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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永长征: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6 查看全文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众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陈众励: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1985年8月至今任职于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任电气总工程;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计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参加了4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之前,本人详细阅读会议材料,对公司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对每一项议案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议案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等进行认真审议,并主动与管理层沟通,获取作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独立、客观、审慎地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行使自己的表决权。在会议召开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12023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议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会议类别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董事会40400股东大会2110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的事项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确认2022年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意见:

1、《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确认2022年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

第三届董事

2023年4交易的议案》

1会第十次会

月26日5、《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6、《关于2023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7、《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8、《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9、《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0、《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1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届董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2023年62会第十一次2、《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月16日会议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的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独立意见: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2023年8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3会第十二次月23日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会议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2023年101、《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4会第十三次月26日专项报告>的议案》会议

2、《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通过电话、远程会议、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议案,了解公司基本生产经营状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关注公司战略规划及执行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经营管理和运作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发展及市场品牌建设情况,于2023年5月应邀参加了公司在成都组织的新品发布创新和品牌峰会,并在会上与行业专家就智能配电技术的应用进行高端对话和技术研讨,助力公司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2023年8月,本人前往公司贵州遵义生产基地,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繁星计划慈善助学以及遵义市儿童福利院走访活动,在此期间,本人实地考察并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关于固态配电方案以及 AI 能源应用与集中式智能配电系统等行业前瞻技术的研讨会,结合本人多年的电气设计及应用经验,给公司技术发展提出了参考建议。2023年11月9日至10日,本人协同行业伙伴一同前往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基地实地考察,了解整体生产经营情况并深入交流。2023年11月12日,本人前往贵阳参加了贵州证监局组织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通过合理的工作方式和有效的沟通了解,本人认为公司整体经营稳健,发展思路清晰,内控制度完整、有效。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32、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组织培训活动,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任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履职期间,根据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就公司相关讨论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达成一致意见,期间本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有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公正,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少于全年预计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议及

4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和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团队业务能力强,诚信状况良好,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四)提名董事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资格审查,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李东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除上述事项外,未发生其他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4年,本人将加强学习,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忠实的原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建议。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众励

2024年4月24日

5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钟明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钟明霞,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64年12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1990年至1993年任中山大学法律系讲师;1994年至今任职于深圳大学法学院。现任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务。目前兼任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鱼跃医

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波顿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计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参加了4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之前,本人详细阅读会议材料,对公司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对每一项议案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议案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等进行认真审议,并主动与管理层沟通,获取作出准确决

6策所需要的信息,独立、客观、审慎地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行使自己的表决权。在会议召开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议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会议类别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董事会40400股东大会2020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的事项

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确认2022年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意见:

12、《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3、《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4、《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15、《关于确认2022年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

第三届董事

2023年4交易的议案》

1会第十次会

月26日16、《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17、《关于2023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18、《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19、《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1、《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2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3年6第三届董事独立意见:

2月16日会第十一次1、《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7会议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2、《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的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独立意见: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2023年8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3会第十二次月23日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会议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2023年101、《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4会第十三次月26日专项报告>的议案》会议

2、《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

司进行实地考察并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本人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

2、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内容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任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履职期间,根据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就

8公司相关讨论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达成一致意见,期间本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有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事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的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本人认为:公司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

(二)提名董事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资格审查,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李东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除上述事项外,未发生其他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本人已辞职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支持和配合。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钟明霞

2024年4月24日

9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善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刘善敏: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起任职于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现任 MPAcc 指导组组长,并任中山大学内部控制研究中心研究员;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鸿富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计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参加了4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之前,本人详细阅读会议材料,对公司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对每一项议案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议案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等进行认真审议,并主动与管理层沟通,获取作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独立、客观、审慎地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行使自己的表决

10权。在会议召开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

出合理的建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议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会议类别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董事会40400股东大会2020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的事项

事前认可意见:

5、《关于确认2022年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意见:

23、《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4、《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5、《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26、《关于确认2022年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

第三届董事

2023年4交易的议案》

1会第十次会

月26日27、《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28、《关于2023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29、《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30、《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2、《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3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2023年61、《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会第十一次月16日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会议2、《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

11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的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独立意见: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2023年8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3会第十二次

月23日会议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2023年101、《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4会第十三次月26日专项报告>的议案》会议

2、《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会议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

2022年在公司推荐下,本人被聘为贵州证券业协会第一届公司会员专业委员

会独立董事工作组成员。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工作组相关工作安排。2023年8月

4日,前往贵阳参加了贵州证券业协会组织的“高质黔行--贵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题培训”等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3年5月17日,本人参加了“2022年度贵州辖区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就投资者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其他关切问题进行了交流回复。2023年11月12日,本人前往贵阳参加了贵州证监局组织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履职的专业性。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通

过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沟通,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

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让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123、本人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独董后续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任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履职期间,根据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就公司相关讨论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达成一致意见,期间本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有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公正,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少于全年预计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和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团队业务能力强,诚信状况良好,具备独立性、

13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

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四)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事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的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本人认为:公司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未发生其他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善敏

2024年4月24日

14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东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李东辉:男,1972年生,武汉大学经济学院审计系本科,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学博士研究生毕业。曾任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金融司公务员、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执行院长,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财务金融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补选董事工作,本人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选举本人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5(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因本人2023年度任职时间较短,故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履职期间未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各种机会进行现场考察,着重了解公司经

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通过与外部审计机

构开会沟通,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知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2023年11月11日,本人前往贵州遵义生产基地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为更好地履职决策提供了基础支撑。2023年11月12日,本人前往贵阳参加了贵州证监局组织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开展实地考察、现场调研,通过与有关人员沟通,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咨询等形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

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让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3、本人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独董后续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任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战略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经营的稳健发展。在报告期

16内积极参加委员会的工作沟通交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总体建议和评价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加强业务学习,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东辉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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