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25-153
债券代码:128121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开展集团池业务及接受关联
方提供担保并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19.63%。本次被担保方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阳鸿”)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本次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
申请100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并与下属公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三江”)、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阳鸿”)、南通阳鸿和浙商银行开展集团池业务,相关方
1/9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东莞三江、太仓阳鸿、南通阳鸿共享
前述银行授信额度,公司为前述下属公司使用前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开展集团池业务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并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
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相关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与本次关联担保有关联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林海川先生和潘俊玲女士,林海川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俊玲为林海川配偶。
林海川和潘俊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2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沙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李小力
2/9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仓储;港口经营;成品油仓储;
保税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安全咨询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联网应用服务;包装服务;停车场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报关业务;报检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东莞三江75%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宏川实业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持有东莞三江25%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总资产73155.1676534.59
总负债34525.8237151.28
净资产38629.3339383.31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
营业收入5408.469805.51
利润总额86.594921.52
净利润199.604535.55
注:2024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3)东莞三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5年5月30日
3/9注册地址: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石化路1号
法定代表人:黄韵涛
注册资本:30060.6609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石化码头的经营,液体石油化工产品(甲苯、甲醇、二甲苯、乙二醇、汽油、柴油、燃料油、基础油、煤油、石油原油、
石油馏出物、未另列明的(包括抽余油、石脑油等))的装卸、存储;
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港口设施、设备的租赁服务(以上涉外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石
化码头的建设、石化行业咨询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成品油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太仓阳鸿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总资产210001.54194042.35
总负债142993.70124271.57
净资产67007.8469770.78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
营业收入16203.4625683.30
利润总额13076.0312140.84
净利润12236.2510680.18
注:2024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4/9(3)太仓阳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2年7月19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堤顶路65号
法定代表人:王健
注册资本:25572.07696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在阳鸿公司自备码头内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从事货物装卸(通过管道输送方式装卸)、仓储(集装箱除外,危险货物装卸按《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载明的种类进行)及船舶淡水供应的港口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成品油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陆地管道运输;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南通阳鸿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总资产180050.25186375.88
总负债139965.56145160.26
净资产40084.6941215.62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
5/9营业收入7036.6115968.73
利润总额-1253.382782.27
净利润-1162.802532.39
注:2024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3)南通阳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浙商银行申请100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并与东莞三江、太仓阳鸿、南通阳鸿和浙商银行开展集团池业务,公司与前述下属公司共享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分别为前述下属公司使用集团池额度各提供最高额为1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关联人林海川及潘俊玲分别为本次银行授信暨集团池业务事项各提供最高
额为1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目前,上述申请融资、集团池业务以及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融资金额、融资期限、融资方式、担保期限等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方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与下属公司东莞三江、太仓阳鸿、南通
阳鸿开展集团池业务,是为满足前述共享主体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灵活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促进其经营发展。
公司关联人林海川和潘俊玲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
6/9担保,将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是为了帮助公司顺利取得银行授信,是
其支持公司发展的体现。
下属公司东莞三江、太仓阳鸿、南通阳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管理方面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及相关的集团池业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年初至10月末,公司向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包含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1071.77万元,接受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包含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473.92万元,前述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1545.69万元。
2025年年初至10月末,公司审议通过的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
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累计为45520.00万元。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所涉各项借款
事宜均正常履行,不存在因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为
7/9575229.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19.63%;其中,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541469.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6.74%。公司对合营公司担保金额为3376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12.89%。
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通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不超
过25000.00万元,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及潘俊玲为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具体详见《关于下属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未明确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九、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与下属公司东莞三江、太仓阳鸿、南通
阳鸿开展集团池业务,是为满足前述共享主体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灵活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促进其经营发展。
下属公司东莞三江、太仓阳鸿、南通阳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管理方面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及相关的集团池业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开8/9展集团池业务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并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
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