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8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1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 年 1月 15 日至 2025 年 1月 24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5年 1月 2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3、2025 年 2月 7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3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
5、2025年 3月 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5年 3月 19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47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 498.66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2.97元/份。
6、2025 年 3月 25日、2025 年 3月 26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5年 3月 25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47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 498.6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5.31 元/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5 年 3 月 25日。
7、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8、2026 年 5月 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5月 13日;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8.185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9、2026年 5月 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6年 5月 13日起至 2027年 3月12 日(由于 2027 年 3 月 13 日为非交易日,行权截止日提前至 2027 年 3 月 12日),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245.2400万份。
10、2026年 6月 8日,公司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6年 6月 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1、2026年 7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6年 10月 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8.18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13、2026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2日实施完成了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公司以总股本 286354209 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 3325317 股后的总股本2830288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 5094520.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发生派息的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P=22.78-0.018=22.762元/份。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