法避免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的待决议事项间存在实质矛盾的,则相关议案应当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4.2.6条的约定进行表决。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中明确该项表决涉及的议案、表决程序及生效条件。

6)提交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应当最晚于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公告。议案未按规定及约定披露的,不得提交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3)会议的通知、变更及取消

1)召集人应当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第 10 个交易日披露召开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以有利于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包括现场、非现场相结合形式召开的会议)召开日前第 3 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第 2 个交易日披露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

前款约定的通知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基本情况、会议时间、会议召

开形式、会议地点(如有)、会议拟审议议案、债权登记日、会议表决方式及

表决时间等议事程序、委托事项、召集人及会务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2)根据拟审议议案的内容,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以现场(包括通过网络方式进行现场讨论的形式,下同)、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中明确会议召开形式和相关具体安排。会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召集人还应当披露网络投票办法、投票方式、计票原则、计票方式等信息。

3)召集人拟召集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可以在会议召开日前设置参会反馈环节,征询持有人参会意愿,并在会议通知公告中明确相关安排。

拟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当及时反馈参会情况。债券持有人未反馈的,不影响其在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参会及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对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具体内容持有异议或有补充意见的,

可以与召集人沟通协商,由召集人决定是否调整通知相关事项。

5)召集人决定延期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者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涉及

的召开形式、会议地点及拟审议议案内容等事项的,应当最迟于原定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会议通知变更公告。

6)已披露的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随意提前。因发生紧急情况,受托管

理人认为如不尽快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可能导致持有人权益受损的除外,但应当确保会议通知时间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3.3.1条的约定。

7)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除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由消除、发生

不可抗力的情形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取消。

召集人拟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原则上应不晚于原定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取消公告并说明取消理由。

如债券持有人会议设置参会反馈环节,反馈拟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代表的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不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4.1.1条约定的会议成立的

最低要求,且召集人已在会议通知中提示该次会议可能取消风险的,召集人有权决定直接取消该次会议。

8)因出席人数未达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4.1.1 条约定的持有人会

议成立的最低要求,召集人决定再次召集会议的,可以根据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持有人的相关意见适当调整拟审议议案的部分细节,以寻求获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最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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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拟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议案再次召集会议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召开日前 3 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 2 个交易日披露召开持有人会议的

通知公告,并在公告中详细说明以下事项:

* 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持有人关于拟审议议案的相关意见;

* 本次拟审议议案较前次议案的调整情况及其调整原因;

* 本次拟审议议案通过与否对投资者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 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人数如仍未达到约定要求,召集人后续取消或者再次召集会议的相关安排,以及可能对投资者权益产生的影响。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及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1)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

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债券持有人在现场会议中的签到行为或者在非现场会议中的投票行为即视为出席该次持有人会议。

2)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均有权出席

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所称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变更召开时间的,债权登记日相应调整。

3)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出席并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者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3.1.3条约定为相关机构或个人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提供必要的协助,在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中促进债券持有人之间、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

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进行沟通协商,形成有效的、切实可行的决议等。

4)拟审议议案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

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

进、落实的,上述机构或个人应按照受托管理人或召集人的要求,安排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按时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向债券持有人说明相关情况,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的询问,与债券持有人进行沟通协商,并明确拟审议议案决议事项的相关安排。

5)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列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持续跟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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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

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的资信情况,及时披露跟踪评级报告。

6)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受

托管理人、其他债券持有人或者其他代理人(以下统称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

债券持有人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应当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出示能够证明本人身份及享有参会资格的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出具的载明委托代理权限的委托书(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并表决的除外)。

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的,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参会资格确认方式、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事项。

7)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理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理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书。

8)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议程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 召集人介绍召集会议的缘由、背景及会议出席人员;

* 召集人或提案人介绍所提议案的背景、具体内容、可行性等;

* 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针对拟审议议案询问提案人或出席会议的其他

利益相关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

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就属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3.2.3条约定情形的拟审议议案进行沟通协商;

* 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程序进行表决。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2)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但下列

机构或人员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债券份额除外:

* 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并范围内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公司(仅同受国家控制的除外)等;

* 本期债券的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

* 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 其他与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开始前,上述机构、个人或者其委托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应当主动向召集人申报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有关情况并回避表决。

3)出席会议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需按照“同意”“反对”“弃权”

三种类型进行表决,表决意见不可附带相关条件。无明确表决意见、附带条件的表决、就同一议案的多项表决意见、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或者出席现场会议

但未提交表决票的,原则上均视为选择“弃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应当连续进行,直至完成所有议案的表决。除因

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不能作出决议或者出席会议的

持有人一致同意暂缓表决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因网络表决系统、电子通讯系统故障等技术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无法形成决议的,召集人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会议或者变更表决方式,并及时公告。

5)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按照会议通知中披露的议案顺序,依次逐项对提

交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

6)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3.2.5 条第二款约定情形的,召集人应

就待决议事项存在矛盾的议案内容进行特别说明,并将相关议案同次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债券持有人仅能对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否则视为对所有相关议案投“弃权”票。

(3)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生效

1)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下列属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2.2条约定权限

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之一的议案作出决议,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 拟同意第三方承担本期债券清偿义务;

* 发行人拟下调票面利率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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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或其他负有偿付义务的第三方提议减免、延缓偿付本期债券应付本息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 拟减免、延缓增信主体或其他负有代偿义务第三方的金钱给付义务;

* 拟减少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数量或价值,导致剩余抵押/质押等担保物价值不足以覆盖本期债券全部未偿本息;

* 拟修改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约定以直接或间

接实现本款第* 至* 项目的;

* 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的相关约定。

2)除《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4.3.1 条约定的重大事项外,债券持有人

会议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2.2条约定范围内的其他一般事项议案作出决议,经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可生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

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

务或者推进、落实,但未与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协商达成一致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授权受托管理人、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符合条件的债券持有人按照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4)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涉及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债

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要求发行人或增信主体偿付债券本息或履行增信义务、申

请或参与发行人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参与发行人破产和解等事项的仲裁或诉讼,如全部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全部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序;如仅部分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仅代表同意授权的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序。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证律师共同负责清

点、计算,并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载入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露计票、监票规则,并于会议表决前明确计票、监票人选。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原则上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披露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前公开。如召集人现场宣布表决结果的,应当将有关情况载入会议记录。

6)债券持有人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召集人等申请查阅会议表决

票、表决计算结果、会议记录等相关会议材料,召集人等应当配合。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后事项与决议落实

(1)债券持有人会议均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记录,并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证律师共同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1)债券持有人会议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召开形式、召开地点(如有);

2)出席(包括现场、非现场方式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

代理人(如有)姓名、身份、代理权限,所代表的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及占比,是否享有表决权;

3)会议议程;

4)债券持有人询问要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简要情况,债券持

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

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就属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 3.2.3条约定情形的拟审议议案沟通协商的内容及变更的拟决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如有);

5)表决程序(如为分批次表决);

6)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

7)其他。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债券持有人参会资格证明文件、代理人的委托书及其他会议材料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存。保存期限至少至本期债券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的 5年。

债券持有人有权申请查阅其持有本期债券期间的历次会议材料,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拒绝。

(2)召集人应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包括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召

开形式、召开地点(如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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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及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议题及决议事项、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情况;

4)其他需要公告的重要事项。

(3)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权限范围及会议程序形成的债券

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受托管理人应当积极落实,及时告知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并督促其进行回复。

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

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

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切实履行相应义务,推进、落实生效决议事项,并及时披露决议落实的进展情况。相关机构或个人未按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债券持有人应当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推动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有关事项。

(4)债券持有人授权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仲裁、诉讼

或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授权范围及实施安排等要求,勤勉履行相应义务。受托管理人因提起、参加仲裁、诉讼或破产程序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作出授权的债券持有人承担,或者由受托管理人依据与债券持有人的约定先行垫付,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受托管理人依据授权仅代表部分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

仲裁、诉讼或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后续明确表示委托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一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受托管理人也可以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4.1.7条约定,向之前未授权的债券持有人征集由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受托管理人不得因授权时间与方式不同而区别对待债券持有人,但非因受托管理人主观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权利客观上有所差异的除外。

未委托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提

起、参加仲裁或诉讼,或者委托、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受托管理人未能按照授权文件约定勤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或者在过程中存在其他怠于行使职责的行为,债券持有人可以单独、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同或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6、特别约定

(1)关于表决机制的特别约定

1)因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部分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享有的给付请求权与其他同期债券持有人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就不涉及其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

前款所涉事项由受托管理人、所持债券份额占全部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未偿

还债券余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提案人作为特别议案提出,仅限受托管理人作为召集人,并由利益相关的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

受托管理人拟召集持有人会议审议特别议案的,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露议案内容、参与表决的债券持有人范围、生效条件,并明确说明相关议案不提交全体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的理由以及议案通过后是否会对未参与表决的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

特别议案的生效条件以受托管理人在会议通知中明确的条件为准。见证律师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就特别议案的效力发表明确意见。

(2)简化程序

1)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2.2条约定的有关事项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照本节约定的简化程序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且变更后不会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

* 发行人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回购股份导致减资,且累计减资金额低于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10%的;

* 债券受托管理人拟代表债券持有人落实的有关事项预计不会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 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

已明确约定相关不利事项发生时,发行人、受托管理人等主体的义务,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执行安排或者相关主体未在约定时间内完全履行相应义务,需要进一步予以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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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托管理人、提案人已经就拟审议议案与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沟通协商,且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如为第 4.3.2条约定的一般事项)或者达到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如为第 4.3.1条约定的重大事项)的债券持有人已经表示同意议案内容的;

* 全部未偿还债券份额的持有人数量(同一管理人持有的数个账户合并计算)不超过 4名且均书面同意按照简化程序召集、召开会议的。

2)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6.2.1 条第(一)项至(三)项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可以公告说明关于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拟采取措施的内容、预计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及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等。债券持有人如有异议的,应于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或者建议。

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异议人积极沟通,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立即终止。

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4.3.2条第一款的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6.2.1 条第(四)项至(六)项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召开日前 3 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 2 个交易日披露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详细说明拟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及其执行安排、预计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以及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等事项。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会议通知所明确的方式进行表决。

持有人会议的召开、表决、决议生效及落实等事项仍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四章、第五章的约定执行。

7、附则

(1)《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自本期债券发行完毕之日起生效。

(2)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程序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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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约定进行变更或者补充的,变更或补充的规则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共同构成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的约定。

(3)《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约定如与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存在不一致或冲突的,以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准;如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约定存在不一致或冲突的,除相关内容已于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明确约定并披露以外,均以《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为准。

(4)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性以及其

他因债券持有人会议产生的纠纷,应当向受托管理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以上”“以内”包含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

四、受托管理人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接受全体持有人的委托,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同意聘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接受受托管理人的监督。投资者认购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1、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受托管理人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栋林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2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A座 4层

联系人:阮崇昱

联系电话:010-57631070

传真:010-88092036

邮编:100101

2、《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2026年 5月,发行人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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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的利害关系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除同时担任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外,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尽职履责的利益冲突情形。

(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以下协议内容,“甲方”指发行人,“乙方”指受托管理人)。

1、受托管理事项

(1)为维护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甲方聘任乙方作为本次债券

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乙方的监督。乙方接受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委托,行使受托管理职责。

(2)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即自债券上市挂牌直至债券本息兑付全部完成

或债券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期间,乙方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与自律规则(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本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乙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法律后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个别债券持有人在受托管理人履行相关职责前向受托管理人书面明示自行行使相关权利的,受托管理人的相关履职行为不对其产生约束力。乙方若接受个别债券持有人单独主张权利的,在代为履行其权利主张时,不得与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效决议内容发生冲突。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募集说明书、本协议或者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任何债券持有人一经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

持有本次债券,即视为同意乙方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且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协议项下的相关约定,并受本协议之约束。

(4)乙方因涉嫌债券承销活动中违法违规正在接受中国证监会调查或出现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再适合担任受托管理人情形的,在变更受托管理人之前,中国证监会可以临时指定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受托管理职责,直至债券持有人会议选任出新的受托管理人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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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债券存续期间的受托管理事项约定如下:

1)按照《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召集和主持债券持有人会议;

2)代表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保持日常的联络;

3)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表与发行人谈判与本

次债券有关的事项;

4)若存在抵/质押资产,且在符合抵/质押资产处置触发条件的情况下,经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后,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置抵/质押资产,并在必要时按照本次债券主管机关的要求向其备案;

5)若存在保证担保,按照相关担保合同的约定在符合要求保证人清偿的情况下,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后,代表债券持有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并在必要时按照本次债券主管机关的要求向其备案;

6)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后,代理本次债券持有人就本次债券事宜参

与诉讼;

7)受托管理人届时同意代理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债券存续期间授权的其他事项。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强化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全面理解和执行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债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及时将相关书面确认意见提供至乙方。

(2)甲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次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3)甲方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甲方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达专项账户前与乙方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

甲方不得在专项账户中将本次债券项下的每期债券募集资金与其他债券募

集资金及其他资金混同存放,并确保募集资金的流转路径清晰可辨,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的必须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付的偿债资金除外。在本次债券项下的每期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专项账户不得用于接收、存储、划转其他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资金。

(4)甲方应当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

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如甲方拟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5)甲方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书面告知乙方。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核查要求,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每季度一次及时向乙方提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若涉及)的流水、募集资金使用

凭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决策流程等资料。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的,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转账凭证、有息债务还款凭证。

(6)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甲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甲方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2)甲方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

3)甲方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

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4)甲方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5)甲方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

6)甲方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

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7)甲方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甲方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9)甲方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0)甲方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1)甲方或其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或者本次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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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甲方转移债券清偿义务;

13)甲方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或者新增借款、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14)甲方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15)甲方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

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6)甲方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8)甲方出现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19)甲方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

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20)甲方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1)甲方未按照相关规定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22)甲方违反募集说明书承诺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

23)募集说明书约定或甲方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4)甲方募投项目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入和使用计划,或者导致项目预期运营收益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5)甲方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6)甲方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27)甲方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8)本次债券发生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违约情形,具体如下:

A.甲方违反募集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约定,未能按期足额偿还本次债券的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债券回售、债券赎回、债券置换、债券购回、到期兑付等,下同)或利息(以下合称还本付息),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当甲方无法按时还本付息时,本次债券持有人同意给予甲方自原约定各给付日起 90个自然日的宽限期,若甲方在该期限内全额履行或协调其他主体全额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则甲方无需承担除补偿机制(或有)外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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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甲方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导致甲方应提前还本付息而未足额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C.本次债券未到期,但有充分证据证明甲方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债券本金或利息,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甲方应提前偿还债券本息且未按期足额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D.甲方违反募集说明书关于交叉保护的约定且未按持有人要求落实负面事项救济措施的。

E.甲方违反募集说明书金钱给付义务外的其他承诺事项且未按持有人要求落实负面事项救济措施的。

F.甲方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

29)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的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券本息安全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配合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触发信息披露义务的,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及后续进展。

甲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项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甲方知晓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履行相应职责。

(8)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取得债权登记日的本次债

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9)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需要甲方推进落实的,甲方应当出席债券持

有人会议,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相关方的问询,并就会议决议的落实安排发表明确意见。甲方单方面拒绝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甲方意见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

甲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其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并向债券投资者披露相关安排。

(10)甲方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应当履行如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义务:

1)制定债券还本付息(含回售、分期偿还、赎回及其他权利行权等,下同)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债券还本付息事项;

2)提前落实偿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不得逃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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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应当及时书面

告知乙方;

4)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并化解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及时处置债券违约风险事件;

5)配合受托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11)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甲方应当及时告知乙方,按照乙方要求追加

偿债保障措施,履行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与偿债保障措施。

乙方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办理。在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下,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根据法定机关的要求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应由发行人予以支付或赔偿。财产保全措施所需相应担保的提供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申请人自身信用。

(12)甲方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乙方和债券持有人。后续偿债措施可包括但不限于:部分偿付及其安排、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由增信机构(如有)或者其他机构代

为偿付的安排、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甲方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的,应当及时整改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13)甲方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乙方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及债

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授权申请处置抵质押物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14)本次债券违约风险处置过程中,甲方拟聘请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参

与违约风险处置,或聘请的专业机构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并说明聘请或变更的合理性。该等专业机构与受托管理人的工作职责应当明确区分,不得干扰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不得损害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相关聘请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不应存在以各种形式进行利益输送、商业贿赂等行为。

(15)甲方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且乙方被授权加入的,应当协助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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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加入其中,并及时向乙方告知有关信息。

(16)甲方应对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甲方应指定专人(彭昊,发行运营岗,13890677058)负责与本次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乙方能够有效沟通。前述人员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17)受托管理人变更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乙方

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应当向乙方履行的各项义务。

(18)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甲方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甲方及其关联方交易甲方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19)甲方应当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4.23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本次债券受托管理报酬和乙方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

乙方因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申请财产保全、实现担保物权、提起诉讼或

仲裁、参与债务重组、参与破产清算等受托管理履职行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暂时无法承担的,相关费用可由甲方指定的其他方进行垫付,垫付方有权向甲方进行追偿。

(20)甲方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如存在违反或可能违反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条款的,甲方应当及时采取救济措施并书面告知乙方。

3、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

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配备充足的具备履职能力的专业人员,对甲方履行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乙方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按照每半年一次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不定期查询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2)乙方应当督促甲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觉强化法治意

识、诚信意识,全面理解和执行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债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乙方应核查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甲方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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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持续关注甲方和增信主体的资信状况、信用风险状况、担保物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及偿债保

障措施的有效性与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7条约定的情形,列席甲方和增信主体的

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或获取相关会议纪要;

2)每年一次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每年一次调取甲方、增信主体银行征信记录;

4)每年一次对甲方和增信主体进行现场检查;

5)每年一次约见甲方或者增信主体进行谈话;

6)每年一次对担保物(如有)进行现场检查,关注担保物状况;

7)每年一次查询相关网站系统或进行实地走访,了解甲方及增信主体的诉

讼仲裁、处罚处分、诚信信息、媒体报道等内容;

8)每年一次结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如有),检查投

资者保护条款的执行状况。

涉及具体事由的,乙方可以不限于固定频率对甲方与增信主体进行核查。

涉及增信主体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必要的支持。

(4)乙方应当对甲方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进行监督,并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达专项账户前与甲方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

乙方应当监督本次债券项下的每期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是否存在与

其他债券募集资金及其他资金混同存放的情形,并监督募集资金的流转路径是否清晰可辨,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的必须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付的偿债资金除外。在本次债券项下的每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若发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在资金混同存放的,乙方应当督促甲方进行整改和纠正。

(5)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乙方应当每年一次检查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募集资金按约定使用完毕的除外。

乙方应当每年一次检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流水、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

资金使用的内部决策流程,核查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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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的,乙方应定期核查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转账凭证、有息债务还款凭证。

募集资金使用存在变更的,乙方应当核查募集资金变更是否履行了法律法规要求、募集说明书约定和甲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流程,并核查甲方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乙方发现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存在违法违规的,应督促甲方进行整改,并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乙方应当督促甲方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本协议的主要内容与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全文,并应当通过监管机关认可的方式,向债券投资者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投资者披露的重大事项。

(7)乙方应当每年一次对甲方进行回访,监督甲方对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义

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按规定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8)出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7条情形,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

形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乙方应当问询甲方或者增信主体,要求甲方或者增信主体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要求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乙方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9)乙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本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

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10)乙方应当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

影响偿债能力和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乙方应当督促甲方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导甲方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乙方应当关注甲方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次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11)乙方预计甲方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甲方追加偿债保障措施,督促甲方等履行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约定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与偿债保障措施,或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担保提供方式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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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下,乙方应根据法定机关的要求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应由甲方予以支付或赔偿。

(12)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乙方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甲方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3)甲方为本次债券设定担保的,乙方应当在本次债券发行前或募集说

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增信措施有效期内妥善保管。

(14)乙方应当至少在本次债券每次兑付兑息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了解甲方的偿债资金准备情况与资金到位情况。乙方应按照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滚动摸排兑付风险。

(15)甲方不能偿还债务时,乙方应当督促甲方、增信主体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和承诺。甲方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息或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影响发行人按时兑付债券本息的,乙方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仲裁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或者代表债券持有人申请处置抵质押物。

乙方要求甲方追加担保的,担保物因形势变化发生价值减损或灭失导致无法覆盖违约债券本息的,乙方可以要求再次追加担保。

乙方履行上述义务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暂时无法承担的,相关费用可由甲方指定的其他方进行垫付,垫付方有权向甲方进行追偿。

(16)甲方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的,乙方有权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

持有人的委托参加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权益。

(17)乙方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甲

方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本次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8)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本次债券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二十年。

(19)除上述各项外,乙方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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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3)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第 3.20条的规定督促甲方履行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与

投资者权益保护约定。

(20)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乙方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托

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21)乙方应当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加强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履行以下风

险管理职责:

1)建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岗位从事信用风险管理相

关工作;

2)对本次债券持续动态开展监测、排查,根据债券信用风险监测和分析结果,将本次债券划分为正常类、关注类、风险类或违约类,并根据规定或约定的核查渠道、方式、频率等要求,采取现场、非现场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债券分类结果进行风险排查和动态管理,确有理由认为甲方的偿债能力或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发生重大变化的,乙方应当及时调整本次债券的风险分类;

3)甲方预计或确定不能在还本付息日前落实全部偿债资金,或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7条规定的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还本付息及债券价格的

重大事项的,乙方应及时督促甲方或其他相关机构披露相关信息,进行风险预警,如甲方未及时披露,乙方应当在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予以说明;

4)按照规定或约定,及时就债券信用风险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披露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重点说明相关重大事项及其对投资者权益的具体影响,以及已采取、拟采取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必要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时披露影响债券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并督促甲方或相关方落实会议决议;

5)本次债券被正式确定为风险类或违约类的,乙方应立即协调、督促甲

方、增信主体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券信用风险化解和处置预案,避免预案存在相互冲突或责任推诿等情形;在债券信用风险化解和处置预案制定及实施过程中,与甲方和增信主体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充分征求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并根据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以及风险化解或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预案;在违约风险化解和处置过程中,督促甲方及时披露违约风险化解和处置进展情况,已采取的化解和处置措施以及下一步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如果甲方未予披露,乙方可以采取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等方式及时予以披露;

6)根据相关规定、约定或投资者委托,代表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必要时

按照相关规定或约定及时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法律、法规和规则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22)乙方有权根据募集说明书“投资者保护机制”的相关规定要求调研甲方,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与调研相关的必要信息。

(23)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规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的受托管理报酬已包含在支付给乙方的本次债券承销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4)乙方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而开展的必要且合理的调研、检查、核查等,甲方应予以配合,但以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为必要限度。

4、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乙方应当建立对甲方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甲方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

义务的执行情况,对债券存续期超过一年的,在每年 6月 30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乙方履行职责情况;

2)甲方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甲方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4)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5)甲方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6)甲方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8)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9)与甲方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乙方采取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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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的,乙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

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乙方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发生利益冲突的;

2)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3)发现甲方及其关联方交易其发行的公司债券;

4)出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7条第 3.7.1项至第 3.7.24项等情形的;

5)出现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乙方发现甲方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配合受托管理工作的,且经提醒后仍拒绝补充、纠正,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受托管理职责,乙方可以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说明上述情形的具体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

乙方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有)等。

5、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乙方应建立健全内部信息隔离制度和防火墙制度,不得将本次债券的

任何保密信息披露或提供给任何其他客户,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乙方可从事下列与发行人相关的业务,且不被视为与发行人或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

1)自营买卖发行人发行的证券;

2)为发行人提供证券投资咨询以及财务顾问服务;

3)为发行人提供保荐、承销服务;

4)为发行人提供收购兼并服务;

5)发行人已发行证券的代理买卖;

6)开展与发行人相关的股权投资;

7)为发行人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8)为发行人提供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业务服务。

甲方发现与乙方发生利益冲突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2)乙方不得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且乙方承诺,其与甲方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甲方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3)《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应就对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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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乙方未能持续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2)乙方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3)乙方提出书面辞职;

4)乙方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乙方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乙方的,自符合决

议规定的变更或解聘条件之日,新任受托管理人承接乙方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协会报告。

(3)乙方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4)乙方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人与

甲方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7、违约责任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

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若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遭受任何行政处罚或来自债券持有人

的诉讼、权利要求,违约方应对另一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债券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当按照《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违反募集说明书约定可能导致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相应违约情形与违约责任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

8、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为《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目的,中国法律仅指中国大陆地区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法规。

(2)《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

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向本次债券的交易所所在地(深圳)地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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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

法定代表人:黄明

联系电话:028-86263433、85239012

传真:028-65259853

有关经办人员:彭昊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2号

法定代表人:姜栋林

联系电话:010-57631070

传真:010-88092036

有关经办人员:郇超、阮崇昱、王天宁

(三)律师事务所: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江汉路 222号

法定代表人:申波

联系电话:028-85445198

传真:028-85447578

有关经办人员:孙运博、俞婧忞

(四)会计师事务所: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号 6楼

法定代表人:胡少先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有关经办人员:李青松、彭卓

2、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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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号楼 3单元 2号

法定代表人:李武林

联系电话:028-85560449

传真:028-85560449

有关经办人员:武兴田、刘霖蓉、叶梓歆

(五)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楼

法定代表人:汪有为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六)本次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号

理事长:沙雁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947

二、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西南证券与本公司存在互为存续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情形,具体为:西南证券为本期债券以及“23华股 03”、“24 华股 01”、“24华股02”、“24华股 03”、“24华股 04”、“25华股 01”、“25华股K1”、

“25华股 02”、“26华股 01”“26华股 02”、“26华股 03”的受托管理人,本公司为西南证券存续债券“22西南 02”、“23西证 01”、“25西南 K1”、

“25西证 01”、“25西证 02”、“25西南 C1”、“26西证 01”、“26西证

02”、“26 西证 03”、“26 西证 04”、“26 西证 05”、“26 西证 06”的受托管理人,上述业务为西南证券与公司的正常业务,双方的权利义务均有双方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明确约定,不存在重大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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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声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黄 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周 毅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黄 卉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杨炯洋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彭峥嵘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王 婕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程华子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张桥云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蔡 春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钱 阔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向朝阳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段翰聪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黄 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邢怀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魏 涛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李 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于 鸿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张 彤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李 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朱卫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李 钧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司曙光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

郇 超 阮崇昱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李 军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孙 运 博 俞 婧 忞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申 波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经本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李 青 松 彭 卓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龙 文 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授权书)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经本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武兴田 刘霖蓉 叶梓歆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李武林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签字):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签字):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第四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发行人 2023 年审计报告、2024 年审计报告、2025 年审计报告和

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四)关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五)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四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的文件;

(八)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 9:00-11:30,14:00-16:30。

(二)查阅地点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

联系人:彭昊

电话:028-86263433、85239012

三、备查文件查询网站

在本次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 http://www.szse.cn/查阅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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