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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1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929证券简称:润建股份公告编号:2025-066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以公告形

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5年9月27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上午9:15至2025年10月13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16号富力盈凯广场4501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建国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302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1171829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49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30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7503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116432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85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30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7503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0834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1%;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8%;弃权94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650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440%;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937%;弃权94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3%。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822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28%;反对3490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79%;弃权108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904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338%;反对349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174%;弃权108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88%。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813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51%;反对3595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8%;弃权94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813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211%;反对359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166%;弃权94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3%。

3.0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813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51%;反对3595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8%;弃权94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813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211%;反对359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166%;弃权94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3%。

3.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813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51%;反对3595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8%;弃权94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813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211%;反对359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166%;弃权94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3%。

3.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822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28%;反对3504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1%;弃权94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904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338%;反对3504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039%;弃权94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3%。

3.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8110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27%;反对3609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0%;弃权108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7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480%;反对360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032%;弃权108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88%。

3.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8130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4%;反对3589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3%;弃权108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80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145%;反对358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367%;弃权108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88%。

3.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8124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9%;反对3606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8%;弃权97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799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345%;反对360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632%;弃权97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3%。

3.0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822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28%;反对3501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8%;弃权97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904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338%;反对3501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639%;弃权97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润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润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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