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8证券简称:华夏航空公告编号:2026-021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九)项规定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0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与会
董事认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在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591.04万元,公司合并及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号》)、《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1420.07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6481.24万元。根据《监管指引第3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及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鉴于上述情况,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5年度实施股份回购,共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3203450股,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39001185.25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22.21%。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会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
如下: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5910360.24267973018.24-964979524.90
(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714200659.51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864812358.50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3698715.47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监管指引第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为保证公司未来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故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系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发展阶段、资金需求及长远战略规划等因素审慎作出的决策。公司将按照《监管指引第3号》的要求,兼顾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关系,努力提升自身经营业绩,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下,适时实施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