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25-157
债券代码:128121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下午16: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
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1/10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公司会
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甘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3513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57489692股的51.042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49941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57489692股的49.180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519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57489692股的
1.8622%。
2/104、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同意231445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42%;反对2030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8694%;弃权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6451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227%;反对2030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278%;弃权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95%。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231449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62%;反对2030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3/10数的0.8695%;弃权3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6455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767%;反对2030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325%;弃权3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09%。
2.0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231445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42%;反对2030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8694%;弃权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6451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227%;反对2030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278%;弃权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95%。
2.0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31450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64%;反对2042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4/10数的0.8749%;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6456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813%;反对2042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792%;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4%。
2.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31445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42%;反对2047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8770%;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6451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227%;反对2047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79%;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4%。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31444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41%;反对2048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5/10数的0.8772%;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6450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180%;反对2048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426%;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4%。
2.06《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并更名的议案》
同意231444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41%;反对2043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8750%;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6450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180%;反对2043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839%;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1%。
2.07《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更名的议案》
同意233038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99.7965%;反对44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926%;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8044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228%;反对44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91%;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1%。
2.08《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31445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42%;反对2047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8770%;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6451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227%;反对2047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79%;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4%。
2.09《关于制定<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同意233061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99.8065%;反对43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848%;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8067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963%;反对43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43%;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4%。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补充担保的议案》
同意231450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64%;反对2042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8749%;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6456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813%;反对2042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792%;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4%。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10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33048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6%;反对445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906%;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8054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355%;反对445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51%;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4%。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彭瑶律师、季俊宏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5年11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9/10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